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质量管理员需要什么证书
中药质检人员需要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执业中药师资格证书。
一、大专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本科是药学,可以直接考药品检验员资格证书。 二、药品检验工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二、医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一)GSP认证申请与受理
1.GSP认证申报资格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单位: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非专营药品的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无上级主管单位承担质量管理责任的药品经营实体。
2.合法资质
具有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3.内部质量管理要求
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4.经营活动要求
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日期为准)。
(二)GSP认证需要申报的材料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
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5.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6.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7.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
8.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9.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10.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三)初审
药品经营企业将认证申请书及资料报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为初审部门)进行初审。一般仅对申请书及申报资料的审查。有特殊情况的,应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认证申请予以处理。
初审部门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书及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合格的将其认证申请书和资料移送省局审查。
省局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是否受理的意见填入认证申请书,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初审部门和申请认证企业。将认证申请书及资料转送本地区设置的认证机构。不同意受理的,应说明原因。有疑问的,省局应一次性通知初审部门,要求企业限期予以说明或补充资料。逾期未说明或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省局予以退审。
(四)现场检查与证书发放
认证机构收到省局转送的企业认证申请书和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现场检查。认证机构应按照预先规定的方法,从认证检查员库随机抽取3名GSP认证检查员组成现场检查组。
检查组依照《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定和审核的主要依据。
根据检查组现场检查报告并结合有关情况,认证机构在收到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交省局审批,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认证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
对认证合格的企业,省局应向企业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认证不合格的企业,应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可在通知下发之日6个月后,重新申请GSP认证。
(五)认证后的监督检查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确认认证合格企业是否仍然符合认证标准。
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形式
三、医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生产企业GMP上岗证培训,考核 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 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 依据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报考条件 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或相当学历)文化程度. 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专业知识和各岗位操作职能.质量检验人员统一采用《广东省药品检验标准操作培训教材》.
2,考核形式 (1)药品检验专业基础理论培训可根据各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水平,采取自行组织或自学的方法进行,考试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 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以常用的基本操作为主,选择1-2个操作项目进行实际操作来评定检验人员的标准操作及实验结果处理. (2)经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未通过其中任何一项者当年允许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企业调离本岗位. (3)除质量检验人员外,其他各级岗位人员可结合各生产企业实际,由各生产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由各市医药培训中心报省医药教育中心备案. 报名需提交材料 1,《岗位培训考核登记表》一份; 2,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完毕退回);
3,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黑白,彩色相片各2张;
4,除药品质量检验人员,其余不须参加统一考核的人员,单位须提供培训,考核的相关材料. 六,经考核合格者统一由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报省医药教育中心核发GMP岗位证书,作为GMP认证的条件之
四、医药质量管理体系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
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
GLP:是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
GCP: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
GPP: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
GAP:是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
五、医药质量管理员好做吗
就业前景不错。
药品质量管理专业属于医学大类专业体系,其就业方向和就业领域相对较为广泛并且就业机会也非常多。因为该专业的社会需求量大,可以说各级各类省市县、乡镇机构都需要设置相应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就职。
具体关于这类人员的就业方向可以是医院里的药物管理师,也可以说各个诊所的药物管理人员。
六、医药质量管理员
你好,这个有明确规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七、医药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提供国家药监局的职能供你参考,各级药监职能类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