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法关于物业费减免的规定?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二、物权法关于物业费收取时间的规定?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当按月支付,
物业管理费从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
三、物权法关于继承的规定?
死者死亡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住房和其他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四、物权法对物业费的规定?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要交物业费: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关于预交物业费要看你们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的。
五、物权法关于业主电表产权规定?
电表、水表、气表、热表这四表的产权归经营者所有。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有权不能代表所有物权,物权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六、新物权法关于商铺的规定?
一、《商铺物权法》第149条规定:“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所谓的“自动续期”,是延续商铺建筑物使用权的权限,并不是商铺的土地权,一旦建筑物报废,土地将收归国家。
二、也就是说,商铺购买者对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为自动续期而自动转化为商铺之下土地的权。“因此,商铺业主需要注意一点,必须好好保护商铺物业,70年以后只要商铺建筑物还‘健康’,那么商铺建筑物还是你的。”
三、《商铺物权法》是一部基本法,并且商铺物权法条文多是宣誓性的规定,具体性操作还需要当地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如税收、土地等部门之间有一个协调的过程。”有专业人士相对于讲“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年限较短,而目前又是商铺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非普通商品住宅类产品开发的高峰阶段,因此商铺物权法的模糊说法无疑将继续让开发商和购房者摸不准脉。”
四、如果商铺年限续期是否要交费,目前明确的一点是“的商铺限制都在交易环节产生,如果商铺业主产权到期后房屋不上市交易,可以不交纳这笔商铺续费费用”。
商铺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一般商业地产商铺产权是40年,40年后再交契税等一些税,这个商铺可以继续持有。
也就是说,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七、物权法关于电梯广告的规定?
依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电梯广告收益和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楼宇广告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范畴,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八、物权法对暖气管道维修规定?
现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供暖管的归属权。楼道以外的主管道归供热公司维护修缮。进入楼道里面的公共主管属于全单元业主。入户的暖气管道属于业主个人。
九、物权法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
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同意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业主户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向维修基金主管部门提出维修申请,上级派维修专业人员到现场评估预算,之后拨款
十、新的物权法怎么规定物业费?
2020年物权法新规物业费,在这4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1、服务不好
当物业没有按照合约提供相应的服务,无作为时,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比如说,不安排保安巡逻、垃圾经常不按时清理、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后不及时处理或者服务人员态度差等,都属于物业管理单位未如约提供应有的服务。
2、捆绑缴费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就是物业费,不得与其他费用捆绑缴纳,不得将缴纳物业费当做缴纳其他代收生活费用的前提。除此之外,对于物管合约之外的服务,不得强行、隐形收费,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超出规定的费用。
3、收费不符合标准
物业费的收取不是物业公司想当然的决定,物业费的多少是有征收标准的,绿化面积、安保数量、保洁清洁频率、配套健身设施的占比等都是物业费的考量方面。当小区的物业提供的服务和设施达不到该层次收费标准时,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4、未交房
业主购房不等于交房,而物业管理费是从交房后开始缴纳的,当开开发商未交房或者因某些原因延期交房时,物业不得提前向业主收取物管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交房后未入住也是要缴纳物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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