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事业单位后勤管理制度?

求职招聘网 2023-09-16 16:57 编辑:admin 51阅读

一、求事业单位后勤管理制度?

  后勤管理  后勤管理的社会属性  后勤管理的社会属性又决定了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社会主义的后勤管理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体现无产阶级的要求,坚持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贯彻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这是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的。  编辑本段后勤管理的内容  从内容上来看,后勤管理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  后勤管理包括  财务管理(财务计划管理、预算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财务活动分析与财务监督)、  财产物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基本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前准备、施工组织管理、竣工验收与结算)、  房产管理及维修(房产产权与档案管理、房屋使用管理、职工住宅分配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维修管理、经济管理)、  水暖电气管理(供用电管理、给水与排水管理、供暖管理、经济管理)、  伙食管理(食品质量管理、伙食成本管理、营养与卫生管理、伙食服务管理、伙食经济管理)、  汽车运输管理(车辆管理、服务管理、安全管理、经济管理)、医疗卫生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卫生经济管理)  其他服务管理(接待服务管理、生活服务管理、幼儿园管理等)以及后勤服务经营实体管理。  编辑本段后勤管理的职能  后勤管理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既有按本单位职能活动规律组织后勤服务的职能,又有通过管理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职能。正确认识服务与管理两个方面的职能,这对我们全面理解后勤管理的内容,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后勤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二、能给我一份后勤管理制度吗?

后勤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办法:

1、炊事人员必须早6点,午10点,晚16点到岗。

2、每次下班后必须将下顿所需的主、副食准备到位。

3、厨房卫生必须随时打扫、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4、前厅卫生就餐期间,餐具随用随收,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5、炊事人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用语。

6、炊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不准留长发、长指甲,工作前要洗净手,再切菜、切面。

7、生、熟食品,面、菜食品必须分类,不得混堆、混装。

8、剩菜、有问题的饭菜,必须处理,不准再用。

9、食堂要定期消毒,餐具要入柜消毒。

10、厨房所有人员按自己的区域负责清扫。

11、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技艺,端正服务态度,保证完成任务。

12、随时听从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食堂核算办法:

1、食堂所用灶具、餐具由公司统一购买,费用进入办公费。

2、食堂所用水、电、暖、煤气、房屋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食堂成本。

3、食堂员工工资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入食堂成本。

4、食堂收入:伙食补助、职工饭费、客饭收入、份饭收入、煤气补助。

5、食堂支出:米面油、肉类、酒、饮料、蔬菜、调料、餐巾纸、桌布、洗涤剂等物品采购费用;煤气费用。

6、食堂收入支出要求基本保持平衡,盈余部分留存下月,周转使用,定期根据上月盈亏情况调整下月伙食费用。

(三)职工就餐管理办法

为了方便职工就餐,本着厉行节约,有利于日常管理的原则,现对职工就餐管理做如下规定:

1、就餐人员范围:运销公司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与公司业务往来的办事人员。

2、就餐标准为每人每天9元,4元由公司补贴,个人承担5元。

3、个人饭费收取标准为:早1元/次,午2元/次,晚2元/次;公司没有补助人员按早2元/次,午3元/次,晚3元/次收取费用。

4、所有就餐人员外出或其他原因取消就餐,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否则按就餐计价扣款。

5、就餐人员外出归来需恢复就餐的,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以便灶房增加饭菜。

6、职工就餐记录自行签认,食堂核对,漏记加倍补记。职工对就餐记录可以随时检查核实,发现不实即时与食堂沟通,就餐费用一月一结。

7、开饭时间:早7:30 午12:00 晚18:00。

(四)公司院管理制度

1、所有在公司院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大院内的集体利益。

2、院大门钥匙由调度室保管,各种车辆出入大院必须经调度室同意,由调度室值班员开锁大门。

3、院大门不论白天黑夜都要上锁,白天只开小门,晚上22:00锁小门。

4、不得乱扔垃圾,倾倒脏水。

5、原则上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院,更不准外单位车辆在大院内过夜。

6、不得随意凉挂衣物和其他物品,以免影响院容。

7、公共场所照明灯天亮后全部关掉。

(五)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无损。

2、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3、定期做好消毒工作,卧具要定期更换、清洗。

4、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

5、住宿职工在晚十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6、在特殊情况同意下,非公司人员留宿过夜,必须由公司经理或书记批准。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三、会计管理制度流程表?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特制定本报销制度。员工报销时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审批管理制度

