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分区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过程,履行情况
考核内容
考核程序
考核评分
考核结果及应用
二、学校安全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安全机构设置和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考核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情况。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安全资金投入、正常使用情况。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况。
具体考核方法可能因地区和学校政策和管理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三、安全绩效考核细则?
全绩效考核细则
一、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制(35分) 1、及时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精神、 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否则扣1分。 2、无规程、措施施工不制止、不追究扣1分。 3、对不按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定作业的,不及时制止,扣责任人1分。 4、对计划不落实、工作不检查、不考核扣责任人1分5、及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填写隐患台帐,对当班井下区域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签名制度,违者每项扣1分。6、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自己的职责责任负责,违者每项扣1分。7、凡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严重“三违”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者,扣3分。10、加强班组建设,严格现场管理,认真考核工程质量,否则每项扣1分。
二、隐患排查治理: (20分) 1、对井下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当班发现必须当班解决,,对威胁人身安全及安全生产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处理,特殊情况必须汇报领导,否则扣 1 分。 2、杜绝违章指挥,对“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不讲情面,现场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盯准不放,问题不解决不能离开现场,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否则扣 2 分。 3、凡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或推诿扯皮、盯者不办的责任人,不采取措施者,扣2分。 4、一般隐患问题和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收集、筛选、上报、整改验收,每项扣1分。 5、检查隐患,没有通报,遗留隐患,没有追查原因的扣1分。 6、领导安排的工作不及时落实完成,台帐、记录不完善、不及时上报者,扣1分。
四、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全员安全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考核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四、考核全员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以及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考核全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考核岗位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五、安全生产考核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合法分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后,总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考核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生产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七、安全生产法处罚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至第一百一十一条都是关于处罚的条款,分别为:
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八、生产班安全交接细则?
生产班安全交接的细则还是比较多的。安全工作是生产全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生产班组都安全交接也就会非常重要。
如生产过程中已经出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就要在交接时仔细说明,需要哪些方面的注意,出现的问题对生产的影响等等;生产制造设备都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照要求执行等方面的细则都要交接清楚。
九、安全生产考核包括什么?
一、安全生产(消防)组织(8分)
1、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及整治工作的领导
1、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整治活动的领导,及时制订整治计划;
2、配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建立义务消防小组;
3、单位主、分管领导工作及职责明确;
单位未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的扣1分;未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人、财、物、资源的扣1分;安全生产主、分管领导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不及时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不及时制订阶段性整治工作计划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8分)
1、明确安全工作目标,落实直接管理责任
2、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3、掌握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状况,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及时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不明晰的扣1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知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扣0.5分;安全生产直接管理履职不力的每一人扣0.5分
安全生产(消防)职责未制订的全扣;职责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2分,有一个部门或一类人员安全生产(消防)职责不明确的扣0.5分;未全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分
三、安全防护(10分)
1、安全生产(消防)硬件保障
2、所有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环保等“三同时”制度,手续合法;
生产设备装备安全性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台套扣0.5-1分。
未按标准配置并不会正确使用的及未按要求检测检验的,每一处扣0.2-0.5分
四、安全生产制度(8分)
1、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新要求,对照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完成基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健全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0.5-2分;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2-0.5分
