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eo可以兼任财务总监吗?
不行,董事(长)本来就是执行机构,财务负有职责对执行机构的事务监督,自然没有自已做事自已监督的道理
CEO 首席执行官
CFO 首席财务官
CIO 首席信息官
CKO 首席知识官
CTO 首席技术官
CHO 人力资源总监
CMO 市场总监
E CEO
ChiefExecutiveOfficer
首席执行官
释义: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将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权过渡到经营层手中。CEO与总经理,形式上都是企业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东权益代言人,大多数情况下,CEO是作为董事会成员出现的,总经理则不一定是董事会成员。从这个意义上讲,CEO代表着企业,并对企业经营负责。
F CFO
ChiefFinanceOfficer
首席财务官
释义:首席财务官是企业财务总监的“增长版”。当然,从本质上讲,CFO在现代治理结构中的真正含义,不是其名称的改变、官位的授予,而是其职责权限的取得,在管理中作用的真正发挥。
二、经营副总可以兼任财务总监吗?
还要看专业业务能力,你脑子有病吧。
这是财务税务问题。楼主我告诉你,如果是民营企业任何自然人都能担当任何职务,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担当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出纳,业务,食堂厨师和卫生清理。但是!!!!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必须遵循财政部办法的会计管理资格条例。也就是说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不能单位财务中的任何职位,换句话说,董事长,总经理的直接亲属都不能担当财务中的会计,和出纳。这下你理解了吗?现在有些人脑子让驴踢了,瞎回答问题三、出纳员是否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出纳人员在早年称作司库,直接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进出,所以对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记账等几个岗位不能兼职。
根据会计法有关稽核工作岗位的规定,如果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显然容易作假,所以要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后,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的保管,如果允许一个人既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显然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包括记账工作岗位的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比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就不包括在内),这部分记账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也不能由出纳人员兼任,一个人既管理钱款,又管理记账这一发生钱款往来的根据,很容易监守自盗。
这是对出纳人员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岗位的法律限制。
至于前面提到的一个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如果确有需要,一般可以由出纳人员兼任,但也要结合出纳人员的职责,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四、副总经理可以兼任安全总监吗?
市管一级国有企业安全总监可由总经理助理级领导人员兼任。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市管一级国有企业执行,安全总监可由总经理助理级领导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副总经理级别领导担任。通过明确安全总监职责定位,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财务部经理是否可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公司董事或者监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务总监可以兼任公司董事长吗?
财务总监通常不能兼任公司的董事长的。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核心领导人物,要负责及处理公司的全局事务,而财务总监要对公司的所有财务事项进行处理,如果财务部监兼任董事长的话,会使得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最高管理权相重合,不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也会有可能出现董事长和财务总监为一人时产生的经济风险,是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经营风险。
八、母公司副总经理能兼任子公司董事?
可以,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董事长不是股东,所以不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问题。
九、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怎么相处?
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由于岗位职责的不同,工作中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应该两人都持有公心,一切从公司效益和利益出发,一心为公,就没有沟通不好的事情。
怕就怕在两个人互相扯皮,互相找茬,故意和对方过不去。只要一心为公的情况下,两人若协调不好,那么就请两人的上级来解决这个问题啦,但要抱着一心为公的思想。
十、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哪个大?
按道理来说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都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既企业高管人员。从管理岗位上分副总经理职权比财务总监职权大。因为副总经理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也是总经理的好助手,总经理如果不在岗,副总经理有权全面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财务总监只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及全面负责企业财务工作。所以副总经理职权比财务总监职权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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