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油质量检验检测职能由哪个单位承担?
这个职能不是哪一个单位承担的问题,只能是农委牵头,当地市场监督局管理,生产经营自觉,检测由当地或者其他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检即可。
二、质量检验员的三项职能是指什么?
质量检验员的三项职能是:保证的职能 预防的职能 报告的职能
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人员,指质量检验员对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把关控制、监督,并对生产制程进行监督、纠正制程中出现影响到产品性能或产品质量的 操作等。
三、水泥企业化验室或质检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检验入厂原料的质量。保证水泥出厂质量。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成本。监督水泥生产中的质量。 我自己根据工作总结的。
四、会计职能的“六职能”论认为会计职能包括那些?
会计职能的“六职能”论认为会计职能包括:反映经济情况、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过程、分析经济效益、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
五、职能科室与职能部门的区别?
1、作用不同
职能科室主要借鉴国际经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与国际对接,建立首席财务官制度,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同时,研究建立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明确财务总监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等,促进财务总监代表出资人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是构建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认证体系,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强化内部约束和财务管控,实现管理创新。
而职能部门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整体改制上市、引入非公经济等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盘活庞大的国有资本存量,促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产权明晰、机制灵活、管理科学的国有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对信息的使用不同
职能科室是信息的创造者,而职能部门是信息的使用者。
3、考核内容不同
职能科室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职能部门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4、工作内容不同
职能科室主要制定、修改关于权限和职能责任的组织结构,建立双轨的、相互的、纵向及横向的信息交流系统。预测对于工作人员的需求,做出人员投入计划,并对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计划做出预先设想。
人员的配备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安置等。帮助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进行任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而职能部门主要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好工作人员的工资定级、升级和各种保险福利工作。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工作情况和程序进行总结、评价,以便改进管理工作
六、钎焊的质量检验?
因此,工件焊完后应根据产品技术要求对焊缝进行相应的检验,凡不符合技术要求所允许的缺陷,需及时进行返修。焊接质量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无损探伤和机械性能试验三个方面。这三者是互相补充的,而以无损探伤为主。
(一)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一般以肉眼观察为主,有时用5-20倍的放大镜进行观察。通过外观检查,可发现焊缝表面缺陷,如咬边、焊瘤、表面裂纹、气孔、夹渣及焊穿等。焊缝的外形尺寸还可采用焊口检测器或样板进行测量。
(二)无损探伤 隐藏在焊缝内部的夹渣、气孔、裂纹等缺陷的检验。目前使用最普遍的是采用X射线检验,还有超声波探伤和磁力探伤。
七、质量检验的特点?
全面质量管理阶段的特点是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强调预防为主,通过工作质量的提高来提高产品质量。
八、质量检验的目的?
产品质量检验的目的是什么呢?
一、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二、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从中可以看出,立法的目的之一也是主要的目的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的产品质量问题,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来解决。通过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机制,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组织者和管理者,也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宏观管理,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政府的职能机关和职能部门的区别?
简单地说吧,一个县级单位的政府是有多个局、委、办组成,局委办就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县政府的职能就是这些局委办的职责的总和,这种职能就是政府职能。各个局委办,又有着自己独特的职能,这种职能就是职能部门的职能。
十、政协的职能是什么?人大的职能是什么?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人大职能:选举职能、立法职能、监督职能等。具体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