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最新河北省关于对建筑工程人工费调整的规定是什么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我省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法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58元/工日调至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52元/工日调至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9元/工日调至47元/工日。清、借工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二、编制新建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均按本通知调整人工费。
三、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一)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四、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五、本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施工合同有约定人工调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六、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本地人工市场指导价,并按有关规定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七、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当地人工市场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八、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单价的调整
国家计价管理办法只是咨询性的文件,只有合同双方都同意时才按该办法执行。即使执行也必须在合同细则中对上述5个方面的内容大大的细化,细化到实施时无歧义。例如“经批准变更设计的”一条,有的合同就规定如果该项变更的主材的工程量不超过多少多少金额就不做调整等等。更有霸王条约,除首次图纸交底和图纸会审的变更外,所有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均不作商务调整,等等。
总之,关键是当初合同是怎样约定的。现在的环境,业主是上帝,上帝能不服从吗。
三、关于价款调整
就算根据字面解释,那也是不能扣的1调整依据:因设计变更及增加原因所造成费用增加或减少3%范围内,总价不予调整。超过或减少3%以上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调整总价。请注意,这种条款的约定,是确定风险承担范围,根据字面解释,就是3%范围以内的风险,由你们自行承担,超过3%的范围以后,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调整总价,而不是调整超出范围以外的价格.在合同语言中,这就是要按照实际发生工程进行如实结算.而且,根据20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结算,必须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那么,他就不能扣除你相应的3%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也不能进行调整.对方必须按照你们实际的工程量来调整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