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超出合同工期如何赔偿?
施工单位工期索赔: 1、不可抗力因素 2、因业主、设计原因造成工期损失 3、还要看合同对工期的具体约定 对施工项目工期索赔的探讨 【摘要】施工进度管理中,索赔是一项不可避免的工作,工期索赔又因其特殊微妙的意义使得做好这项工作就更需要技巧。
本文以消防特勤站工程的工期索赔为例,提出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工期索赔施工进度计划索赔意向书索赔报告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这或多或少都会对项目施工工期有所影响。
因而会涉及到工期索赔工作。一、工期索赔的必要性与概念 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施工项目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核心,项目索赔工作是反映项目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索赔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经济效益。
这里仅论述施工项目的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
它形式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
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还可能因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
工期索赔按索赔性质又可分两类:
一类是工程延误索赔,是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另一类是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二、消防特勤站工程工期索赔情况 秦山核电三期项经部在核电三期建设过程中曾对BOP工程的多个项目进行过工期索赔工作(水处理厂房由于施工场地移交延误,工期索赔78天;次氯酸钠厂房施工由于场地及施工运输道路移交延误,工期索赔3个月),以民用建筑中的消防特勤站工程最为典型。
消防特勤站及其室外配套工程于2003年9月16日开标,合同签订日期为2003年9月22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04年4月28日,整个合同的有效工期为220天。
施工期间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最终我们于2004年7月28日完工移交,其中索赔成功工期70天。
在这项工程的工期索赔过程中,我们暴露出许多问题,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处于被动状态。最为明显的是以下几点:
1、工期索赔工作与现场施工分离,现场施工人员索赔意识不强,以致错过了索赔的最佳时机。
在基础开挖时发现土质状况与设计资料不一致,有大块的岩石需要处理,增加了工程量。
但施工人员没有及时发出索赔报告,仅到后期因整个进度情况与计划偏差较大时才将此问题提出,这对索赔工期的准确度与可信度打了折扣。
2、对工期索赔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与效益联系不大。
在进行索赔资料收集时发现,与费用有关的施工记录较为详细,但有关业主与监理的口头施工指令时间却记载不详,多数仅靠头脑回忆,“大概”,“可能”是常被用到的。
3、索赔人员对现场情况了解不及时,不准确,仅充当文笔处理工作,使索赔工作的力度不够。
4、索赔工作未形成固定成熟的工作程序开展执行,也是一大问题。
若未得到领导通知,索赔工作停滞不前,索赔人员不知如何人手。三、工期索赔的相关因素与过程 很显然,索赔工作不是单一独立的行为,它应与其它施工管理行为协调、一致。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共同思索、共同努力的。
人个认为做好索赔工作有几个重要的相关因素:
★科学严谨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前提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是一个集专业知识、实际施工经验、先进计算机软件操作于一体的脑力劳动,它需要有比较完备的基础数据:了解工程施工期限、施工顺序、主要施工方法。计划是基于通常状态下的施工时间安排,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对工程节点的时间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安排,只有通过计划确定了关键路径,才能为索赔提供依据,工期索赔是要对关键路线进行分析比较才能发现的。 在我们进行特勤站的投标计划编制过程中,为了能在众多承包商中竞争取胜,对业主提出修改部分计划的苛刻要求做出了妥协,如缩短工程施工准备时间,并将准备工作放在工程开工前完成,而实际情况是该工程定标时间较晚,合同一经签定便立即开工,准备工作在工程正式开工后才陆续完成,致使工程刚刚开工就存在滞后的情况。
奥数题:“周期性工程问题”
(1) 设两队原计划完成修路任务要y天;
(2 ) 设甲队的工作效率为n,乙队的工作效率为m;
(3 ) 那么工程的总工作量为(n+m)*y;
(4 ) 由已知条件,按原计划乙队获得5040,甲队获得8400-5040=3360,那么
有:n*y:m*y=3360:5040=n:m=2:渗仿3
(5) 根据(4),丛仔纤设n=2k,m=3k;
(6) 根据实际计划:前4天两队按原工作效率完成的工作量为:4*(n+m)=20k;那么剩余的工作量为:(n+m)*y-20k=5ky-20k;
(7) 甲队从第五天开始戚蚂工作效率提高一倍后,两队完成工作还需要的天数:剩余工作量/总效率=(5ky-20k)/(2n+m)=(5ky-20k)/7k=(5y-20)/7=w
(8) 那么实际情况下甲队的总工作量为4n+2n*w;甲队总工作量占项目总工作量比例为:(4n+2n*w)/5ky=[8+4*(5y-20)/7]/5y
(9) 那么甲队实际获得的钱为8400[8+4*(5y-20)/7]/5y=3360+960
(10)得出y=12
1、原来甲乙的工资比是(渗漏闭8400-5040):5040=2:3,说明原来甲乙的效率比是2:3,完成的总量比也是2:3(因为两人的时间相同)也就是说完成任务时乙完成了总量的3/5;
2、现在甲乙的工资比是4320:4080=18:17,说明完工时乙完成了总量的17/35。
3、因为乙的工作效率没有变,所以计划和实际的时间比是(3/5):(17/35)=21:17.设原来的时间是21A天,那么实际的时间是17A天。
4、那么工作总量就是(2+3)×21A=105A。
5、实际上,甲前4天的工效是丛裂2,后面17A-4天的工效搜含是4,那么就有4×2+(17A-4)×4+3×17A=105A A=4/7 计划的天数21A=21×4/7=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