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经纪人协议书?

290 2023-11-10 11:26

一、如何经纪人协议书?

  给您提供范本,供参考,根据具体情况再作修改吧:

  团体经纪人合作协议书

  甲方:鼎新中小企业项目投融资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鼎新中小企业项目投融资交易中心是专业从事中小企业及个人投融资服务的全国性机构。本着“言有物、行有恒”的经营理念,凭借雄厚资金平台、专业管理团队和丰富投资经验,积极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投融资服务。同时开展投融资咨询、策划和鉴证服务。

  为共同开发 投融资交易市场,扶持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章 基本约定

  第一条 甲方确认,乙方符合下列团体经纪人资格条件,为甲方在 区域 授权团体经纪人。

  1、 乙方各类合法证明文件齐全。

  2、 乙方业务范围符合本行业专业要求。

  3、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壹拾万元以上,资产规模在人民币 万元以上。

  4、乙方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正式员工在 人以上。

  乙方办公地址: 。

  5、乙方签订本协议后,需向甲方交纳行业保证金 万元。

  第二条 乙方申明:乙方提供上述资料真实、合法,如有虚假不实之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规定乙方成为甲方的分支机构,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协议期满,乙方依法合规经营,没有发生侵害甲方权益的现象发生,甲方全部退还乙方行业保证金,否则,甲方按照实际受损情况,扣收乙方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甲方依法追偿。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经纪人,开展项目投融资交易中心的所有业务。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作业务的全部资料,负责乙方业务培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业绩薪酬制。按已做成功的业务领取报酬。具体提成标准见协议书附件。甲方每月10号前,将乙方上月上划收入按业务品种分成比例计算乙方所得并下划乙方,由乙方自主支配。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业务在项目投融资交易中心统一进行资源配置,乙方充分利用甲方整体资源,不仅在当地而且在全国范围内达到资源共享。

  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全部实际操作业务具有审查、审批和最后决定权,乙方必须严格依照甲方的各项业务操作规范及时上报、请示相关问题,不得越权进行任何业务操作。乙方对客户签订和出具的全部合同、协议等文件,必须以甲方的格式文件为准,必须经甲方盖章方为有效。

  第十条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派人指导和协助乙方开展经纪业务。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全部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违规违约行为,有权提出改正意见;如果乙方严重违规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并同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依据合作协议,乙方有权在规定区域和业务范围内,自主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遇到困难时,及时通报甲方,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支持,由此产生的 各项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各项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和和操作规范,如因违规违约而产生的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信誉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每月5日前,乙方须将上月业务收入按业务品种分类汇总上划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经营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业务,如有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执 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四章 本协议书的生效、有效期、修改、解除与终止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终止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本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第二十条 本协议到期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法律纠纷起诉地为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保险经纪人含金量?

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

风险管理涵盖众多领域,在日益复杂和全球一体化的金融市场和商品市场中,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风险的作用越来越大。

金融风险管理师就是针对金融风险管理领域的一种资格认证称号,号称是“最具公信力的证书”,该认证确定了专业风险管理人员应掌握的风险管理分析和决策的必要知识体系,由美国“全球风险协会”GARP组织考试并颁发证书。

三、如何从事保险经纪人这个职业?保险经纪人好做吗?

保险经纪属于新兴职业,我很看好,觉得自己做得也还可以。

1、行业前景好

保险行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行业,因为国家希望通过商业保险缓解分担政府支出压力,主要是老龄少子化带来的医疗资源压力和养老保障压力;

保险对于中产阶级非常重要,一场病毁掉一个中产家庭,大众的商业保险意识逐渐被唤醒,成为消费刚需;

保险经纪人区别于保险公司代理人模式:基于消费者需求,推荐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而不是兜售推销某一公司产品,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同;

目前保险经纪还属于新兴事物,全国900万保险营销人员仅有20万保险经纪人,成长空间非常迅速。

2、做保险经纪的难度和要求的能力

本质上保险经纪属于销售+顾问的模式,需要既具备销售人员的能力素质,又要有顾问的专业学习和解读能力,好的经纪人很多都是学霸,不乏清华北大乃至海归人员;

保险行业从事初期,需要有一定的人脉资源,才能快速拓展客户,缺少人脉,在行业前期会比较被动,当然很多人也是从零开始,从陌生拜访到网络获客实现快速成长;

保险经纪人需要学习多家公司的大量产品,需要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建立产品逻辑和框架;

保险经纪人需要正确的价值观:永远现在客户的需求立场,而不是站在佣金利益的导向。

通过这些介绍,您对保险经纪人有了一定了解了么?最后说一下:目前中国比较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主要有明亚、大童、永达理等等

四、雇主员工保险协议?

