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178 2024-09-10 17:58

一、内部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

内部审计所具有的各种风险既相互联系又各有其特性,通过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质量等各种手段,审计风险是可以大大降低的。因此,只有紧紧抓住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这个主要矛盾,才能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1.进行经常性的内控制度审计,从根源上降低审计风险。在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中,内部控制制度被广泛采用并日趋完善,在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财产安全,实现经营目标的有效手段。内控制度审计就是对标准化的控制程序即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遵循性、科学性进行定期测试与评价,以验证其是否完善和有效,督促其有效进行控制。它要求审计人员在进行基础审计时,对每一个审计发现都要从内控制度上找根源,对审计取得的各种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实质性测试,它可以起到风向标或导向的作用,引导审计向薄弱环节延伸,查出真相,恢复事物的本来面目,减少审计风险。

2.严格执行各项内部审计制度,不断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首先,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把规范作为衡量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尺度。其次,内部审计工作岗位分工要明确,实行主审负责制,要加强审理和审批制度,做到职责清楚、行为规范,严格按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以降低审计风险。再次,要明确建立审计承诺制度,正确区分被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责任。如在审计前,要求被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其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书面承诺。在承诺的基础上,审计人员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对照送审资料进行去伪存真的鉴别和确认真实可靠后,再按审计程序进行。

3.积极借助外部力量,帮助提高审计质量。为弥补内部审计的不足,应适当借助独立性较强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力量,对一些特殊项目实施审计。同时,实行外部审计评价制度,建立专家库,聘请外部审计专家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效率加以评价,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应适当开展交叉审计,使审计真正具有独立性、客观性,避免因行政干预而无法审计或审计结果不实的现象发生,减少审计风险。

4.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首先,审计人员应遵守审慎性原则,对每一个审计项目所包含的风险都要有一个合理的估量,切不可捕风捉影、人云亦云,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其次,注重审前调查,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其经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定好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降低审计风险。再次,应尽力将审计工作向事前、事中转移,使审计工作提前介入到审计项目的每一个环节,定期抽查,把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5.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防范审计风险。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思想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对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起着根本性作用。首先,应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关注意识和职业判断能力。如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审计案例,分析了解被审计对象的不同表现形态,运用辩证的逻辑思维方式,去感知审计事项中可能出现的实质性问题。同时,应掌握灵活的工作方法,对所收集到的审计资料、信息等,通过系统化整理、综合分析,获取全面有效的证据,以透过现象看本质。其次,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审计工作,不仅要考核业绩,还要评价诚信,对审计人员的腐败行为要加重处罚,避免因审计人员自身不洁导致审计结论失真而带来的风险。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注重培训的时效性,做到学用结合,避免形式主义,培训一次就要在业务水平上提高一步,尽快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合同风险防范要点口诀?

识合同、读仔细,条款逐条辨是非。

保证细、责任明,履行条款莫随意。

期限清、违约罚,时间节点要明确。

标的定、质量好,收付款期要牢牢。

审查严、不马虎,签字盖章要充分。

留底据、存副本,维权证据有保障。

三、本人大四学生,财务管理专业,论文写《企业投资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还是《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

上面都说得很对 题目太大 连老手们都不敢轻易尝试 此处不敢轻易尝试倒不一定是因为字数多时间长 而是因为资历浅的人写出来不一定有足够强的说服力 而资历深的人写出来又要用自己的职业名声作背书 题主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值得推崇

然而从成绩角度考虑 假如你的评分老师看到这堪比《二十四史》的题目 往下一翻 首先看到此文出自一位大四同学之手...(无贬义 纯描述)其次去找找正文前有没有哪些大牛的名字... 接着看看你的abstract... 然后看看你的reference... 后面再看看你的论文主副标题和排版...估计到了这步 还没看正文 心里就已经有个大概的分数线了 如果题主跟老师关系很好 或者是某种二代 那么分数范围会高一些 也就一些而已

一定要写这方面的 也不是不行 给你一些参考建议

0. 题目太张扬了 首先你得认识到这一点 这是心态问题 这一步达到了 后面才能进行下去

1. 研究主体:“企业投资/企业财务” 甭管选哪个 换成更细致、更具体的方向 例如 我国一百强企业 or 中美一百强企业...的对比 or 中国钢铁行业 or 美国硅谷公司 or 近十年来各自行业内龙头企业 ect

2. 研究对象:“成因及防范” 怎么说呢 想在本科论文有限的篇幅里balanced地同时两个对象并不容易 除非高人指点或天资聪颖 否则并不建议把这两个词同时放在题目里 倒可以把其中一个词放在abstract和introduction里

3. 找一个值得信任的导师 乖乖听ta的话 虚心请教 不要自己想一套 要跟导师搞好关系 关系好的导师是不会让你写这两个题目的其中一个的

其他不展开了 得回去工作了

四、建设工程风险如何防范?

