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配电运行与维护的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发电厂、供电公司、工矿企业、电力工程施工等部门,从事高压输电线路的设计施工、运行与维护管理、变电站设计与运行管理部门。
二、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规范:
4.5.4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并登记在专用记录簿内,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并及时地记录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情况。 4.6 标志标识
4.6.1 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见附录C。
4.6.2 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10 及以下 35 安全距离 m 0.70 1.00 4.6.3 每面配电盘柜应标明路名和调度编号,双面维护的配电盘柜前和盘柜后均应标明路名和调度编号,且路名、编号应与模拟图板、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资料等保持一致。
4.6.4 配电装置前应标注警戒线,警戒线距配电装置应不小于800mm。 4.6.5 变配电室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4.7 试验、校验和清扫要求
4.7.1 改造、大修后的电气设备,应在投入运行前按GB 50150 的要求进行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7.2 应按DL/T 596的试验项目和周期要求,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4.7.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调试、校验应按DL/T 995的规定执行,
定期校验的周期应符合DB11/1134的要求。
4.7.4 接地装置及系统应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 4.7.5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要求如下:
a)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GB 26860 的试验项目和周期等要求,进行首次使用前和使用中定期的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 安全带、安全绳、梯子等坠落防护装备的使用期限和检测要求应符合GB/T 23468的要求。
4.7.6 试验、调试和校验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4.7.7 应根据设备污秽情况、负荷重要程度及负荷运行情况等安排设备的清扫检查工作。一般情况下至少应每年一次。清扫检查内容详见附录B。 4.7.8 对巡视检查、试验和校验等发现的设备隐患,应评估隐患的危害程度,针对隐患制定措施限期进行处理。 4.8 自备应急电源管理要求
4.8.1 自备应急电源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机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4.8.2 并网运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装、更换接线方式、拆除或者移动闭锁装置时,应与电力调度部门签订或修订并网调度协议后再行并入公共电网运行。
4.8.3 不应自行变更自备发电机接线方式。
4.8.4 应有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反送电,不应自行拆除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4.8.5 不应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用户。 4.9 地下变配电室要求
4.9.1 应有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和楼梯处应设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装置。
4.9.2 应设有通风散热、防潮排烟设备和事故照明装置。 4.9.3 室内地面的最低处应设有集水坑并配有自动排水装置。 5 运行维护 5.1 操作票
5.1.1 10/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配电室运行中,需要改变运行方式或电气设备改变其工作状态时,应填写操作票。
5.1.2 操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并应符合GB 26860等国家规范的要求。
5.1.3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5.1.4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屏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5.1.5 操作时应执行唱票和复诵,每操作完一步,应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前划“√”。操作执行结束,在最后一步下方加盖“已执行”章,章印不得掩压步骤项。作废操作票应在作废页“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首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5.1.6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 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隔离开关的位置; b) 拉、合接地刀闸,检查接地刀闸的位置;
c) 使用带电显示器进行验电,检查带电显示器显示是否正常; d) 验电、装拆接地线;
e) 恢复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拆除,接地刀闸是
否拉开;
f) 给上或取下控制回路、合闸回路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熔断器,切换投退保护压板;
g) 检查设备或线路运行是否正常。
5.1.7 事故紧急处理、自动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或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5.2 巡视检查
5.2.1 有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班应至少巡视检查1次。
5.2.2 无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根据电气运行环境、电气设备运行工况、负载等具体情况安排巡视检查,每周至少1次。 5.2.3 下列项目应列入巡视检查内容:
a) 整体运行情况检查:确认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观察面板仪表及信号信息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有无异常气味,操作电源有无异常等;
b) 设备外观检查:连接点有无过热变色,绝缘有无裂纹、明显老化,运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闪络放电痕迹,操作机构有无异常等。 5.2.4 出现以下情况应增加特殊巡视:
a) 新装或长期停用设备、大修后设备、事故处理后的设备; b) 环境污染、恶劣天气等设备运行条件恶化时; c) 发现运行参数异常等可疑现象或已有缺陷的设备; d) 重要节日、时段及重大活动等情况下。 5.3 日常运行环境要求
5.3.1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物品,巡视道路畅通。
5.3.2 设备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房屋不漏雨,无未封堵的孔洞、沟道。 5.3.3 电缆沟盖板齐全,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设置的防水、排水措施完好有效。
5.3.4 变配电室不应带入食物及储放粮食,值班室不应设置和使用寝具、明火灶具。
5.3.5 各种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应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志。 5.3.6 设备间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5.3.7 变配电室内严禁烟火,对明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严加管理。 5.3.8 设备区域内应配有温、湿度计。
5.3.9 有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配备专用电话,电话畅通,时钟准确。 5.4 工作票
5.4.1 10/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配电室设备设施的检修、改装、调整、试验、校验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5.4.2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
5.4.3 工作票的种类和票面格式使用应符合GB 26860 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5.4.4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5.4.5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6 人员要求 6.1 配置要求
6.1.1 值班人员应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操作证原件由值班人员上岗时随身携带或由单位统一进行管理。
分享
三、变配电室标准化规范?
