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优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首先,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挑战与瓶颈,例如:隐患排查的标准不统一:作为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针对EHS相关隐患却无法执行统一的标准,不同经验的人员检查的标准及结果不同,造成操作中的隐患无法得以识别和控制;其次,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整改的意见和建议无法依据流程推进并进行整改,或整改的措施不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无法进行跟踪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风险分析不充分,以往经验不能得到积累:风险分析的记录及经验无法在组织中留存并传承,实际操作中总结的经验也无法在系统中记录并保存,无法形成风险分析的数据库;还有,信息共享性较差: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例如安全管理制度,无法更新并及时传达到组织的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的数据,例如安全生产管理数据,无法得到分析及改进;管理层也无法得到及时的信息反馈,不利于管理层进行决策;最后,全员的参与度不高: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占用了安全生产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宣导与监管,往往事倍功半。在政府大力提倡“智慧监管、智慧生产、政府管控、企业落实”的背景下,在众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监管制度不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人员意识淡薄,存在着各类的环保、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市场需求下,上海柏科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应运而生,旨在提升政府和企业环境健康安全管理水平,对标国际一流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采用大数据分析、AI智能分析、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升级创新。为了方便客户伙伴了解该系统的专业性和实用性,柏科还开设了免费试用体验服务。
二、企业如何优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粮食质量管理制度
1、粮食入库时,要对粮食质量等级和品质控制指标等进行全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数据填入粮油专卡.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正常储存期间要始终保持粮食品质良好,损失损耗不超过规定标准。
3、每年4月和10月要分别对库存粮油进行1次品质控制指标的全面质检,认真做好检测分析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粮食局报告.
二、帐卡牌管理制度
1、库存粮食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
2、中央储备粮用“ZC”代表,省级储备粮用“SC"代表.
3、《粮油专卡》一式三份,仓内挂一份,储备库和保管人员各一份。专卡要按实际情况及时记录.
三、粮情检查制度
(一)粮食温度、湿度检查1、以检测最高水分为依据(包括进仓水分和复化水分),安全粮次;半安全粮3天巡测一次;不安全粮2天巡测一次;危险粮每天巡测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真实反映粮情变化.2、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原粮水分放宽1%。(二)粮情及虫害检查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间隔不能超过15天。2、密闭桩检查虫害作查看,不作扦筛。
(三)消毒工作1、每年5月至11月,每月消毒工作不少于2次。2、每年12月至次年4月期间,消毒工作不少于2次.3、在《包(散)存粮食检查记录簿》中对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四)粮食品质检测1、每年3、9月进行品质检测。2、水分复化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间隔不超过90天。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密闭桩密闭前和放气后的1周内进行1次水分复化.4、新进粮食满桩(仓)后1周内进行1次水分复化.5、出仓粮食在出仓前必须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出仓时间超过1个月的须再扦取1次样品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6、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的粮食样品要规范扦取,做到点多面广,具有代表性.每个样品不少于1公斤。样品扦取后详细填写《抽样单》,并又专人及时送至省检测所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
(五)粮情普查1、每月月末组织仓库相关人员进行1次粮食“四五”普查,仓房保管员可以结合普查进行自查,同时在《包(散)存粮食检查记录簿》中及时记录(注明普查性质为“四五”普查).2、仓房保管员根据自身工作,及时填写《粮情虫害普查表》,以便即使掌握储粮动态.
(六)气体检测1、使用常规法和动态潮解法熏蒸,在投药后72小时进行PH3浓度检测。2、使用仓外发生器熏蒸,在投药后48小时进行PH3浓度检测。3、PH3浓度大于100PPM,每2周检测
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口诀?
1 “四重一大”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口诀。2 “四重”指的是:责任重、安全重、预防重、整改重,这几个方面都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不可或缺的要点。3 “一大”指的是:大专业、大系统、大检查、大排查。也就是要在管理中注重专业、体系、检查和排查这几个方面,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五、电力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请提供邮箱。
六、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七、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
2、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领导并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八、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企业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定和操作规程;
3、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企业安全生产对联?
奉上: 【上联】:全神贯注差错少 【下联】:马虎大意事故多 【上联】:安全树上开新花 【下联】:栽培全靠你我他 【上联】:按章操作万次少 【下联】:大意违规一回多 【上联】:安全第一贵在行动 【下联】:预防为主从我做起 【上联】:宁可千日严抓无事 【下联】:不可一刻疏忽酿祸 【上联】:说安全讲安全为了安全 【下联】:反违章不违章避免违章 【上联】:安全生产无小事事事关心 【下联】:违章操作事故多多多提防 【上联】:讲安全重安全事事皆安全 【下联】:防违章反违章人人不违章 【上联】:要我安全我要安全人人讲安全 【下联】:居家平安出门平安事事保平安 【上联】:迎新春迎鼠年迎来安全高效生产 【下联】:送旧岁送牛年送走事故危险隐患 【上联】:身在三尺岗勿忘安全方知任重道远 【下联】:客登万仞顶珍惜生命更觉日丽风和 【上联】:反违章严管理岁岁辞旧岁岁岁皆如意 【下联】:讲教训重安全年年迎新年年年尽平安
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金提取?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 第六条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第七条 煤系及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九条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条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三)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条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十五条 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二十一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