从主要风险因素方面考虑,工期延误风险受疫情影响几乎是不可逆的客观事实,建企人员复(开)工也存在较大的疫情传染风险,同时可以预见,受各项疫情风险因素影响,建筑施工所涉的劳务、材料、机械等相关费用价格成本也存在上涨风险。在这样复杂严重的风险环境下,国内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无疑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建筑市场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市场竞争淘汰。

如何有效应对各类疫情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企业疫情风险损失,将成为国内建筑企业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的关键点。

1

工期风险

依照往年惯例,春节过后第六天,即1月30日左右即为节后返工潮的第一个高峰时段。但目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省市纷纷发布文件推迟企业复工时间,这必然将导致建筑施工工期的延误。受不可抗力影响,这种工期风险是无法进行有效防范的,因此只能选择有效应对,即申请工期顺延,避免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新冠疫情构成的不可抗力风险因素

所谓“不可抗力风险”,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风险, 通常无法通过技术、经验、预先判断或者小心对待来规避。主要包括自然事件、人为事件和政治事件。

建筑施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即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那么此次新冠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风险”,即成为建企能否有效避免工期风险损失赔偿风险的关键。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对“不可抗力”的认定: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此外,部分地方政府也在相关通告中直接定义本次疫情为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责任处理

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示范文本》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后果处理: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寻找不可抗力证据顺延工期

综上,建筑企业因为此次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进行开复工的,应及时收集证明证据,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申请顺延工期。

1

从政府文件中找工期延长理由。针对本次疫情,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省人社厅等部门均出台了防控疫情的延期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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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要素中找工期延长理由。受疫情影响,许多地区建筑施工的人材机等生产要素不足,无法进行顺利施工。如疫情重点地区劳务工人无法顺利返工,一些材料设备厂家被下令禁止生产等。

2

人员风险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染性极强,因此对于用工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疫情下的人员风险防控也十分重要。

尤其2月7日,成都住建局发布《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行“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人员的管理,十分重要。

当然,这里的重要前提是建企开复工须经属地政府部门同意方可。同时必须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开复工人员管理调查

建筑工地开复工前,应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开复工人员机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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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开复工后,应严格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制度,采取封闭式管理方法,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尽量减少外来车辆、人员进出工地,落实登记、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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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部查验、监测、报告、隔离等疫情防控制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体温测量、通风消毒、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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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成本上涨风险

一个工程项目的主要造价费用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与机械费三大主要部分,俗称“人材机”。受此次疫情影响,可以预见,国内建筑市场这三大方面的费用成本都将出现不小的上浮。

费用成本上涨风险

依据人社部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工程停工期间务工人员仍有权利获得工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停工期间劳务工人的工资仍需要由总包单位代为支付。

此外,考虑到全国集中推迟复工,疫情结束后,建筑施工必然迎来一个集中赶工期的用工需求高峰,届时劳务用工需求集中,劳务用工费用也必然将会上涨,导致人工费成本上涨。同样,对于大型机械设备的集中租赁使用也必然将导致市场机械费价格上涨,增加企业机械费成本。

此外,疫情期间,大量行业企业被要求停工停产,这其中也包括着建筑施工市场领域上游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可以预见,疫情结束后,建筑材料市场势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对承包商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对于停工期间所产生的人材机费用支出,承包商申请工期延期后,可依据合同约定或与发包人协商处理。而对于疫情结束后的人材机费用价格上涨,则可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对于可调价格合同,承包商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调整情形进行相应价格的调整;对于固定价格合同,则承包商可以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区分清正常商业风险与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风险。前者,作为项目承包商,在承接项目前就应当知晓、预测到相应的风险性,并甘愿承担;而后者,则是无法被当事人所预见的异常变化,由这种风险造成的当事人损失,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以及其造成的严重影响,是项目承包商在承接项目前无法知晓、预测的风险,由此导致的相应人材机价格上涨,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于国内建筑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考验,国内建企应充分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措施,避免相应的企业风险损失。