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汇编,做到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缺少一个工种或岗位的扣0.5-1分;内容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2-0.5分
五、岗位安全行为评估(6分)
1、安全行为评估。对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行为评估,制订整改措施。未组织安全管理行为评估的全扣;评估不规范、无效果的,扣0.2-0.5分
2、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评估
对每一名职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估,确定等级。未有效开展行为评估的全扣;评估不规范的每一人次扣0.2分
重点人员未排摸的全扣;对未落实有效整改措施的每一人次扣1分。未建立作业行为动态评估档案的扣1分;不完善的扣0.5分
对作业人员劳动能力评估及对特种作业人员未定期体检的扣1分;对不适宜、有禁忌症人员未调整劳动岗位的每一人扣0.5分
六、危险源分级管控(14分)
未开展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的全扣;未确定监控等级的,每一处危险源扣0.2-0.5分 ,对危险源分别建档,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危险源建档不全,未实行动态闭环管理的扣1分;
对A、B级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分级管控责任;对A级危险源制定目标管理方案、预案;对危险(临时)作业制定报批手续。
未制订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管控责任的,每一处扣0.5-3分;A级危险源管理方案、预案不明确的每一处扣0.5-1分;危险(临时)作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0.5-1分。
A级危险源实行现场标识化管理,明确重点危险源、类型、危险因素、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分级检查、督查频次及责任;
未设定吸烟场所的,有一处扣0.5分,发现有一人次违反防火、动火规定的扣0.2分;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设置消防防火、禁火、安全疏散标志的,有一处扣0.5分;不符合安全用电、防爆规定的,有一处扣0.5分;无收工15分钟断电检查记录及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记录的扣1分;
七、隐患整治纠错(10分)
1、按照事故隐患排查的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上报
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每少一次扣0.5分;隐患排查不规范的扣0.5-1分
隐患档案不健全、跟踪不到位的,每一处扣0.2-0.5分;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每一处扣1-2分
八、现场“7S”管理(8分)
1、生产现场实行“7S”标准化管理
落实生产现场 “7S”标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消防标准化;照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消防)要求;通风降温达标;安全通道畅通;
按照“7S”标准化管理要求,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0.5分;生产现场安全通道、照明、通风、降温、消防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0.5分
2、现场标识化管理规范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标识醒目、规范。 生产现场安全标识不按要求设置,每一处扣0.2-0.5分
九、教育培训(10分)
1、全员安全意识教育
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面100%,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消防)教育面达不到要求的全扣
2、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职责
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教育面100%,抽查合格率在95%以上。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未有效组织员工安全教育轮训的,教材、备课记录、培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安全应知应会培训
员工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安全生产轮训率100%,熟悉管理范围生产工艺,掌握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内容、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基本方法;未有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扣1分;安全生产应知应会不掌握的每一人扣0.2分;未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培训的扣1分
4、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未有效组织“三级”教育和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全扣;抽查安全操作规程合格率达到95%以下的全扣;抽查有一人次不合格扣0.2分
5、安全技能培训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开展转、复岗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未有效组织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的全扣;抽查员工应知应会不掌握的每一人次扣0.5分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由专业部门培训并定期审验,持证率100%;特种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一人扣1分
十、安全生产应急(8分)
1、健全生产安全(消防)应急处置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建立的扣1分,消防义务小组未建立的扣1分
2、按要求配置应急装置,建档、定期检查维修(消防器材、安全通道、应急照明、报警等符合规定);针对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制订并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装置不完善有一处扣0.2-1分;未按照要求建档及无专人管理无定期检查维修的扣1分;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不规范的扣0.5-1分;未开展应急演练的全扣;抽查一次不合格扣0.5-1分
十一、安全检查考核(6分)
1、完善各级检查考核。建立分级检查考核小组,明确检查责任,开展有效检查,结果与责任挂钩;分级检查考核小组未建立的全扣;未开展有效检查考核的扣1-2分
2、严格事故处理。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苗头,按规定及时处理,对事故及苗头不按要求处理的,每起扣1分。
3、安全行为考核与奖罚。对员工的安全行为、绩效与计分考核、行政奖罚等挂钩,严格考核与奖罚;对员工的安全行为与单位的奖罚制度挂钩,从严考核。
未有效开展安全行为考核与奖罚的全扣。
十二、运行评审(4分)
开展管理评审,实现持续改进。依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开展管理评审,针对缺陷和问题,落实整改,实现持续改进。
未经常性开展的全扣;未开展对照检查、管理评审的,扣1-2分;对缺陷和问题整改不力的扣1-2分
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全员安全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考核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四、考核全员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以及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考核全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考核岗位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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