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内容?

求职招聘网 2023-09-22 05:46 编辑:admin 240阅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内容?

关于这个问题,1. 消费者有权知情: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2. 消费者有权拒绝欺诈:消费者有权拒绝虚假宣传、欺诈和误导性信息,如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等。

3. 消费者有权安全购物:消费者有权购买安全可靠的商品或服务,不受任何伤害或危险。

4. 消费者有权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有权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个人信息泄露或滥用的威胁。

5. 消费者有权维护自身利益:消费者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投诉、维权等。

6. 消费者有权获得赔偿:消费者有权获得赔偿,如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7. 消费者有权参与市场监督:消费者有权参与市场监督,举报不良商家或违法行为,维护公正市场秩序。

8. 消费者有权获得教育: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教育,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二、保护女学生合法权益的教育内容?

一、女大学生自我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产安全保护意识不足:女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学费生活费基本来源于父母且比较有限,且她们思想单纯,社会经验缺乏,对财产的保护意识不深刻。在如今这个互联网时代,女大学生的财产损失不仅仅限于遭到小偷的盗窃,更甚者是不法分子以各种形式和名义进行网上诈骗、短信诈骗、电话诈骗等。因此女大学生辨别能力不足或有侥幸心理,就极可能泄露自己的财产信息,导致财产损失。此外,一些女大学生为减轻家庭负担去兼职,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样的契机发布虚假兼职信息,骗取女大学生交纳押金等现象更是在大学生聚集的地方频频发生。

2.人身安全保护意识低:女大学生涉世不深,对世界总抱有美好的幻想,容易轻信轻听陌生人的“善意良言”,对陌生人的警惕性不高。比如容易相信陌生人或仅见几次面就以为是熟人;轻易乘坐来源不明的“黑车”,或因有急事而乘坐不规则的交通工具。还有一些女大学生过分的热心肠,容易应答陌生人的请求,比如对方要求去家里帮个忙等等,因这类情况造成女大学生被害、被虐的悲剧。女大学生兼职实习误入传销组织、独自上门兼职家教被强奸等惨案不一而足。

3.危险应对能力差:女大学生本身在身体素质方面就处于弱势,遇到危险时在体力方面就拼不过歹徒,因此要格外提高自己的危险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但很多女大学生可能从小保护的就比较好,也没有受到过相关的教育,再加上多数女生都有的性格特征:胆量小。所以,当危险真正来临时,惊慌失措不知如何处理,或是处理不当激起了不法分子的怒意而使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形。

4.维权意识薄弱:通过我们大量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女大学生自我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另一重要问题是,缺乏维权意识。2006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目为《职场陷害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文章,指出大学生虽然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2],受到伤害时,不懂得借助司法的力量解决问题,不懂得怎样走法定程序保护自己。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多数女大学生会选择隐忍沉默,更有一部分女大学生想不开,选择极端的方式,最终伤害了自己。

二、女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1.家庭教育的缺失: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很多父母只关注孩子的知识教育、学习成绩,对其他方面不够重视。此外,不少女大学生自小是家庭中的掌上明珠,受到过度保护,家长往往认为这些事情在孩子上学长大的过程中便会自己慢慢懂得,因而缺少了相关的教育。一些家长即使说了也说得比较简单,甚至一带而过,并没有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什么痕迹。还有很多家长本身权益保护意识不足,自己对社会险恶及法律认识不清,更枉论教育孩子。

2.学校相关教育的匮乏:根据一些女大学生反映,在以往的学校教育中没有受到应有的人身和财产保护方面的教育,上了大学之后,这方面的教育也不够充分。比如有些高校没有设置这方面的课程,只偶尔举行过一两次相关的教育宣讲会,但或许由于宣讲过程枯燥无聊、举的案例不够典型、宣讲人员不够专业而没有引起女大学生的重视。还有些学校只是口头上的宣传教育,并没有举行一些实质性活动来让女大学生亲身感受在走向不法分子的圈套过程中的心理历程,因而没有真正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此外,还有很多学校甚至都没有举行过相关的教育宣传,导致很多女大学生缺乏相关方面的认识和了解。

3.社会重视度不够:当某某女大学生被骗被害的案件发生时,社会一时舆论四起,有对女大学生的同情、对不法分子的痛恨,但没多久又很快归于平静。多数人抱着“看热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觉得和自己没有关系而不够关注。更多人认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们会轻易上当受骗主要还是她们自身的原因。此外,相关的社会教育机构、维权机构、援助机构等设置不足,也很少举办关于女大学生自我权益保护方面的社会普法活动。

