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医疗管理中心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于2001年9月成立。中心主要职责是:
1.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 ;
2.负责本市生育保险(含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贴核销工作;
3.负责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理医保卡及异地就医确认;
4.负责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预、决算的编制,审查、拨付医保医疗费用;
5.负责与社会保险医疗定点(协议)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其进行指导、考评、监督;
6.负责为社会医疗保险运行分析、决策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提供数据,并对医疗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库管理、维护;
7.负责市属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8.负责对本市独立统筹区(行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