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及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互利、权益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的材料、采购、安装、服务等内容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1甲方工程名称:
1.2项目地址:
1.3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向甲方该工程提供“xx”板式柜、配套五金件及电器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 合同数量及合同价款
合同总造价暂定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合同价款为含制作、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税金、服务、水电费等在内的综合包工包料价格,不再计取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如方案另有调整,按附件一报价单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材料的详细单价、配置说明见附件一,具体方案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备注:合同数量暂定电器部分803套,橱柜部分约为400套。
第三条 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3.2付款方式: 转帐支票/ 电汇/其他 。
3.3付款方式: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生产、安装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对生产、安装过程中的疑问做出解释。
4.2甲方负责厨房冷、热进水及排水的安装到位。
4.3甲方原因造成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在书面交由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可将工期延长,不算违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请甲方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5.2乙方请甲方对不和本合同图纸要求的现场状况进行限期整改。
5.3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之生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5.4乙方必须对安装完工的产品进行调试、验收。
5.5乙方必须按室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
5.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监理部及装饰总包单位的管理,如对精装修成品造成损坏,应按原价进行赔偿。如因其他分包企业对成品厨柜造成损坏,由甲方督促造成损坏的一方按原价进行赔偿。
5.7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二保修说明。
5.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做日清。
第六条 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
6.1到货日期及安装进度:供货安装分两批,第一批安装工期为2012年3月30日前安装完毕,第二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工期为2012年4月10日前安装完毕。
6.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验收。
6.3乙方在每批次板式家具安装完毕并完成自检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批次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应在验收产品质量、数量后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如验收完毕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则视为数量属实。
6.4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并重复6.3验收程序。
6.5本合同工程验收以由乙方出样并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板式家具为准,板式家具材料参照附件一中的报价单。
6.6对在本合同工程验收当中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双方参照《家用厨房设备》国家标准GB/T18884.2-2002执行。
6.7在甲方向乙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甲方为厨房设计的供电系统应满足厨房电器的总容量要求,并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7.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和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7.4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并安装。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及施工,每推迟24小时,扣除该批次工程总款的 0.5‰ 作为补偿,超过15 天未能按约定时间施工,需方并有权另行选用分包商。
8.2甲方负责在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并按合同付款,因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不协调,若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由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结束。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青岛xx整体厨房报价单、材料配置说明
附件二:保修说明
第十一条 附则
11.1乙方需据精装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方保存 份,乙方保存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修说明及服务承诺
保修范围
我公司提供的橱柜、衣柜、五金件、电器等。
保修期限
我公司橱柜、衣柜自安装签收之日起保修壹年(以《安装验收单》上日期为准),保修内正常情况下若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出现问题,我公司只收取工本费。
保修原则
以下情况我公司不予保修,但可优惠收费修理:
①因用锐器砸、磨、刮、划等原因造成台面、门板、柜体表面损伤的 ;
②非承担保修责任单位擅自安装、维修、改装拆动后造成损坏的 ;
③因放置150℃以上热源,造成台面损坏的;
④因水阀和水盆使用不当,出现非安装原因漏水造成损坏的;
⑤不按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及其它原因使用和保管不当的;
⑥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或我公司当地特许销售商开据的收款凭证);
⑦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
⑧所有故意行为造成的;
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我公司责任的及其它非我公司原因所造成损坏的;
注:1)顾客使用的我公司整体厨房产品若为房产销售商卖房时提供的,我公司将根据房产销售商签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2)保修卡上无生产商盖章无效。
售后服务
我公司秉承XX高标准服务,推行“XX绿色通道服务”,倡导全程周到零烦恼的消费。让用户“生活在厨房”的梦想在高标准的服务中实现。
若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在接到业主或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或指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并于指定的时间或与业主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最长不超过5天内完成维修。
整体厨房有限公司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