变配电室的标准化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设计标准: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确定变配电室的设计参数和要求。
2. 建筑标准:根据建筑设计规范,确定变配电室的建筑结构、防火、防雷、防爆等要求。
3. 设备标准:根据电气设备的标准,确定变配电室的设备类型、规格、数量、布置等要求。
4. 安全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范,确定变配电室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要求。
5. 环境标准:根据环保要求,确定变配电室的噪声、振动、污染等要求。
6. 运行标准:根据电力系统运行规程,确定变配电室的运行管理要求。
7. 检修标准:根据电力设备检修规程,确定变配电室的检修管理要求。
8. 文档标准:根据电力设备管理规程,确定变配电室的档案管理要求。
以上是变配电室标准化规范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标准和规范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四、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2016?
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规范:
4.5.4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并登记在专用记录簿内,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并及时地记录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情况。 4.6 标志标识
4.6.1 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见附录C。
4.6.2 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10 及以下 35 安全距离 m 0.70 1.00 4.6.3 每面配电盘柜应标明路名和调度编号,双面维护的配电盘柜前和盘柜后均应标明路名和调度编号,且路名、编号应与模拟图板、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资料等保持一致。
4.6.4 配电装置前应标注警戒线,警戒线距配电装置应不小于800mm。 4.6.5 变配电室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4.7 试验、校验和清扫要求
4.7.1 改造、大修后的电气设备,应在投入运行前按GB 50150 的要求进行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7.2 应按DL/T 596的试验项目和周期要求,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4.7.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调试、校验应按DL/T 995的规定执行,
定期校验的周期应符合DB11/1134的要求。
4.7.4 接地装置及系统应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 4.7.5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要求如下:
a)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GB 26860 的试验项目和周期等要求,进行首次使用前和使用中定期的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 安全带、安全绳、梯子等坠落防护装备的使用期限和检测要求应符合GB/T 23468的要求。
4.7.6 试验、调试和校验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4.7.7 应根据设备污秽情况、负荷重要程度及负荷运行情况等安排设备的清扫检查工作。一般情况下至少应每年一次。清扫检查内容详见附录B。 4.7.8 对巡视检查、试验和校验等发现的设备隐患,应评估隐患的危害程度,针对隐患制定措施限期进行处理。 4.8 自备应急电源管理要求
4.8.1 自备应急电源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机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4.8.2 并网运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装、更换接线方式、拆除或者移动闭锁装置时,应与电力调度部门签订或修订并网调度协议后再行并入公共电网运行。
4.8.3 不应自行变更自备发电机接线方式。
4.8.4 应有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反送电,不应自行拆除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4.8.5 不应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用户。 4.9 地下变配电室要求
4.9.1 应有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和楼梯处应设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装置。
4.9.2 应设有通风散热、防潮排烟设备和事故照明装置。 4.9.3 室内地面的最低处应设有集水坑并配有自动排水装置。 5 运行维护 5.1 操作票
5.1.1 10/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配电室运行中,需要改变运行方式或电气设备改变其工作状态时,应填写操作票。
5.1.2 操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并应符合GB 26860等国家规范的要求。
5.1.3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5.1.4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屏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5.1.5 操作时应执行唱票和复诵,每操作完一步,应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前划“√”。操作执行结束,在最后一步下方加盖“已执行”章,章印不得掩压步骤项。作废操作票应在作废页“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首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5.1.6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 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隔离开关的位置; b) 拉、合接地刀闸,检查接地刀闸的位置;
c) 使用带电显示器进行验电,检查带电显示器显示是否正常; d) 验电、装拆接地线;
e) 恢复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拆除,接地刀闸是
否拉开;
f) 给上或取下控制回路、合闸回路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熔断器,切换投退保护压板;
g) 检查设备或线路运行是否正常。
5.1.7 事故紧急处理、自动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或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5.2 巡视检查
5.2.1 有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班应至少巡视检查1次。
5.2.2 无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根据电气运行环境、电气设备运行工况、负载等具体情况安排巡视检查,每周至少1次。 5.2.3 下列项目应列入巡视检查内容:
a) 整体运行情况检查:确认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观察面板仪表及信号信息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有无异常气味,操作电源有无异常等;
b) 设备外观检查:连接点有无过热变色,绝缘有无裂纹、明显老化,运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闪络放电痕迹,操作机构有无异常等。 5.2.4 出现以下情况应增加特殊巡视:
a) 新装或长期停用设备、大修后设备、事故处理后的设备; b) 环境污染、恶劣天气等设备运行条件恶化时; c) 发现运行参数异常等可疑现象或已有缺陷的设备; d) 重要节日、时段及重大活动等情况下。 5.3 日常运行环境要求
5.3.1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物品,巡视道路畅通。
5.3.2 设备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房屋不漏雨,无未封堵的孔洞、沟道。 5.3.3 电缆沟盖板齐全,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设置的防水、排水措施完好有效。
5.3.4 变配电室不应带入食物及储放粮食,值班室不应设置和使用寝具、明火灶具。
5.3.5 各种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应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志。 5.3.6 设备间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5.3.7 变配电室内严禁烟火,对明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严加管理。 5.3.8 设备区域内应配有温、湿度计。
5.3.9 有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配备专用电话,电话畅通,时钟准确。 5.4 工作票
5.4.1 10/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配电室设备设施的检修、改装、调整、试验、校验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5.4.2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
5.4.3 工作票的种类和票面格式使用应符合GB 26860 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5.4.4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5.4.5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6 人员要求 6.1 配置要求
6.1.1 值班人员应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操作证原件由值班人员上岗时随身携带或由单位统一进行管理。
