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维修基金与物业维修基金区别?

求职招聘网 2023-08-16 00:57 编辑:admin 104阅读

一、专项维修基金与物业维修基金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

2、交纳主体不同: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3、适用范围不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4、所有权不同: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二、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几次?

答: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几次,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的。

首先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也就是平时大家说的大修基金,这个费用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购房同时一起缴纳的。而且这个费用开发商在收取时必须存入一个有相关部门监督的银行账户上。任何人在没有相关部门的许可下,是不能动用的,也可以说是业主在紧要关头下的救命钱。

三、物业专项维修基金退不退?

不退。

1.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不退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理,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四、清远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查询?

需要查询因为清远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用于维修和改善物业设施和设备的资金,如果该资金不足或被滥用,可能会影响业主的生活和物业设施的使用效果。查询可以让业主了解该基金的运营状况和是否有必要增加或减少投入。你可以联系物业公司或查找物业官网上的相关说明,一般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登记账号并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五、物业的专项维修基金怎样提取?

维修资金资金账户的钱不能取,在用的时候是直接拨付到维修单位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最后一款都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由专户管理银行直接划转到维修单位。维修资金的钱可以返还。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六、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指向业主收取的维修费用,此费用于维修小区公共设施。主要是房屋的外立面、走道、电梯、小区道路、水电气的管网、公用水电设备等,该费用与物业费无关,由业主拿房时按建筑面积一次付清。动用维修专项基金需经业委会同意或由住建部门批准并予以公示。

七、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区别?

         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公共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八、物业收取专项维修基金入哪个会计科目?

1、购房维修基金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物业管理费也计入管理费科目。

2、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维修基金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贷:银行存款3、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九、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十、专项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什么是专项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

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哪些设施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1.物业共用部位

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管道井、电梯前庭、锅炉房、发电间、配电间、线路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公用阳台、公用露台和公共厕所等。

2.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中央空调、防盗门、楼宇对讲系统、避雷装置、水箱、水泵、锅炉、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小区围栏、监控报警系统、车辆进出管理系统、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和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如何提取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1.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从业主分户账中列支。

4.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以支付分摊费用的,由该业主补足。

5.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由该业主直接支付。

6.支取费用需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经过管理部门层层审核。

7.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一次性表决的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一次性表决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2)一次性表决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且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总额的百分之五。

(3)属于一次性表决范围内的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不需要业主再次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