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求职招聘网 2023-06-10 06:34 编辑:admin 118阅读

一、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如下:

1、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和规章。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6、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发生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

7、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高下之分

二、方章和圆章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差别?

只要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方章和圆章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章的形状不影响其效力及使用范围。

1999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所以,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章必须是圆形的。

用于内部文件的章可以刻;只要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刻方章还是圆章,要看你的喜好了,喜好什么形状就刻什么形状;刻的章不要丢了,就没什么不好的影响,要是丢了,被不法分子捡到,就麻烦了。

三、同等法律效率和同等法律效益有什么区别?

这两个概念显然是构词不当,效率是指有用功率对驱动功率的比值;效益,是指效果与利益。

如果用“同等法律效率”则是法律产生的功率比值相同,如果用“同等法律效益”则是法律的利益相等。这两种构词与使用都是不准确不科学的,对于法律的地位与作用体现在“法律效力”上。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