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投标的项目规定?

118 2024-09-10 14:04

一、必须招投标的项目规定?

1. 招标范围:明确招标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如招标的工程、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等。

2. 招标条件:规定招标的条件,如招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银行信用证明等。

3. 招标方式:明确招标的方式和流程,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4. 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和标书要求,如标书的格式、排版、字体、纸张等要求。

5. 开标程序:规定开标程序和流程,如开标时间、地点、时间安排、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等。

6. 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数额、退还条件等。

7. 中标程序:规定中标程序和流程,如中标通知、签订合同等。

这些规定可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和具体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二、项目合同怎么管理?

组织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应包括合同的订立、实施、控制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1 】合同评审。 2 】合同订立。 3】 合同实施计划。 4 】合同实施控制。 5 】合同综合评价。 6 】 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三、合同使用管理规定?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的作用是:公司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制度。还需注意的是,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项目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第八条

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

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十二条

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各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行为规则,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健康发展

五、涉密项目管理规定?

一、对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严格执行泄密报告制度,不得延误和隐瞒泄密事件。

三、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四、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六、项目管理合同口诀?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记忆口诀:协议中投标,专用通用标准,图纸清单预算书。

(1)协议书(如有);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七、项目合同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模式:合同管理、全程管控、智能审批、合同安全

八、招标的项目都是固定总价合同吗?

不是,要视具体的招标项目而定。

固定总价合同只是招标项目计价合同中的一种,它适合工程规模较小,工期不长,设计图纸完善,技术成熟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招标中更多使用清单计价招标,即固定单价合同。在这样的招标中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标量不标价),投标人在清单量的基础上进行预算标价,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单价的风险,相对来说更加公平合理,也有利于合同的顺利执行。

九、项目管理目标的主要指标?

项目管理目标是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化指标。每个项目任务本身就是一个目标。为了高效率地完成项目任务,管理者必须将项目任务分解成许多具体的指标。每个项目都有三个基本的管理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工期目标。项目管理目标必须协调一致,不能互相矛盾。

十、施工项目组织管理规定?

項目经理全盘负责管理。

生产经理生产方面的管理。

技术员技术方面的管理与施工?

预算员工程成本与人工费的管理。

资料员工程所需的一切资料的记录与整理的管理。

安全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隐患防治的管理。

质量员质量方面的检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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