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常包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手册、生产管理相关程序性文件和质量记录四个内容: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的工作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手册:包括文件控制程序、管理评审程序等文件。
生产管理相关程序性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工艺管理;
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产品销售过程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等。
质量记录:是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体系中各项质量活动进行及结果的客观反映,具有可追溯性。
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包括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管理的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手册:
包括文件控制程序,管理评审程序等文件
生产管理相关程序性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工艺程序,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质量审核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产品销售过程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
是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体系中各项质量活动进行及结果的客观分析,具有可追溯性
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质量手册(Quality Manual):定义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目标和主要流程,并概述了各项文件的相互关系。
2. 质量政策(Quality Policy):详细描述了企业对质量的承诺和目标,并指导员工在工作中如何实施质量要求。
3. 程序文件(Procedure Documents):描述了质量管理体系中各个流程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如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检测程序等。
4. 工作指导书(Work Instructions):对具体工作步骤进行详细说明和指导,确保流程的标准化和操作的一致性。
5. 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规定了特定工作或任务的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安全注意事项等。
6. 检查记录和报告(Inspection Records and Reports):记录质量检查的结果和数据,并生成相应的报告,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7. 作业记录和表格(Work Records and Forms):常用于记录流程执行的细节或特定事件的发生,如质量问题记录、异常处理记录等。
8. 合同和规范文件(Contract and Specification Documents):包含了与客户的合同要求和相关规范,用于确保产品或服务满足约定的质量标准。
9. 内部审核文件(Internal Audit Documents):记录内部审核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审核计划、执行记录、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10. 管理评审文件(Management Review Documents):记录管理层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定期评审,包括评审议程、会议纪要和改进计划等。
以上是一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范围,实际的内容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而有所差异。不同行业或国家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也可能有进一步的规定和要求。
四、建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内容有哪些?
设计院主要以产品研发为主,生产量比较小,多以单台套或小批量为主,质量控制主要以产品实现策划,设计开发策划,评审确认验证为主。
生产线主要以大批量生产为主,主要是生产过程控制,利用质量管理五大工具,apqp,cp,spc,fmea,ppap进行控制,利用6西格玛管理,5s现场管理,可视化管理等开展生产的实施。
五、企业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管理的内容?
一、产品生产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制造管理、品质管理、效率管理、设备管理、库存管理、士气管理及精益生产管理共九大模块。
二、产品质量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改进方法等。
生产管理(Production
Management)对企业生产系统的设置和运行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
。又称生产控制。生产管理分为:
①生产组织,即选择厂址,布置工厂,组织生产线,实行劳动定额和劳动组织,设置生产管理系统等;
②生产计划。即编制生产计划、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等;
③生产控制工作。即控制生产进度、生产库存、生产质量和生产成本等内容。
六、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范围、活动顺序、应用)
3、质量管理制度
4、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操作规程、工法、管理办法等管理性及技术性文件)
5、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
七、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质量管理是指企业或组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计划、控制和改进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计划:确定产品/服务所需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并规划实施计划以满足这些标准。
2.质量控制:通过各种检查和测试手段,监督和控制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关键参数,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3.质量保证:在产品/服务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上进行质量保证活动,保证产品或服务永远符合标准和要求。
4.质量改进:通过对产品/服务的缺陷和问题进行分析,寻找根本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水平。
5.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政策、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培训体系等,用于规范和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以上是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实施。
八、交通运输企业的质量管理的内容及优缺点?
运输是实现物品空间位移的手段, 也是物流活动的核心环节. 无论是物流企业, 还是企业物流中, 对运输组织管理应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及时
准确
经济 (选择运输方式和路线,合理运用运输 工具和设备,运用经济规模原理等)
安全
运输是物流的主要职能之一. 是物流系统中最重要的子系统之一.同时,运输也影响物流系统的设计。 铁路运输的优缺点
优点
速度快, 运输能力大, 连续性强, 很少受自然条件的限制, 安全性高, 到发时间的准确性很高, 运输的成本低.优点
灵活性强, 可以实现门对门的运输, 运输速度快, 物品损耗少.
缺点
运输能力低, 成本高, 劳动生产率低, 不适合运输大宗物品, 长距离运输费用较高.
九、企业应当谁参与质量管理?
企业应当什么样的人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幵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质量管理贯穿经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全体人员之中。
十、企业质量管理第一责任?
企业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可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 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 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六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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