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求职招聘网 2023-08-08 08:41 编辑:admin 61阅读

一、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是明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规。原因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缴纳的,用于物业维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费用,为了保证资金的公正合理使用,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内容延伸:根据该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比例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并经过审计机构审计使用情况。同时,业主、业委会等也有监督权利,可以定期查阅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意味着在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已经较为规范化和透明化,为维护业主权益提供了保障。

二、2021年专项维修资金规定?

住房维修基金新规如下:

维修资金用途。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交存和使用。业主应当在办理住宅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业主按相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并督促业主交存。

接受业主查询。

三、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①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②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四、物业申请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申请?

1、申请。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向业主大会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书和申请表。

2、 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通过维修和更新、改造经有利害关系的、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的书面证明文件。

  3、提交资料。业委会、业主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到我局物管办办理审核。

提交以下资料:

⑴、 提交使用申请

⑵、 业主大会同意使用维修资金会议决议{业主大会会议纪要(会议议题包括:是否审核通过使用维修资金申请、具体维修和更新及改造内容、具体涉及户数业主签名、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资料等}

⑶、 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主任、副主任、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业主大会授权委托书)

备注:如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则是物业服务企业

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⑸、 工程预算书。[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超过3万元的(含3万元)工程,需要实行工程审价。

⑹、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⑺、 相关业主签字的分摊明细表

4、审核划拨。审核相关材料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审核,由财务股报财政局要求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局将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资金的70%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

5、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

6、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施工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

 7、拨付尾款。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不交吗?

不可以

不可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必须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维修基金,业主是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为交付。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六、什么应当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小区公共部位产生的收益,比如停车费,广告费、租金收入、公共设备更新后产生的废品收入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扣除物业成本后都应该转入专项维修基金。按照规定,专项维修基金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即收入应该归入维修基金账户,需要使用则按照程序办理手续。

七、长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缴?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收费标准各省市有具体规定。(国家规定: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三、缴纳方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专项资金使用要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包括指定项目设计费丶材料费丶制造费丶试验费丶人力成本丶差旋费丶管理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明细帐清楚,所有资料归档要标明项目号,完工后要有评审结论,资金若有结余不允许挪用。

九、关于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

物权法规定,达到维修条件,相关业主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动用

十、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