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销合同 法律风险
经销合同的法律风险
经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是指由制造商或供应商与批发商或零售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分配产品的销售和分销责任。然而,虽然经销合同可以带来许多商业机会,但在签订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本文将探讨经销合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供一些建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风险。
1. 合同的明确性与完整性
首先,经销合同应当明确地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详细描述产品的销售和分销方式。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清晰明了,避免模糊和歧义,以防止日后出现纠纷。特别是在涉及价格、数量、售后服务和合作期限等方面,各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明确写入合同。另外,任何重要的补充协议和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署,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2. 知识产权保护
在经销合同中,制造商或供应商通常会将其商品品牌和知识产权授权给批发商或零售商使用。然而,这也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增加了可能性。为了避免此类法律风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进行详细规定。双方应当合法使用和维护知识产权,确保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版权等权益。
3. 竞争和独家权
经销合同还涉及到竞争和独家权的问题。对于批发商或零售商来说,他们可能希望在合同区域内独家销售制造商或供应商的产品,以避免与其他经销商的价格竞争。然而,制造商或供应商可能希望在更广泛的市场上销售他们的产品,以增加销售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在经销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存在独家权和竞争限制,并对其限制范围和期限进行明确规定。
4. 解除与违约
经销合同的解除和违约是常见的纠纷情况。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违约的后果和补救措施。如合同违约,可能导致违约方支付损害赔偿金、赔偿损失利润等。另外,如果发生争议,双方还可以协商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重要的是,在签订经销合同之前,双方应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在合同中明确选择适用的法律和法院管辖权。
5. 客户信誉风险
经销合同中的批发商或零售商通常会直接与最终客户接触和交易。然而,客户的信誉状况可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例如,客户可能无法按时付款,或者没有足够的信用能力。为了减少客户信誉风险,制造商或供应商可以要求批发商或零售商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并在合同中规定付款方式和条件。此外,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和更新也是关键,以确保经销商所选择的客户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支付能力。
结论
经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形式,但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种条款和条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纠纷和法律风险。此外,定期审查和更新合同,以确保其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并适应市场和业务的变化。最重要的是,双方在签订经销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二、合同管理员廉洁潜在风险?
一、合同管理员廉洁潜在风险如下: 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作以下提示: 一、合同的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 为此,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证书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财务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 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合同管理员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3 、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4 、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5 、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营业执照和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三、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二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大多数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三是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是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衔接得不好。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不能够博采众家之长,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相互脱节,造成“1+1<2”的结果。
五是对合同相对方缺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严,对其资质缺乏跟踪调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对合同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在对方违约后,维权意识不强。
六是有些企业合同审批程序复杂,办事拖拉,造成合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签订。
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强化企业合同管理,应采取以下策略: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通过开设法律服务热线,建立法律服务局域网等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
四、什么是经销合同?
要看具体情况,从表面上看,经销协议具有买卖和代理的特征,经销协议是买卖还是代理,仅凭经销合同内容的表面也是无法得出结论的。
这就需要比较经销合同中双方约定权利与义务符合买卖或代理的性质,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五、合同风险管理七大要点?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
5、用词要严谨。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注意条款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六、合同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我认为,合同的风险及风险控制包括:
1.标的物。
针对合同的标的物(买卖合同的货物、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的质量,明确界定其质量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时间,通过运输方式确定。标的物的灭失可能。购买相应的保险。2.对方履行的风险 合同签订前,审核对方的财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对方的履行能力。约定违约金,加大对方的违约成本。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3.政治、市场风险 约定不可抗力及相应免征条款。
4.纠纷解决风险 明确约定仲裁或者法院的管辖权。
5.合同效力的风险 确定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规,避免合同无效的情况。确定双方签章人员的授权,以及签章的完整;需要备案的合同进行相关的备案。差不多这样了,还有就行履行中进行必要的配合和提示义务什么的。
七、代理经销有什么风险?
风险如下:
1.相对于分销的简单微利,经销则需要更多的投入与管理。经销商除了正常零售外还可以继续发展下游分销商。一位经销商介绍,做经销一般都会囤货,必须做推广或者向下游分销,否则会积压在手中。“另外,物流、客服等需要自己解决。”
2.营销全靠刷脸 与依赖广告的传统电商不同,微商的传播更依靠口碑。在传统电商时代,在从众心理影响下消费者更关注商品的销量,这就是商家不惜血本刷销量、争排名的原因。对于基于熟人关系链的微商来说,销量并非评判商品好坏的第一标准,口碑是其传播的主要途径。微商店主随时随地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分销有趣的东西,对好友的了解与信任会让商品更具可靠性。
3.产品无处溯源 除了一些知名品牌开拓微商渠道外,微店上的大部分产品无法寻找到与传统线下渠道或者B2C渠道相同的品牌和产品。这也是微商要靠刷脸推销产品的主要原因。比如面膜,被朋友圈刷屏的面膜几乎没有一款是可以在其他渠道买到的,这种情况下,刷脸成为必需,口碑成为惟一的验证手段。 与传统的导购不同,微商客服也是产品的使用者,除了介绍产品价格和型号外,还要增加分享体验并给出合理化建议的服务。微商扩大规模后势必面临着人力不足的问题,人力市场上已有不少经过培训的“专业”客服瞅准了这一岗位。
4.熟人经济难长久 好友互推、多手机互动、自己评论点赞……一系列的微商推广技巧风靡各大网站。但信用体系低、产品信任度缺乏、售后服务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安全等问题让靠“杀熟”的微商备受争议。 业内人士认为,熟人信用取代不了商业信用,且商家往往没有实体店和正规网店,缺乏售后服务保障,持续市场还要靠商品和服务本身的质量和口碑,朋友圈卖货或许会流行一时,但长远来看,随着交易平台的完善,这种交易方式将逐渐弱化。对于用户来说,大部分都是一锤子买卖,因此商家很难做到用户沉淀,低回购率成为诸多微商难以做强的原因。 另外,微店平台在产品把控、营销手段等方面的监管存在很大空白。北京商报记者体验发现,一键开店后,平台对于产品、买家身份等信息均无监察机制,随便编辑产品信息、图片后都可以出售,这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存在较大隐患。
八、合同管理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合同是商业交易过程中的产物,交易就涉及到金钱,所以钱款支付是合同管理一大风险点,防控措施是付款方注意要尽量分期分批付,收款方尽量减少付款的批次;交易还会涉及到给付标的物的质量,质量标准也是合同管理的风险点,防控措施是合同中质量标准一定要明确,不能缺少,不能模糊不清;违约责任也是合同管理的又一风险点,防控措施是在合同中既要约定对违约方的制裁,又要赋予自己一方享有合同的解除权。
九、经销合同什么意思?
经销合同是指出卖人授权买受人为某区域(如省、市、县)的独家经销商,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取得独家经销的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买受人如无低价销货、越区销售或未完成销售任务等行为,保证金返还给买受人,双方以订单来确认每批货物的数量、价款等的一种合同。
十、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怎样的?
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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