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建设单位应提供给监理单位的资料主要内容:1.招标文件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3.发包人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4.施工图纸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5.政府主管部门几上级单位关于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6.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甲供材)的材料价格7.地质勘查成果资料以上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希望能够帮到你。
二、建筑工程监理公司是什么行业
工程监理属于中介机构,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和受托服务。目前我们国家工程监理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建筑只是其中的一个类别。
也就是说,建筑是工程监理的一部分,但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绝不仅仅是建筑业,还包括:市政公用、矿山、公路、水利、铁路、港口、航天航空、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工程监理。故而不能说工程监理属于建筑业。
三、建筑工程监理公司是私企吗
不是。甘肃陇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07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建武,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甲级;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可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以上各项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取得其他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等。
四、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石工程,化工与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14个工程类别;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⑴甲级资质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标准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2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3年内监理过5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3个以上二等的专业工程项目;其监理业务范围是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的一,二,三等工程。
⑵乙级资质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标准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近3年内监理过5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3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其监理业务范围是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的二三等工程。⑶丙级资质建立企业,其资质等级标准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承担过两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其监理业务范围是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的三等工程。五、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的职责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 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 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 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
2)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是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4)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 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
5)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是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 设相关方的关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即: “三控两管一协调” 。
六、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利润
暴利
七、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受到行政罚款 参加投标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