4.相关的法律咨询机构不完善

提起打官司,更多人会想到电视上两个公司之间发生利益摩擦产生的纠纷,很多普通人对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机构等有关法的场所抱以敬畏的态度。同时也正是因为这些贴近大众的法律咨询机构的缺乏和不完善,让很多权益受到侵害的女大学生,咨询无处,求助无门。

5.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不健全: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女大学生轻信诈骗短信和诈骗电话,另一重要原因是那些不法分子能说出这些受害女大学生的个人信息,比如家庭住址、电话、身份证号、姓名等重要信息。而泄露的原因除了女大学生平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够之外,还有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不够健全,很多组织和个人很容易就能得到公民的个人信息。且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后相关的惩罚法律不完善,国家对个人信息泄露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这就使个人信息频频被不法分子利用,因而造成很多悲剧。

三、提高女大学生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能力的建议:通过以上女大学生自我权益保护方面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的分析,我们提出了“PS”模式,力图改变以往研究中泛理论、轻实践的弊端,为解决女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现实支持。

三、消费者的权益有保护,商家的权益谁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有:

(1)继续履行。

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按合同继续履行,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未按照邮购方式中预收款方式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约定提供。

但继续履行的合同以仍可以履行为前提,如合同实际上已不可能履行,消费者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2)采取补救措施。

在经营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采取补救措施。

如数量不足时,要求补足数量;质量不符合时,要求修理、重做、更换。

四、女性权益保护的意义?

妇女享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1)妇女享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是妇女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权益的基础。

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如果妇女没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便不能通过其自身劳动或接受国家与社会提供物质帮助而得到正常物质生活的来源,更谈不上自主地参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实现男女权利平等。

(2)妇女享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是妇女自尊、自信、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妇女只有享有和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

五、物业管理员的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很高兴与大家交流。

物业管理员分狭义的和广义,狭义的就是指客服接待员和物业收费员。广义的也指:客服接待员、物业收费员、物业卫生管理员、秩序管理员、消防管理员、绿化管理员,电梯管理员、工程维修管理员等。

具体每一种物管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由于太多,在这不再一一述说,可上网搜索,大同小异。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48条内容?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权。《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法律虽然赋予消费者种种权利,但是也要求消费者不得滥用权利。法律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经营者的劳动和服务。在挑选商品时要爱护商品,正确使用。出现问题投诉时,要事实求是,并提供有关的证据

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详细内容?

是一部专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该法律全面规定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原则、保障措施、责任主体、检查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含有5个章节、43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定了本法的目的,即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和福利,改善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 规定了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第二章 妇女权益保护

第三条 规定了妇女的权益,包括个人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等。

第四条 规定了必须禁止对妇女实施的暴力行为,如家庭暴力、性侵犯、强迫婚姻等。

第五条 规定了保护妇女知情权、健康权、生育权、劳动权益等方面的措施。

第六条 规定了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第三章 儿童权益保护

第七条 规定了保障儿童权益的基本原则,包括优先保障、综合保障、法治保障、社会监督等。

第八条 规定了儿童有权得到教育、生存、保健等方面的保障。

第九条 规定了保护儿童知情权、表达自由、生命权、身体健康权、教育权、文化权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条 规定了禁止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并规定了侵权者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四章 综合协调与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规定了国家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举报投诉制度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二条 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 规定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组织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包括宣传教育、咨询服务、举报投诉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规定了对违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行政管理、民事诉讼、刑事追究等方面的责任和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 规定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检查监督机制,应当建立检查人员和专业机构组成的检查系统,并对其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

以上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详细内容。该法的实施有力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注和保护程度。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八项权益?

、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八、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九、著作权法保护作品传播,保护的是作者的权益还是受众的权益?

在这个条文里,重点很明显是保护作者、鼓励创作。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把「传播」写进去倒是挺有讽刺意味的,毕竟著作权最大的弊端莫过于阻碍传播。

十、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

主要措施有:

第一,法律措施。首先要有完整、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为提供保护做好依据;

第二,要有有力的执法队伍。必须做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第三,要有良好的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所以,必须做好广泛的宣传。

总之,保护公民组织权益要做好依据制定,依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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