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成立集团公司?
一、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成立集团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由几家公司组合在一起就可以了,不过这几个公司都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然后由有限责任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集团的核心企业,如果想要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核心企业,需要注册资金达到一个亿。
二、成立集团公司的时间
只要是准备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不论是申请集团公司成立、变更还是注销,登记机关会当场作出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下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如果申请人不是以固定形式提交的申请,那就要按照工商管理总局的《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受理审核时限。
三、集团公司的名称要求
1.必须由四个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
2.如果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就要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3.集团公司中的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
4.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集团名称或者集团简称;
5.在集团公司中有参股的公司,只要经过集团管理机构的同意是可以在自己的公司名称中冠以集团名称或者集团简称
二、怎样成立集团公司?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如何成立集团公司?
成立条件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四、如何成立合伙人平台?
成立合伙人平台可以通过网络信息和电视广告成立合伙人平台
五、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
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六、成立集团公司的利与弊?
成立集团公司既有利也有弊。原因: 1.利:成立集团公司有可能实现规模经济,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集团公司拥有强大的品牌以及资源整合能力,可以更好地开拓市场,提高市场份额。2.弊:集团公司组织庞大,管理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此外,公司内部的利益关系复杂,存在着各自为政的风险,管理难度大。延伸:因此,在成立集团公司之前,需要仔细评估风险和利益,并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以实现最大化的利益化与最小化的风险化。只有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才应该成立集团公司。
七、成立集团公司的利弊?
成立集团的利弊
A、集团化具有单体公司简单加总无可比拟的诸多优势:
①.规模效应:集团企业的规模效应利用连锁,全球化,产业组合,平台搭建,产业链链主,控制标准等多种手法来追求规模效应
②.税务筹划降低税费。各个子公司可能在不同地区从事不同业务,可以把集团内部各业务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子公司,达到缴纳最低税费之目的。正式登记集团,如果原来各公司没有股权关系即母子公司关系,是独立的各个公司,则需要进行股权变更形成母子公司,这会涉及股权转让所得
税的问题(20%所得税),在不同的地方,税收政策差异较大,有的地方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或者上市,会有税收优惠,各企业在组建集团过程中需要尽力争取。
③.提高银行授信额度。集团内部各业务合并报表,块头大了,更能赢得银行的重视,必然提升与银行谈判能力,获取银行支持,提升资信等级。
④.速度效应:集团可以通过资金流控制和集团以自身的能力,资源和商誉用聚焦式灌注的手法高位整合的手法,来加快子公司的周转,发展速度,攻克瓶颈的时间,以集团之全力协助子公司解决片段的问题.
⑤.组合效应:集团对多元化,产业组合的驾驭和利用.母公司对不同产业,产业之间的互补,共享,协同,内部交易的管理。交叉补贴产生的竞争力:以赚养亏,以亏克敌.以负伤敌,以盈养负.
⑥.学习效应:创新的平台化,制度平台化与复制化,知识与制度的内部流动,学习曲线的降低,管理经验的流动与共享。
⑦.空间效应:利用空间的延伸来拉大产品应用空间,在不同进化梯次市场来延长和重复使用.
八、居然集团公司成立时间?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份。法定代表人汪林朋,注册资本8639.3777万人民币。是由全国华联商厦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天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3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大型国有一控股股份制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从事家居建材行业的投资,开发,商品代理,市场销售和服务,兼营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物业租赁等。
九、成立集团公司有哪些好处?
成立集团公司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一是各地政府为吸引企业到当地投资,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集团总部,除了有巨额的经济补助,在购地、用电及行政审批上也具有优先权(可从当地政府网站查询);
二是便于资金统筹,减少资金成本,比如说可以设立集团现金池,在池内相互融资,集团内利息成本可以降低约一半,若规划得当还可以降低税金;
三是可树立企业拥有强大实力的形象,在与政府部门、银行及客户业务往来中相对竟争者可以争取更好的条件及外部环境。
缺点相对来说较少,一般集中在对公司管理层的要求更高,需要有专才的职业经理人协助高层作统筹规划。若管理不到位,可能会适得其反,本来好的公司可能会慢慢走下坡路等。
十、集团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集团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B、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集团公司所属成员企业指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C、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D、 企业集团设立的相关详细程序性要求参见《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E、 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法人实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F、 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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