这里更正一个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顺序问题:员工发生工伤,一定是企业先行支付医药费等,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企业将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打款记录)、与员工之间的赔付和解协议等资料递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赔偿。并不是一楼里提到的,保险公司先把钱给企业,企业再给员工。这个顺序很重要,因为雇主责任险的承保对象是企业,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一定是确认了企业有具体经济赔偿金额(有损失)的情况下进行的。

五、个人建房保险协议?

建房保险条款

本保险主要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个人建造的房屋,也适用于单位建造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结构较简单的房屋。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工程施工现场,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冰雹、雪灾、突发性滑坡或地陷、崖崩、泥石流、火灾、爆炸、直接雷击和施工不当,致使在建房屋倒塌;

二、绳扎、拆卸、肩扛、搬运建筑材料和工具设备等物体时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事故;

三、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或升降设备、吊车、脚手架倒塌。

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二、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核子辐射和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四、拆除旧房及清理场地时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五、房屋沉降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保单中约定的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四条 单位建房按工程预算金额确定保险金额,个人建房根据房屋的实际造价确定。

保险期限

第五条 从建房工程动工之日开始到拆除脚手架为止,最长为一年。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保险人义务

第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批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七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批单。

第八条 保险人依据第十二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人按照第十八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一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及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对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保险人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工程设计、施工方式、工艺、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改变致使保险工程风险程度显著增加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认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五)在预知可能引起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保险人。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有关部门的损失证明以及其他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若在某一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该缺陷或类似缺陷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保险财产按照出险当时的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二、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按实际支出赔偿,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二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赔偿以后,保险单继续有效,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保险金额减去保险财产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第二十三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房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本保单承保的建房工程,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最高以保单约定的赔偿限额为限。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及其自有财产的损失;

二、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造成事故的损失和费用;

三、保单中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本条款与《建房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建房保险条款》为准。

六、保险经纪人可以做证券经纪人不?

保险经纪人和证券经纪人是两种不同的职业,可以兼职。

七、保险经纪人个人宣言?

1. 勤奋和智慧是双胞胎,懒惰和愚蠢是亲兄弟。

2. 一个人可以失败许多次,但是只要他没有开始责怪别人,他还不是一个失败者。

3. 只要拼不死,就往死里拼。

4. 欲望以提升热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5. 不要问别人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别人做了什么。

6. 有计划就去做,不要总找借口。

八、保险经纪人岗位等级?

经纪人服务能力不同,可以分为:保险经纪人、专业保险经纪人、管理型保险经纪人。下面详细的聊下:

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的初级阶段,提供的主要服务为:销售保险公司产品、销售模仿产品,具有有限的业务规模。特点:掌握一定的客户资源、多是合法合规的破坏者,利益大于一切。地方性保险经纪公司多是此类保险经纪人。

专业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更高一个阶段,提供的主要服务为:销售自己创新产品,具有较大业务规模。特点:具有技术核心竞争力,但缺乏长远规划,有的时候会沦落为行业规则的破坏者。

管理型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的最高级阶段,提供的主要服务为:销售自己的创新产品,拥有一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增值服务。特点:全国型的保险经纪人、拥有行领先的核心技术、保险产品创新能力强、服务模式创新先锋。

九、保险经纪人很累吗?

各行各业都有不容易,,干什么都累

十、如何认识保险经纪人?

如果没有信任的朋友做保险经纪人,建议您首先锁定大型经纪公司的经纪人。

1、大型保险经纪公司

和买房子找链家,找我爱我家一样。保险经纪公司大小,也会很大程度决定经纪人专业能力和素质。

大型保险经纪公司有:

明亚(笔者所在经纪公司)——优势是客观中立专业,主打经纪人专业能力业内最强,但同时是最佛系(没有鸡血没有推销)的经纪公司。

大童——优势是有比较强大的内部软件系统,帮助经纪人更好提供服务。

永达理——比较擅长理财年金类产品销售。

2、找气场相投的经纪人

锁定公司之后,可以通过网络或熟人找到这几家公司的经纪人(不会太难,例如看到文章喜欢就可以进行咨询了)。

与经纪人沟通需求,如果方案能解决您的问题,又有很好的沟通互动氛围,而且客观中立的解决了您所有异议。

那么恭喜您,一个优秀的保险经纪人会为您提供长期的优质服务。

省时,省力,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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