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餐馆油烟味影响到楼上住户,怎么办

227 2024-12-18 11:52

近年来,关于一楼沿街店面的噪声、油烟、排污等扰民问题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不少城市就沿街店面的规范经营开展了专项整顿活动。

网友咨询:

楼下餐馆油烟味影响到楼上住户,怎么办?

律师解答:

楼下饭店油烟影响楼上住户可以找到店主进行协商,或者以单元所有住户联名签字找到社区管理处请求出面帮助解决,协商未果可以找市、县的环保局进行投诉。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对各自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可以对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适当的扩展或限制,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利用人之间须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但扩展和限制需要有一定限度方可。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品质、对健康舒适宜居环境的向往更为强烈,社会基层治理更应当突出“以民为本”,与短期经济利益相比,普通公民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利益更应优先受到保护。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律师补充:

违反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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