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理废水监测设备必须联网吗?

295 2024-11-13 09:18

一、重点管理废水监测设备必须联网吗?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2019年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须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新增加的重点排污单位须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污染源自动监测联网对加强污染源监管、降低污染物排放和改善环境质量起到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在增加污染源监控范围、保障数据质量和加强数据应用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但仍存在一些污染排放较大企业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自动监测安装联网覆盖面不全等问题,导致政府部门不能全面掌握全省污染物排放情况,影响了环境决策和管理。因此,很有必要根据原环保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要求,增加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数量。

《规定》共14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名录制定原则、点位和指标确定、安装联网要求、日常管理和监督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原则。符合《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中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或者符合《规定》确定的10项条件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纳入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或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自动监测点位确定。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放标准以及国家、省发布的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方案、推进意见等文件要求,筛选出的主要废水排放口和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或者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等,均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自动监测设备与监控平台联网前应完成调试验收,联网后自动监测数据即为有效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

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各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的日常管理,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和确定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对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格卡诺净水器废水排口可以关闭吗?

不可以,废水口是排除杂质用的,不能关闭。

三、企业雨水排放口取样监测数据超标,能作为废水超标的处罚依据吗?

应该不能,通常都是雨污分离的设计,雨水与污水管网是不能混用的。

这样企业的污染排口,应该是污水管网的排口。但是实际情况通常是,降雨初期,雨水冲刷地表汇集后,会将大量污染物带入,因此雨初污水的污染有时也是比较高。从保护环境的角度时候来看,是要设计雨初污收集池,这些水是要进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如果是雨污合建,那么这个就是混合排放口,那么是要受到监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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