  一、报销审批监控程序

  1、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2、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总裁办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集团总裁办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总裁办每月末应将办公领用清单交财务室进行核定监控。

  3、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4、要求财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上级主管。

  5、瑞德总经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徐总签字报销。

  6、每周三定为费用报销日。培训回来的员工必须要当月进行转训,由行政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当事人填好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交给财务小方即可。

  二、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报销。

  3、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住宿费:单人或双人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去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35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5、交通费:员工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如擅自购买,费用由个人承担。出差不是为处理紧急事务的,普通员工以车,船交通工具。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6、出差津贴:每人每天30元。

  (二)、市内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公司员工在市内外出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司车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应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

  注明,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三)、报销发票粘贴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左上角处),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伪造的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车船费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4、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三、报销时间

  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员工报销其他费用,必须在费用发生之日的本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四、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损失浪费。

  2、其它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单据,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

四、国企后勤岗位一览表?

国企在过去计划经济年代,设有绿化、保洁、食堂、医务室、门卫甚至托儿所都有,这些都是企业的后勤岗位,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之后,这些工种都已经从企业中剥离出去了,有的通过改制成立新公司,也有的是企业通过第三方公司购买服务来配置,也有的干脆就消失了。现在的话可以把企业人力资源处、设备处、销售处、接待处等等这样为前方生产服务的职能部门理解为后勤岗位。

五、公司价格表管理制度?

可以这样写,首先对公司价格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其次,对公司价格表管理制度的主要举措进行描述,最后对公司价格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进行描述

六、后勤专员是后勤主管吗?

后勤专员不是后勤主管,后勤主管是管理后勤的日常事务,例如后勤工作的日常安排、后勤人员的管理等都归后勤主管来管理。后勤专员一般是由公司或单位的管理层任命的,参与后勤的工作,无论是后勒专员还是后勤主管,都是为了整个单位做好后勤工作。

七、后勤笔顺?

“后” 字共有 6 画,笔画顺序为: 撇、撇、横、竖、横折、横

“勤” 字共有 13 画,笔画顺序为: 横、竖、竖、横、竖、横折、横、横、横、竖、提、横折钩、撇

“后”的基本含义为上古称君主,如商之先后;引申含义为帝王的妻子,如皇后、太后;指空间在背面,反面的。与“前”相对,如后窗户、后面。

在日常使用中,“后”也常做动词,表示继承。

勤字的基本含义为做事尽力,不偷懒,如勤劳、勤快;引申含义为经常,如来往很勤;担心,忧虑,如勤恤。

在现代汉语中,勤字常用作名词,表示上班、事务,如出勤、后勤。

八、后勤又称?

后勤也可以叫做:保障、支援、维护,后勤保障部

后勤工作

后勤工作,亦称总务工作。是为各单位职能活动正常进行而提供的以服务为主要目的工作。

后勤工作(Logistics work)

所谓的后勤工作,亦称总务工作或者整合工作。是为各单位职能活动正常进行而提供的以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工作。

后勤,本为军事名词,为“后方勤务”的简称,是指从物资、卫生、技术、运输等方面保障军队需要的勤务。“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我国历代兵家对后勤工作在军事行动中的地位、作用所作的高度概括和评价。现在”后勤”一词已有更为宽限的外延,后勤工作亦日益为人们高度重视,

后勤工作的沿革

后勤工作作为现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可缺少的一环,有着漫长的发展历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后勤工作的性质、内容都有不同特色。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其所赋予的含义也不断地变化、更新

九、设备管理制度怎样表编制?