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

措施包括: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

六、您对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与防范设置的评价?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开拓市场获取利润固然重要,但如何保证权益不被侵害更是基本功。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企业应该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规避和化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切实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近些年国内企业家已开始逐步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种认识无论是出于远见习得之后的觉悟,还是出于惨痛教训之后的警醒,终归是值得欣慰的。企业要提升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首先要解决理念更新问题。

合同之于企业或重于泰山

企业管理主要是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企业就是“合同集中营”。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企业的创建、厂房的建设、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销售、人员的招聘等等,无不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对象的考察、合同内容的磋商、合同义务的履行、合同权利的实现、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的终止等等,就构成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

企业风险主要是合同风险。因为合同是构成任何企业所有交易链的基本要素,因此,企业风险主要是合同风险。企业能否控制经营风险以及规避法律风险,都几乎完全取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以本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为例,一大群业主要求公司将所购房屋的防火入户门更换为防盗门。客户部经理非常头疼,忧心忡忡地咨询律师该怎么办?其实,公司与业主并不存在其它法律关系,只有合同关系,凡合同纠纷,先查阅合同,再查阅法律。经查阅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附件,第四条已明确约定“住宅入户门为品牌防火门”。因此,客户经理完全可以拿出合同,“淡定”地回复这些客户,而不是不知所措。当然,巧妙地安抚、引导和管理群体性客户的情绪,避免引发更大的矛盾和纠纷,是企业的客户经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另一种能力。

合同为企业运营提供保护伞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威慑他人。企业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是陷害他人。比如,在合同缔结、履行、变更、终止过程中所把握的各种证据或资料,有时候就是拿出来“秀秀”而已,只要能够威慑对方回到合同诚信轨道,即可“见好就收”,而不必无因起事端。

本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房地产企业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例:周某按揭贷款手续未获银行批准,且拒不以其它方式付款,公司发函解除购房合同;周某则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公司之所以可以在此案中胜诉,原因在于:第一,公司早就制定规章制度,并修订审批流程,要求涉及公积金贷款的一切宣传均须谨慎;第二,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按揭贷款的办理义务主体,同时约定了未办好贷款的替代付款方式;第三,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买受人逾期付款时公司的多种救济途径(包括但限于解除合同)。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有全局观念。过去一些企业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局限于合同文本管理,或者个别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管理。其实,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当具有全局观念。

首先是宏观合同管理,以致力于提升企业履行义务和实现权利的宏观能力为目标。通过法律宣讲、技能培训、头脑风暴、合同案件分享等方式,刷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其通过合同实现交易目标的能力。

其次是中观合同管理,即合同范本管理。企业不仅应当制定合同范本,还应根据使用情况定期修订范本,并对范本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最后是微观合同管理,即具体合同的磋商、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纠纷解决之管理。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全局观,还应当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第一,涉及“各种角色”,从企业老板到一线员工;第二,涉及各种能力,签约能力、履约能力、实现债权能力等均在其中;第三,涉及各个部门,既有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也有非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第四,涉及各类合同,因为“业务有大小,合同无大小”;第五,涉及各项流程,从准备到缔结,从履行到终止(解除);第六,涉及各种证据,文本、音频视频、证人证言、短信、电子邮件等,一项也马虎不得。

企业盈利当以诚信为本。营利是企业的天职,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也不能偏离诚信轨道谋取利益。在杭州的一起“凶宅买卖纠纷”中,法院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的交易,与房屋有关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披露。本案中,涉案房屋内曾发生过三人被杀的凶杀案,尽管房屋本身的使用价值未因此受到影响,但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发生过凶杀案的房屋会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且房屋往往会因此贬值。因此,卖方未向买方告知涉案房屋发生过凶杀案的事实,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当然,诚信,不仅是对个人的要求,也是对企业的要求。伴随《公司法》的修改,企业设立门槛已经降低,随之而来的是企业信用管理的强化,故而,企业从成立之初即须重视合同缔结和履行中的诚信精神,预防遭受不良信用记录。

缔约对象选择重于合同文本管理。

缔约如同恋爱,最为重要的要求是,“选择对的人、一起做对的事”。然而,过去一些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呈现“重文本、轻对象”的倾向,因而往往事与愿违。合同债权之实现,从根本上依赖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因此,即便完美的合同文本一旦遭遇不靠谱的相对人,那也是“白搭”。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合作必须谨慎,特别应注意约定并督促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在缔约主体选择方面,要树立一种观念,即“先小人,后君子,成就真君子;先君子,后小人,难免真小人。”当然,企业管理中并不因此否认合同文本的重要性。恰恰相反, “合同代表主体”:合同是缔约主体的无声代言;合同是经办人员的风格再现;合同是团队执行力的集中表现;合同是风险控制的关键钥匙。

