一、采购和财务可以兼顾吗?
不可以。现实生活工作中,无论是哪个企业,老板和领导也不会让财务人员去兼任采购的工作的,因为这样就失去了监督作用。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财务人员又是兼任采购,和供应商私下里谈妥了价格,10万支笔假设以每支1元采购,实际上可以谈到0.9元每支采购。但是为了在供应商那里吃回扣,自己拿好处,就可以暗箱操作。长年累月,这样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只是简单的一个例子,如果财务人员兼任采购,还有很多不妥之处。出纳兼任采购人员可以吗
不能。出纳与采购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购货与付款业务通常要经过提出申请--订货采购--验收入库--结算付款这样四个业务环节,涉及使用部门、供应部门、仓储部门和会计部门四个职能部门。因此,在购货与付款业务中,商品存货的请购、订货、验收和结算付款职务互为不相容职务,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对财务人员和出纳与采购人员是不相容的内容都在上文一一作了说明,大家看完对财务人员能不能兼任采购的工作都明白了吧,那还可以领取文中的卡片来学习会计出纳的内容。可以帮助大家更好掌握会计内容。
二、出纳可以采购垫付现金吗?
出纳不可以垫付现金,因为这个公司的现金跟私人的现金一定要分开来的,这就相当于两个口袋。其实按根据规定的话,出纳也不可以做进行采购。采购应该是有采购部的业务。但有些小公司可能会有出纳去采购一些办公用品之类的东西,但这样操作其实风险很大。
三、出纳兼任采购违反了什么规定?
会计法二十七条第一款:(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即:会计、出纳人员应该和审核、经办、采购、保管等人员相分离,不能是同一人。
所以出纳不能兼任采购。
四、出纳和采购可以是一个人吗?
不能。出纳与采购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购货与付款业务通常要经过提出申请——订货采购——验收入库——结算付款这样四个业务环节,涉及使用部门、供应部门、仓储部门和会计部门四个职能部门。
因此,在购货与付款业务中,商品存货的请购、订货、验收和结算付款职务互为不相容职务,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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