  我公司的,仅供参考:

  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生产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和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工作程序

  4.1 设备的购置

  增添设备由使用部门或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论证后批准,采购部负责购置。

  4.2 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采购到货,经点验无误后,由生产部组织安装、调试。

  4.3 设备的验收、移交和管理

  4.3.1 设备安装、调试后,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与安装人员一起进行验收。

  4.3.2 验收按制造厂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如设备的外观、空运转、负荷运转、操纵传动部分的灵活性、电器控制部分状况、液压装置、安全装置、附件、专用工具、随机配件、技术文件和装箱清单等。

  4.3.3 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编写设备验收移交报告,经参加验收人员会签后,正式移交使用部门,验收文件由生产部归档保存。

  4.3.4 生产部负责设备的归口管理,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台帐、档案,并健全管理制度。

  4.3.5 专用工具移交操作人员保管使用;备品备件由生产部负责保管。

  4.4 设备的编号规定

  4.4.1 编号的规则

  □ □ □ □ □

  类别代号 顺序号

  4.4.2设备类别的规定

  类 别 类别代号

  金加工 J

  压力 Y

  焊接 H

  搬运 C

  生产线 Z

  其它 Q

  4.5 设备的使用

  4.5.1 由生产部组织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发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4.5.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关键设备应指定专人使用 ,经生产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时应做好设备的运行。

  4.5.3 设备的附件和专用工夹具应有专用柜架搁置,标识清楚,保持整洁,防止碰伤,并不得外借作其他用途。

  4.5.4 设备的专用工装、模具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4.6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6.1 设备的维护保养指:“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种:

  1) 日常维护保养

  每个工作日班前班后由操作人员认真检查,擦拭各部位,视设备要求,按规定加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重要设备作好“设备日检点”记录。

  2) 一级保养

  每年一次,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或清洗润滑油、滤油器、调整设备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部位、检查各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等。一级保养后由维修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3) 二级保养

  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维修,更换和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器部分和安全防护装置,二级保养后维修人员填写《设备保养记录》并由生产部部长进行确认。

  4.6.2 每年年终由生产部编制“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6.3 每台设备必须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只有标识“设备完好证”的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4.7 设备的检修

  设备的二级保养、大修,无,周期规定,根据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生产部临时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

  4.8 设备的报废

  因生产工艺变化、设备陈旧或其他原因,达不到使用要求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可申请报废,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设备挂“报废”牌。

  4.9 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生产部组织定期检查,作好检查记录。

  5 质量记录

  5.1 设备登记台帐

  5.2 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表

  5.3 设备保养记录

  5.4 年度设备维修记录

  5.5 设备报废申请单

  5.6 设备日检点卡

  拟制: 日期:

  审批: 日期:

十、急求一份乡镇卫生院后勤管理制度、进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卫生局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超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接受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卫生局按职责管理。

第五条 卫生局抓好本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每年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至少要进行二次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总结通报。

对认真落实本管理办法、各项管理比较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卫生院,卫生局给予奖励和扶持,促进健康发展。

第二章 卫生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 按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卫生局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编制和人员管理,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档案。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逐步形成梯队。

第七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局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卫生局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定期组织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第八条 从事专项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第九条 在编制范围内确需增加或调整人员,要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由县人劳、编办、财政、卫生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在编制范围外确需增加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社会养老统筹统一管理。

第十条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卫生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或推荐任用。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乡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师级以上职称。

第十一条 院长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单位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水平、预防保健、卫生监督、行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卫生局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第十二条 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有以下责任:一是对卫生局负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二是完成医疗预防保健任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的利益;三是对卫生院生存发展和提高业务技术负责。

院长具有以下权力:一是对全院工作有统一指挥权;二是对副院长人选有提名权,对科室长有任命与免职权;三是按照规定对卫生院经济的使用有支配权;四是对有贡献或违反纪律人员有奖惩权。

第十三条 院长必须参加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卫生事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积极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临床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能力。

第十五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群众监督制度,督促医务人员遵守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预防保健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质量指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室。

②做好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③积极开展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

④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⑤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⑥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促进农村居民良好健康行为的形成。并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妇幼保健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室。

②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

③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

④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评审工作。

⑤做好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

⑥做好辖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 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解释和补偿审核等工作。

第二十条 受卫生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①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按照病人第一、安全有序、首诊负责、重点加强原则,以病人为中心,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放在首位。

③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小组(如急诊抢救、感染控制、病历质量管理等小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缺陷,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

④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⑤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规程、抢救常规,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基本医疗和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运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

⑥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和住院病历。

第二十三条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加强供应室、手术室、分娩室, 治疗室建设,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保洁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严格药品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保管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蛀、防鼠等措施。药品摆设要分类有序,外用药和内服药分开存放,做到一药一标签。

