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养鸭环境污染怎么投诉?
农村养鸭环境污染可以投诉给当地环保部门或者农村管理部门。投诉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或者视频等,以证明农村养鸭环境存在污染问题。
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媒体或社会组织反映情况,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二、农村管理工作要求?
为巩固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强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农村环境“三脏六乱”(“三脏”:房前屋后脏,村道河道两侧脏,河塘沟渠水面脏;“六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披乱挂、乱停乱放、乱倒乱排、乱涂乱贴)。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健全村庄环境卫生保洁、道路清扫、河塘清理、绿化管护、垃圾清运和工业、农业污染源防治等方面的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确保组织管理有力、硬件设施到位、保洁队伍齐全、资金筹措多元、考核机制有效,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负责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城管中队每村安排一名队员,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委通报;各村要成立工作班子,要有专门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任),具体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2、加强保洁人员配备。各村要根据人口、规模和地域环境等不同情况,配备相应的保洁员队伍(一般根据服务范围和农村人口数量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员,如自然村较分散则按同等劳动强度配备)。保洁人员应选择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划分作业范围,包括农村道路。
3、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由各村委负责招聘、管理和考评
(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是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必要条件。各村要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加强管理。一是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
(三)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度。
1、落实垃圾清扫和收集责任制度。要合理界定环境卫生责任制
三、农村养殖环境污染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实施,它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将按日连续计罚无上限。
2014年4月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2)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643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第一部农业和农村环保领域国家级行政法,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是我国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里程碑。
该条例六章44条,适用于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
条例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推动畜牧产业发展走绿色、循环和低碳的路子。它对产业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等前置环节做出规定,也对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环节做出了规定,同时还特设专章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按照条例要求,畜牧养殖将被设立环保门槛,不合规、不守规的养殖户、小规模养殖场及大型规模养殖场将被拒之门外甚至受到相关处罚。
四、农村环境污染怎么办?
二、农村环境污染应该怎样治理?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有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等一系列目标。
1.农村饮用水源要划定保护区
在农场地区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2.农村垃圾治理问题
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3.农村农药使用治理问题
农村农药治理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全国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等工作。
未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作为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农村草原管理员工作内容?
实现草原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目标,有效遏制我乡草原退化,实现草原永续利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牧民增收。
六、农业农村环境污染表现?
1.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2.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3.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一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4.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5.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七、如何举报农村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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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环保局信.访举报电话(12369)或者到环保局去举报。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果遇到废气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三、如果遇到水体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
四、如果遇到固体废物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五、畜禽养殖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畜禽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已有的畜禽养殖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非城市建成区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其他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养殖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环境污染就是属于排放废物而导致空气或者是水质受到污染,对于此行为只要有确切的证据就可以依法的利用法律条款来进行处理,从而可以直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轻者必定就会受到罚款,而对于严重者就会承担刑事责任
八、环境污染管理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 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是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蔼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第七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 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九、农村交通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二,对农村道路进行排查,淸障,确保畅通,三加强道路安全排查,设立完善标识标牌,四,对道路进行维修。
十、农村环境污染有哪些危害?
农村环境污染的危害
1、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由于农田中氮磷流失、畜禽养殖粪便及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以及水产养殖加工的污染,成为水域氮磷污染的主要来源;加上不少工业污水直接排入河沟,更使水质污染加重。目前,农村尚有不少村民直接以井水、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源,人体健康受到潜在威胁。
2、严重影响耕地质量。假如长期不再使用有机肥而是依赖化肥,将造成土壤养分失衡,有机成分降低,土壤活性下降;农用薄膜的广泛使用以及由此带来的残留也在威胁土壤环境;工业废水严重影响农业灌溉,而且对农田土壤也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
3、严重破坏空气质量。随意焚烧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者露天堆放农村生活垃圾,蚊蝇丛生,臭气熏天,容易传播疾病,破坏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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