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业主代表和酒店总经理的职权如何划分?业主代表如何监督总经理工作?越详细越好?
业主代表要学会统筹兼顾业主方与管理方两者之间的利益业主代表要学会统筹兼顾业主方与管理方两者之间的利益业主代表要学会统筹兼顾业主方与管理方两者之间的利益业主代表要学会统筹兼顾业主方与管理方两者之间的利益 准确定位”与“协调监管”这两大基本要素。
首先,需要明确业主公司对其派驻代表的功能要求,清晰界定业主代表自身的角色定位;其次,需要同时兼顾协调好包括业主与管理方、不同投资方和利益主体、企业与员工、业主代表与管理团队间的责权力分配与利益平衡这4个方面的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业主代表”的重要使命与岗位功用。准确定位准确定位准确定位准确定位—— “代表”,顾名思义,是在业主方的授权委托下,在一定的职责范围内被派驻到酒店,代表其进行现场管理的利益代言人。因此,业主代表在正式进场前,需要与派驻方进行充分沟通,深刻领悟业主方所期待实现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效果,明确自身的真正使命与岗位职责,了解自身被授予的权利范围,并在实际管理运作中加以灵活运用。这些可以是沟通式的口头确认,有时也不排除会以《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对这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界定。作为业主代表,应灵活把握好自身在介入酒店实体运营的过程中关于管理“深度”的分寸把握,真正体现其合理的角色定位。一方面,业主代表需要将自身超脱于酒店日常经营与管理的具体行为之外,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对酒店管理和经营进行冷静的思考、分析、判断和监管,以判断并确定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否偏离了业主方的投资初衷,及其对酒店整体发展所设定的中远期目标。同时通过自己在一线的实际观察,及时有效地向业主进行反馈和汇报,并能够根据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向酒店管理团队进行传达,提供建设性方案,帮助并监督其整改,以确保业主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以及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业主代表要学会融入和共存。这要求业主代表一定要与业主委托的酒店经营管理团队一同进行实体经营,真正进入到酒店运作的深处,切忌只谈战略,不管策略,只看方向,不论管理;只处于“高层”位置,不深入一线进行实战了解。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既不能代表业主公司发现酒店最真实的经营实况,更不能与管理团队形成共鸣达成默契,帮助他们共同迎敌解决困难。而这样的业主代表也必将自始至终都只浮于经营管理的表面,“沉”不下去,得不到业主的信任和管理团队的拥护,最终遭遇来自这两方的信任危机,甚至淘汰。简言之,业主代表要想准确定位,就需要在实际管理中将“超脱”与“深入”进行有机结合,双重运用。划分,汉语词语,意为把整体分成若干部分;区别、区分。二、监督体系包括哪些监督?
国家监督体系包括司法监督,权利监督,行政监督.举例:司法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监督,归家审计机关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权利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三、媒体监督属于什么监督?
媒体监督属于與论监督,新闻媒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对一些单位,社会等影响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以及影响百姓民生的利弊,进行批评或报道,这是正常的舆论监督。
四、司法监督属于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
司法监督属于外部监督,主要原因一是一个单位或个人一般情况下都有自己的内部监督体系,比如单位廉政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等一些内部的制度和规定的监督体系。
二是司法体系则是对所有的单位和个人不问什么情况都一视同仁,实行统一监督。
五、常务总经理和总经理区别?
一般是常务副总经理,没有常务总经理。一个公司总经理只有一个,副总经理可以有多个。
常务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高级助手,协助总经理协调全面工作,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其他副总经理要对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常务副总经理有权对副总经理指导工作。另,常务副总经理是最高决策层成员。
常务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 负责单位日常的运营管理,协助总经理对单位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和检查。
2、 掌握单位的组织机构,人事制度,各部门日常操作规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 向总经理建议任免部门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人选。
4、 掌握控制及处理各种紧急情况的方法及步骤,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5、 主持单位种种人事培训工作,督导和考核部门的服务质量,有及纪律性符合有关标准。
6、 了解和分析单位需求,制度营销计划,负有拓展单位前景的责任。
7、 了解和掌握营业情况及种种收费标准。
8、 协调各部门经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总经理的意向指导单位工作方向。
9、 当总经理外出,受总经理委托,代理行使总经理权力。
10、综合协调处理企业部各大部门、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日常事务
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高级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受总经理的委托,行使对公司日常运作的指导、指挥、监督、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各项规程、工作指令的义务,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各营业部的管理与协调。
1、 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2、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负责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4、组织编制年度营销计划及营销费用、内部利润指标等计划。
5、有权向总经理提出营业部的店经理、业务经理、副经理人选。
6、负责协调营业部门、财会、行政及客户、供应商等工作的协作关系。
7、 对各营业部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协调各营业部的内部业务。
8、 负责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9、 在总经理缺席时,受托代行总经理职务。
10、总经理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
11、总经理不在时,根据授权主持全面工作。
总经理岗位职责包括:
一、总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为经营管理体系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
四、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六、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公司的经营方向,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负责倡导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塑造企业形象。
八、负责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开展公关活动。
九、负责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及信息资源的配置。
十、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保证公司经营运作的合法性。
十一、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和提高。
十二、负责公司安全工作。
十三、负责确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四、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十五、负责组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其它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和任务。
七、什么叫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
事中监督是指在公共组织财务活动进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都属于事中监督。
事后监督是指以事先制定的目标、标准和要求为准绳,利用会计核算取得的资料,对已进行的经济活动进行的考核和评价。
八、日常监督12种监督方式?
《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实行)》规定在监督的方式上,要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调查研究、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建立、政治生态研判、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抓好巡视整改等十二种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
九、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
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规范监管人员行为,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比如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对监管对象按确定的比例随机抽查,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抽查。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就要重罚,让违法者无利可图,甚至倾家荡产。
十、监督权的监督效力?
监督权是我国宪法、组织法和监督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充分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管理的权力、实现国家机构之间相互制约、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人大监督的实质,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从制度上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人大监督其特点是具有法律性、事后性、间接性、权威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支持;既要依法监督,又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面。
法律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是指对一府两院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可分为:一是立法监督,即对上述机关制定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二是执法监督,即对被监督对象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情况、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
人大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1.听取和审议执法工作汇报;2.提出询问、质询和罢免案;3.执法检查;4.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5.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6.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
工作监督。人大工作监督是指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正确执行宪法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全面的工作监督。就是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以及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全面工作进行的监督;二是计划和预算监督。就是审查和批准国家或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查或批准国家或地方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三是人事监督。就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