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求职招聘网 2023-08-16 17:49 编辑:admin 124阅读

一、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是明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规。原因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缴纳的,用于物业维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费用,为了保证资金的公正合理使用,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内容延伸:根据该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比例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并经过审计机构审计使用情况。同时,业主、业委会等也有监督权利,可以定期查阅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意味着在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已经较为规范化和透明化,为维护业主权益提供了保障。

二、物业维修资金的启用流程?

物业维修资金启用流程如下:

1.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物业维修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使用资金的具体项目和费用预算,提出申请。

2. 提交申请审批:资金使用计划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业委会审核,并报区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审批部门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管理、审核程序和预算安排,如果审批通过,将签署资金使用协议并发放款项。

3. 实施维修工作: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开始实施维修工作,严格遵守规定的资金使用管理程序,按照需要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任务指派、任务单签发、现场监管等工作,确保维修工作顺利实施。

4. 资金使用验收:维修工作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验收,核实各项工程的质量和费用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计划。验收合格后,依据质保期和维修合同确定相应的保证金,并报告给业主委员会。

5.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物业公司应按照要求向业主委员会、政府监管部门等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的支出及余额,维修工作进度和质量情况,以及使用资金的具体情况及现场实际监管记录。

总之,物业维修资金的启用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确保使用资金合法、透明,并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和质量。

三、物业维修基金与物业维修资金有什么区别?

物业维修基金与物业维修资金的主要区别是管理资金的对象的不同。由于物业维修基金是属于小区业主缴纳的专门用于房屋维修费用而提前预备的资金,这属于专款专用的钱,属于房管局的专管维修基金的部门负责管理。

而物业维修资金是属于物业公司用于管理物业过程中属于物业负责修理的资金,是通过物业核算成本中一笔费用,由物业公司专门管理的钱。

四、物业申请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申请?

1、申请。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向业主大会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书和申请表。

2、 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通过维修和更新、改造经有利害关系的、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的书面证明文件。

  3、提交资料。业委会、业主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到我局物管办办理审核。

提交以下资料:

⑴、 提交使用申请

⑵、 业主大会同意使用维修资金会议决议{业主大会会议纪要(会议议题包括:是否审核通过使用维修资金申请、具体维修和更新及改造内容、具体涉及户数业主签名、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资料等}

⑶、 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主任、副主任、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业主大会授权委托书)

备注:如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则是物业服务企业

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⑸、 工程预算书。[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超过3万元的(含3万元)工程,需要实行工程审价。

⑹、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⑺、 相关业主签字的分摊明细表

4、审核划拨。审核相关材料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审核,由财务股报财政局要求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局将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资金的70%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

5、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

6、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施工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

 7、拨付尾款。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不交吗?

不可以

不可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必须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维修基金,业主是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为交付。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六、什么应当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小区公共部位产生的收益,比如停车费,广告费、租金收入、公共设备更新后产生的废品收入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扣除物业成本后都应该转入专项维修基金。按照规定,专项维修基金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即收入应该归入维修基金账户,需要使用则按照程序办理手续。

七、长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缴?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收费标准各省市有具体规定。(国家规定: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三、缴纳方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八、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维修资金是同一个吗?

能够用于房屋维修的钱:“物业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物业维修基金有个形象的比喻叫“房屋的养老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产生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像电梯、消防设施等维修都可以用这笔钱。

物业维修基金是按幢设置,核算到户。申请使用项目必须是涉及到两个以上使用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比如一台电梯坏了,维修费用就从这个单元使用这台电梯的业主的维修基金账户内支取。当然程序还是一样的,需要使用这台电梯的业主两个“2/3以上同意”。

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有个流程——

  首先,物业公司要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施工单位等基本情况);

  然后,递交给业委会征求相关业主同意(要征得总人数及总面积两个2/3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行),再由业委会审核确认,才能上报给当地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最后,经核实,一般先拨付额度70%的维修费用,工程完成后,再拨付维修费用的余额。

  中心工作人员说:如果申报上来的材料完整的话,他们会去现场勘查,之后一般7个工作日,钱就能拨付。

综上所述,你提出的物业维修基金是按幢使用的。

九、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怎么交?

目前长沙实施的是业主自主缴存的方式,业主可以在物业指定的银行网点自行存缴。业主按照所拥有住宅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商品住宅收费标准

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公有住房收费标准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下面的第四问是唐山市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一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哪些?

答: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照明、消防设施、道路、路灯等。

三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是什么?

答: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3、已售公有住房。

四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答:1、不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95元/平米;

2、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130元/平米;

3、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110元/平米。

五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时间是什么?

答:1、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方式是什么?

答:业主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足额银行卡到市民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或者唐山银行市中心区16个营业网点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

七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分摊?

答:1、用于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2、用于单幢或者多幢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幢或者多幢住宅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3、用于单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单元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4、用于两户或者两户以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八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是什么?

答:1、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拟定改造方案;

2、主管部门现场勘查;

3、申请人组织方案公示,征求受益业主意见;

4、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备案;

5、主管部门核核拨工程预付款;

6、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

7、主管部门核拨工程决算款。

九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包括哪些?

答: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3、二次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但是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单位承担的除外;

4、排水设施堵塞、坍塌、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5、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6、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的;

7、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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