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对预订未到的客人是否收取费用?

217 2024-08-26 11:26

一、酒店对预订未到的客人是否收取费用?

生意好的酒店需要信用卡担保的,如果预定未到,需要在信用卡中扣除首晚房费

二、酒店坚决不退还预定金,求懂相关法律的人支援一下

1. 如果是预付款,或者是“订金”,酒店是可以退回的。

2. 如果是“定金”就不能退回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因为定金带有惩罚性;

3. 你还是先把所收的款项搞清楚,到底是写的什么字,这个是处理问题的关键,你必须要明确;

4. 如果确实是预付款或者订金,如果不退款,你可以先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订金。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此即为定金罚则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扩展资料:

定金类型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定金罚则》

搜狗百科:《合同法》

三、在携程网订酒店价格会变动吗?

订好的就不会变,节假日的价格如果涨,会在网上显示价格时就显示出来。

四、18岁,学销售的,性格内向,之前做过一次酒店预订的工作,后来被辞退了。然后找了个电销的工作,又被辞

你的性格不适合你的这个职业 要么改变自己的性格 但这需要时间 要么换个职业 去一个新领域。

五、我在一酒店做了七年了,我是做收银员,现在领导要把我掉到餐厅去做服务员,这种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赔偿啊

你是之前做错了什么吗?为什么要换职务?你可以和领导说,你不太适合做服务员。如果之前没有拖欠工资,那赔偿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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