第二十五条 重点加强产科、儿科、急诊急救等建设,并能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①严格按照省、市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做好住院分娩工作。乡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按照爱婴医院的标准,创建爱婴医院。

②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掌握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技术。

③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等常用急救技术。

④对辖区内的急诊病例能及时应诊(包括出诊)。院内病人能立即进行抢救;院外病人能在10分钟内出诊。

⑤能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步诊断并进行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

⑥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开展阑尾切除、疝气修补等常见的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第二十六条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不断拓展服务能力。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二十八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行政财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着“精简、高效、低耗”原则设置内部科室,原则上设置行政科、临床科室、护理组、防保站 。临床科室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医技室等。其具体设置由中心卫生院、防保医疗型卫生院、防保型卫生院根据实际确定。

第三十条 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正、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等组成,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一条 加强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卫生院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和运作经营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考勤、学习、会议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人手一册工作日志。

第三十三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度,加强物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加强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确保工作需要,对所有资产、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

第三十五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高危设备、手术室、放射室、分娩室等特殊区域和剧毒、剧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十六条 美化院内环境,搞好室内卫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医疗场所。医务人员上班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挂牌上岗。

第三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遗属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工资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退休人员,已进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经办中心统一管理,未纳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财政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即在原来每人每月300元的基础上再增补200元。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后,仍然要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结合岗位、任务、业绩进行定酬,严格岗位聘期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使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成本核算,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和药品费用,让利于广大人民群众。

各乡镇卫生院原承包租赁卫生所的合同继续执行不变,凡在岗在职人员无论是全民、集体、聘用(卫生局批准)人员,一律实行同工同酬,集体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基数比照同职务的全民人员工资基数确定。

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后,各卫生院仍然要实行全院成本核算,各卫生院只能按医疗收入的65%作为全员工资分配部分,35%作为医疗成本。药品收入(含两地差其他收入)不得纳入工资分配,只作为医院收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的欠帐偿还、医疗设备的购置和公共卫生支出。

浮动工资基数:医疗人员按档案工资的45%--60%参入浮动与工作绩效挂钩;行政管理人员(院长、副院长、会计),按档案工资的10%—30%参入考核;防疫妇幼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参与考核;医疗后勤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40%参与考核。

行政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卫生局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挂钩,其浮动工资部分不得突破全院平均值的1.2倍;防疫、妇幼人员考核工资与“七苗接种率”、“两个系统管理”相关指标及其他各项防疫妇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完成任务的防疫妇幼人员奖金不得低于全院平均水平;医疗后勤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医疗业务开展情况挂钩。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工资分配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卫生局审定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县级财务集中核算或会计委派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行民主理财、院务公开,较大项目支出应由院务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凡购置5000元以上设备或1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应报卫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 执行政府的医疗服务价格,并公开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第四十一条 加强信息管理,

①乡镇卫生院设兼职人员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卫生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②严格执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登记报告制度和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

③要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做好乡镇医疗、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及时将有关统计报表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④乡镇卫生院要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病案管理。

第六章 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四十三条 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指导。要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中医药管理,努力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四十四条 负责卫生局统一制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职责、门诊日志、处方的规范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第四十五条 健全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部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任务,每年召开例会不少于6次。

第四十六条 要健全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每年进一次考核、评比,对工作突出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表彰。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奖惩

第四十七条 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卫生局相关股室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各项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相挂钩。每年从乡镇卫生院财政拨款中提取5%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奖励基金,对先进单位予以重点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依法监管的同时,对违反本管理办法不够依法处理的情节,实行内部奖惩制度。

①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按违反每条予以50---300元的惩处。

②接受省市检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单位给予单位500---1000元惩处;受到省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单位1000元惩处;受市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500元惩处;受县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300元惩处。

③在上级督导检查工作中,对指出的问题不予改进者,给予单位200---500元的惩处。

④不按期完成卫生局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的,给予单位500—1000元的惩处。

以上惩罚资金从违反本办法发生时间的次月,由卫生局从财政拨款中扣除,受罚单位要将惩罚资金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承担,单位不予报销。卫生局将惩罚资金全部用作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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