五、大型放射设备管理规范?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和防护监测机构开展监督、监测工作。
2、建立健全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设置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组织,设有专(兼)职防护管理人员,并有效的开展工作;每半年至少对放射源、放射装置及放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防护检查并作好登记。
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4、加强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5、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入口处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工作信号;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6、射线装置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露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X光机进行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修养,并接受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状态检测。
8、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六、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国家电网,发电厂、供电公司、工矿企业、电力工程施工部门,建筑设计院,房地产公司。
七、变配电室防火规范国家标准?
1、位于其他建筑内的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位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2)油浸变压器室应位于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
(3)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变压器室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与其他室内空间相通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6)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其容量应能储存相应装置中的全部油量;
(7)总容量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大于630kV•A的油浸变压器不应位于其他民用建筑内;
(8)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9)应设置与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
2、设置在木结构住宅建筑内的配电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不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可开设一樘不直通卧室的单扇乙级防火门。
3、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4、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
5、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
6、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7、配电室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8、变配电室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9、变配电室应当建立岗位防火职责,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在出入口位置悬挂防火警示标示牌,防火警示标示牌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名称、消防管理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和防火责任人。
八、特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要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具体的标准规范如下:
一、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第46号令)
6、《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5号令)
二、规范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05
2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TSGZ0006-2009
3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R6001-2011
5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R4001-2006
6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R5001-2005
7 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 TSGR6004-2006
8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D0001-2009
10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ZF001-2006
11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D6001-2006
1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3-2006
1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 D5001-2009
14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国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15 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F001-2009
1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
17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国质检锅[2003]108号
18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国质检锅(2003)207号
三、标准
GB 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
GB15384—1994 气瓶型号命名方法
GB16163—1996 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签
GB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 8337—1996 气瓶用易熔合金塞
GB 15382—2009 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GB 16918—1997 气瓶用爆破片技术条件
GB 17878—2009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
GB/T 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 9252—2001 气瓶疲劳试验方法
GB/T 12137—2002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 13440—1992 无缝气瓶压扁试验方法
GB 15385—1994 气瓶水压爆破试验方法
GB 14193—2009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7265—1998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 12135—1999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 13004—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检验与评定
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
GB/T 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 10878—1999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 15383—1994 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形式和尺寸
九、办公终端维护工作规范?
如果是单纯维护(无新功能开发),那就很容易:1、账号维护,人来人往,调个人、删个人、加个人;人上人下,调整权限。这是最频繁的工作了。
2、功能维护,现有功能下的调整,增加个流程,调整个流程
3、备份
4、清理日志、存档,有些软件系统的日志量还是很大的,日志详细也是有好处的,出了问题好找线索,坏处就是得定期清理,不清理存储空间就不足了
5、系统更新,软件更新,不论Linux、Windows,关键安全更新还是必要的,有些OA系统软件也会有些补丁,补补更健康
6、硬件维护,再好的东西都会坏,要结合软硬件高可用性,不细说了,很多都是找厂家
十、厂房维护管理规范规定?
钢结构厂房一定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正常情况下的话需要一年进行一次检查维护。钢结构厂房外墙清洗时需要注意不要有乱现象,不能使用钢丝球,板刷等有研磨的洗洁产品,用洁净水时应该从上到下冲洗。
钢结构厂房上有树枝、树叶等类似物体应要及时清理掉,以免积压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钢结构厂房金属板表面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以免日晒雨淋腐蚀金属板面。
如有需要采用全部涂刷高弹性纳米材料,用于保护金属屋面板,并起到有效的隔热防水作用,节约室内空调能源。钢结构厂房的保养和维护对于钢结构的使用寿命有很大的联系,因此,业主要对其有足够的重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