先有认同,后有合同。

在实践中,常常听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但,有远见的企业家应当注重口碑。比如早年很多重庆百姓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套龙湖房”。龙湖公司就是依靠其行为获得了购房人的认可,并形成良性循环。其实,众所周知,立法倾向于保护“买方”(弱者),司法常常向“买方”倾斜。在此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也应顺势而为,尽量使客户认同自己的经营理念。在HR管理中常常讲一句话,“好员工应助推企业发展,好企业应提携员工成长”。企业与企业之间亦然。共同成长,利益共享,企业才能实现长足的发展。

面对现实,解决问题。在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企业一般不宜“立志把官司到底”,除非有特别需要。对企业而言,重要的可能不仅是金钱,还有荣誉、时间或者其它。因此,有时候需要审时度势,退一步,海阔天空。例如,某房地产公司迟延办证,部分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顾问律师建议公司友好地协商解决,必要时支付部分违约金以换取公司和谐经营的氛围,避免陷于群体诉讼或事件;部分购房者承诺不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仅要求办证,则应珍惜此等客户,并及时与其完善相关手续,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具有证据意识。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虽不以诉讼为目的,但任何一个环节均须“拷问”“假定呈堂证供”。并非每笔交易都要上法庭,但须事前将所有的不确定性都考虑到,将可能的争议及解决方法约定清楚,将所有的证据都留存好!可以说,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所有工作都立足于“打赢官司”而展开,对于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环节,应考虑能否经得住司法考验。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尽量避免争议,即使有争议也可按约处理,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毕竟,“良心不如证据”,这是很多法务经理血与泪的总结。

最近网络上流传“扁鹊三兄弟的故事”。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企业业态各异,政策法律也很庞杂,涉及的合同类型十分繁多,因此,更新理念并做好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企业的必修功课。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七、厂房租赁合同的风险有哪些,合同的风险怎么防范?

首先,你是租赁方还是出租方。

其次,如果是租赁方,应审查厂房的合法性(比如是不是违建,出租方对厂房有无权属,是否取得环评等等),厂房的安全性能如何(比如有效使用期限是多久),支付租金的方式等等。如果是出租方,应审查租赁方有无支付租金的能力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承租厂房是否是合法使用(比如是不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争议解决方式以及管辖权的约定等等。最后,应提前防范合同风险,对照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拟定具体措施,也可以请专业人士审核。

八、印章管理的风险防范提示语?

企业印章使用风险分析及防范

风险一:印章管理不善、不重视、不规范

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带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公司对该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长期以来,企业印章管理一直处于人为管理和制度管理的水平,如果其他人窃取或欺诈使用公司印章,缺乏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风险,将对公司造成直接法律纠纷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风险二:越权使用印章签订合同甚至提供担保

越权使用公司印章,加盖的公司印章是真实的,实践中无权代理人加盖的印章是争议中常见类型。无权代理人加盖的公司印章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不稳定的,其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构成表见代理的越权加盖公章,即便不是公司所有人的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仍然为有效合同,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风险三:印章失控,完全交由他人管理

公司印章属于公司财产,更是公司日常的经营项目业务支持的重要物品,凡是在任何文件加盖公章的行为,即刻产生法律效力。从这个方面就能看出拥有公章就代表掌控公司的权利,如果公章管理一旦意外失控,存在因印章被盗盖而签订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经济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的风险,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

风险四:私刻印章、伪造公章

司法实践中因“萝卜章”而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从民法的角度看,将伪造印章签署合同的行为定性为职务代表行为、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都有相应的依据,并会造成不同的法律后果。

九、合同交易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风险一:相对方主体不适格,或者相对方信用差,履约能力低 防范:查询对方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档案,调核对方资信情况

◎ 风险二:相对方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导致协议效力不拟定 防范:对方如委派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代理,规定对方出具加盖公章或法 定代表人署名的介绍信、委托书等,注意授权范围,注意鉴别委托书真伪。

◎ 风险三:标的物描述不清,计量单位误用,包装方式约定不明,低档错误导 致大损失 防范:约定明确,并且在签约前,反复看清楚。公斤与斤,厘米与米,一字 之差,相差十万八千里。包装方式不同,产品档次、价格也相差很大,唯有仔细 阅读,再签协议才可防范此等风险。

◎ 风险四:标的物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或方式约定不明,导致扯皮 防范:写明是国标、行标、还是企标,注明标准号,对非标产品,则具体 描述

十、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怎样的?

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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