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管理办法?

求职招聘网 2023-09-04 16:58 编辑:admin 230阅读

一、章程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规范公司章程管理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出资并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的制订、修改、审核、批准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其他部门、机构。

第四条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管理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企、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切实规范公司治理,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完善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一般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一)总则;

(二)经营宗旨、范围和期限;

(三)出资人机构或股东、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

(四)公司党组织;

(五)董事会;

(六)经理层;

(七)监事会(监事);

(八)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九)财务、会计、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

(十)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十一)附则。

第六条 总则条款应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明确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明确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提供基础保障等。

第七条 经营宗旨、范围和期限条款应当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载明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出资人机构审定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范围的表述要规范统一,符合工商注册登记的管理要求。

第八条 出资人机构或股东、股东会条款应当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表述,载明出资方式,明确出资人机构或股东、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第九条 公司党组织条款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写明党委(党组)或党支部(党总支)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设立公司党委(党组)的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及有关要求。设立公司党支部(党总支)的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公司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企业党支部(党总支),明确一般由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对于国有相对控股企业的党建工作,需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充分听取其他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参照有关规定和本条款的内容把党建工作基本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第十条 董事会条款应当明确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定位和董事会组织结构、议事规则;载明出资人机构或股东会对董事会授予的权利事项;明确董事的权利义务、董事长职责;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明确董事会向出资人机构(股东会)报告、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机制。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应当明确由出资人机构或相关股东推荐派出的外部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经理层条款应当明确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责定位;明确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有关要求,如设置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应当明确为高级管理人员;载明总经理职责;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设立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在监事会条款中明确监事会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不设监事会仅设监事的国有企业,应当明确监事人数和职责。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条款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应当确保出资人机构或股东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清晰,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科学规范,决策程序衔接顺畅。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可以根据企业实际增加其他内容。有关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机构负责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机构批准。出资人机构可以授权新设、重组、改制企业的筹备机构等其他决策机构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报出资人机构批准。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法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一)新设国有独资公司的;

(二)通过合并、分立等重组方式新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

(三)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四)发生应当制定公司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出资人机构负责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制订公司章程修正案,报出资人机构批准。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与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

(二)企业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与公司章程记载不一致的;

(三)出资人机构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的;

(四)发生应当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草案或修正案由公司筹备机构或董事会制订的,应当在审议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出资人机构批准,并提交下列书面文件:

(一)国有独资公司关于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

(二)国有独资公司筹备机构关于章程草案的决议,或董事会关于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三)章程草案,或章程修正案、修改对照说明;

(四)产权登记证(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设公司除外);

(五)公司总法律顾问签署的对章程草案或修正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未设立总法律顾问的,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公司法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书;

(六)出资人机构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机构收到请示材料后,需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第二十二条 出资人机构对公司章程草案或修正案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告知报送单位,经沟通确认达成一致后,出资人机构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机构需要征求其他业务相关单位意见、或需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相应期限,并将有关情况提前告知报送单位。

第二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经批准,由出资人机构按规定程序负责审签。

第二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在收到公司章程批准文件后,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四章 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二十六条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设立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第二十七条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负责修改公司章程。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制订章程的修正案,经与出资人机构沟通后,报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修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

(二)企业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与公司章程记载不一致的;

(三)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的;

(四)发生应当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出资人机构委派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出资人机构对公司章程的意见,通过法定程序发表意见、进行表决、签署相关文件。

第三十条 出资人机构要按照《公司法》规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第三十一条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的草案及修正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在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出资人机构及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由出资人机构委派的董事,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向出资人机构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负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由出资人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出资人机构应当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违反公司章程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出资人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有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所出资国有企业的公司章程制定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国有企业可以参照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应当同时符合证券监管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自考工程项目管理?

自考工程管理的主要课程:房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工程估价、工程经济学、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法规、房地产投资分析、工程造价管理等。 自考本科工程管理专业考生可报名参加周末面授班,利用周末时间参加课程学习。课程有效期为两年。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高级管理人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工程师和经济师的基本素质训练,打好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外语及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坚实基础。

三、二建施工管理章程内容?

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之前要做好施工设计工作,并绘制总体的平面图,而且要布局合理,任务明确标记等。同时对于工地上的标牌、工程名称、概况、各负责单位等都进行全面的记录。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本工程项目将准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软件及人员。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四、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一个比较专业的系统,它会涉及到多个领域。因此需要一款专业的软件来协助用户使用。我们公司现在用的是天翎项目管理系统,可以实现项目立项,wbs任务分解,项目进度,项目看板等多种信息。

五、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工程项目管理包括立项决策,设计管理,前期准备,采购管理,实施阶段,文档管理,后评阶段等方面。根据所处角度不同,工程管理的职能重点也不同。其共性职能是:为保证项目在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决算”控制目标,在项目集成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决算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扩展资料:工程项目管理的前期准备:

1、代表业主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批。

2、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协调。

3、监理单位的确定。

4、施工单位的确定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5、协助业主与各方签订承包合同、文明施工协议、安全保障协议等。

六、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目录

1、工程项目管理总流程

2、招标工作程序

3、监理工作程序

4、质量控制程序

5、工期控制程序

6、成本控制程序

7、重要材料控制程序

8、设计变更程序

9、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10、竣工验收程序

11、合同管理程序

12、信息、资料管理程序

七、工程项目管理如何计费?

不知道你问的是承担管理的业务的收费,还是工程项目的费用构成;如果是前者,应该按咨询管理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执行,而且和约定的管理义务的界定有关,你可以根据合同内容,依据所要付出的成本+利润+管理费+风险+税费来计算;如果你指的是后者,见以下内容:

工程造价--固定资产投资包括:

1、建设投资:

1.1工程费用:1.1.1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1.2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工程建设其他费:1.2.1固定资产其他费

1.2.2无形资产

1.2.3其他资产费用

1.3预备费:1.3.1基本预备费

1.3.2 涨价预备费

2、建设期贷款利息

八、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

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必须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去实现。可以查阅PMBOK等书籍,概念比较有权威性。

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7年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规范。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2项目范围管理

3.3项目管理流程

3.4项目管理制度

3.5项目系统管理

3.6项目相关方管理

3.7项目管理持续改进

……

十、工程项目管理证书含金量?

工程管理工程师证还是很高的:

主要用途是:

1、工程项目招投标加分

2、企业资质升级

3、职称评定

4、项目入库

5、人才入库

        工程管理师是由中国国家培训网核发和管理的专业技能证书。工程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岗位证书与企业资质升级、项目招投标、职称评定紧密相连。是表明劳动者具有所从事职业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样是从业者的从业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