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改备案

求职招聘网 2023-06-14 08:50 编辑:admin 133阅读

一、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改备案

法律分析: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 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 资的中小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 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 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国务院的法规、规章备案工作,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

第六条 依照本条例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径送国务院法制机构。报送法规备案,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规备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报送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报送法规、规章备案,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法规、规章的电子文本。

二、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手续流程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具体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见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见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三、教育培训机构 审批

要批准。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当地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大部分地区还需要办理《办学消防合格证》。

四、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在教育局哪个部门

教师资格证有教育局管理。从2015年起全国实行统考,大部分省份每年都会有两次教师资格考试(即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教师资格证报名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上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笔试/面试报名成功!笔试前一周打印准考证,按照转考证上的时间到指定学校参加笔试/面试。笔面试通过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要多久

1、 辅导班属于教育机构,首先最重要的是要有可靠的合格的教师来源,能够保证教育学任务的完成。

2、 其次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以及设施,可以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3、 辅导班内部的组织管理机构要健全。

4、 另外要具备充足的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

满足了以上条件,就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等主管机关申请。

二、 办理程序

1、 第一步就是提出申请,并按照设置标准准备相关的材料;

2、 提交申请材料之后由相关的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同时也会到办学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情况;

3、 之后将会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进行批准。

三、 需要的证件

1、 首先要去当地教育局去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同时要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

2、 携带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材料去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3、 接下来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注册资金要达到十万以上。

4、 最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要准备筹设情况报告和民办教育机构章程。

以上就是开办教育机构的条件和基本流程,具体事项还是要看当地的规定个和政策,另外也可以委托代办公司来注册。

六、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广东取消二消

可以的 总共有5次机会

驾考科二科三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

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三是科目一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七、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审批

一、审批流程

经属地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二、适用范围

音乐类:音乐基础知识教育、声乐类、键盘和管弦乐器类等培训机构;

舞蹈类:中国舞、街舞、流行舞、芭蕾舞等培训机构;

美术类:中国画、西画、书法、篆刻、漫画、手工技艺、摄影等培训机构;

戏剧影视类: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等培训机构。

三、机构设置

(一)举办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自然人。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二)开办资金:举办者利用自有场地办学的,其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万元;举办者租赁场地办学的,开办资金不少于30万元;每增设一个教学点,增资数额不少于15万元。

(三)章程: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省、市其他相关规定。

四、场地设施

(一)场地性质: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用于小学生、初中生艺术类培训场地不得超过3层。高中生艺术类培训场地应在5层以下。租赁场地培训的,租期不少于3年。

(二)场地面积:舞蹈、戏剧类培训场地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他类别艺术类培训场地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中: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三)安全要求:培训机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并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行政许可(备案),采光、照明、通风、给排水要达到要求。主要出入口、走廊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视频信息保存时间≧60天。

五、从业人员

(一)基本条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培训学段和培训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艺术培训专业指导证》或相关职业(专业)技能资格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科研人员)、处于从业禁止期人员、纳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人员、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二)人员配备:培训机构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人员,同时还必须根据所开设艺术类专业培训项目和规模,配齐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任教师。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教师不低于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三)人员管理: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专任教师、助教和其他教育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教学、教研人员实行实名管理,基本信息(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教师资格、艺术类培训专业指导证、从教经历、任教课程信息及照片)应在办学场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长期公示。

六、培训内容

(一)课程内容要求:培训机构应制定与其培训项目和专业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艺术类培训机构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天20:30。

(二)培训材料要求:培训机构须制订与课程相配套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可选正式出版物或自编教材,教材及相配套的资料库、视频等培训资料应递交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所有培训材料应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

八、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机关有哪些

按照规定,目前教育机构的资质也就是办学许可是由审批局审批的,不是工商局。教育局负责日常办学机构的管理,管理和规范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如果监管中发现违规办学行为,教育局,审批局,公安局,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按照触犯规定情况予以处理。

九、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申请成为驾校总校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以下是一般的申请流程:

了解政策:首先,了解所在地区和国家的驾校总校政策和申请要求,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公地点证明

师资力量证明(教练员资质、数量等)

培训设备证明

财务状况说明

其他相关资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地区或国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部门。这些部门通常是政府的交通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等。提交申请时,请确保资料准确、完整。

等待审核:在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通常需要几周到几个月的时间。

领取证件:如果申请通过审核,你将获得驾校总校的相关证件。这些证件将允许你在所在地区开展驾校培训业务,并接受来自其他驾校及其学员的培训申请。

持续改进:在获得驾校总校资格后,要确保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优化课程设置,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评估。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查阅当地政府部门的官方指南或联系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