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里漏水物业该维修吗?
如果你是顶层漏水,该物业维修。因为我们上房时都交了维修基金,房物顶成漏水属于公共区域漏水,物业应该进行维修。费用可以从维修基金里出。
如果你不是顶层,房物漏水物业不该修。你可以让物业工作人员查出问题,然后让专业人士进行维修,这是要自费的。
二、路面塌陷该物业维修吗?
小区路面属于公共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是物业管理协议)规定,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等保养维修维护是应当有物业管理企业完成的;
一般来说,问题不大的情况下,是由物业公司对其进行保修修复,如果在质保期之后,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比如严重的下陷,大面积损坏,根据当地大修基金的使用规定,在一定维修金额以内,物业自行维修,超过了则有大修基金进行维修;
三、小区道路该物业维修吗?
小区路面损坏不能作为业主拒交物业费有的理由.原因如下:
1、物业管理费用是物业公司服务的收入,与小区其他相区别;
2、小区道路属于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财产,小区路面维修需小区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只是一个管理方和被委托方的角色,不是决定者的角色;
3、小区道路维修,属于小区改造的事项,其基本流程为:小区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提出维修提议,委托物业公司也可以委托外面公司提供维修方案,经过小区业委会或部分业主代表初步考察研究之后,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4、因为大部分小区业主人数都在百人以上,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不现实,通行的做法为,将表决票送达每一个业主手里,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收表决票,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参加,有时间有意愿的业主也可以参加),检点表决票(具体规定有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当回收的表决票数量达到一定的比率例如2/3以上,同意的票数达到一定的比率以上例如2/3(不同的事项比率可能不同);
5、当决议通过业主大会表决之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或者其他专业公司开始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综上,不能拒交物业费。
四、楼道入户电线坏了,物业该维修吗?
如果停电不是自家屋内的问题(自己电闸没有跳),如果你是向物业交电费,就向物业投诉,如何直接向供电局缴费,就向供电局投诉。
五、单元门维修刷漆该物业管吗?
是的,这属于物业的工作范围之内
六、热水器漏水物业该维修吗?
不该。
但是热水器坏了,只要物业公司里有人会修,那出点钱是可以的,但热水器维修物业公司里的人可能不会,那也是白找,因为热水器是家用电器,不属于物业维修范围,发现热水器坏了,要找专业维修商家,这样才能有专业的技术维修人员来维修,找物业是不在他们服务范围中。
七、公共走廊的窗户损坏该物业维修吗?
应该由物业公司来维修的,因为公共走廊的窗户,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公共楼梯,公共电梯,公共走廊里的卫生,不论是什么设施设备,公共卫生,都是由物业公司来维修的,所以小区里的一切设施,都归物业部去修复完善的,与业主无关紧要的。
八、业主防盗门坏了物业该负责维修吗?
物业是服务企业,不是慈善组织,小区的设备设施维修更换,都是小区业主自己负责的,只是小修包干在物业费中,大型的维修则申请维修基金了,这基金也是业主买房时预交的。物业是小区业主的管家,管家是不可能贴自己工资的,最基本的道理是,物业只负责小区的公共区域,所以维修费用是业主公摊的,业主自家的防盗门坏了,就业主自个花钱请物业修理了,还不如找匠人更专业。
九、房子维修该找谁,物业有没有责任?
主要看你房屋自完工交付使用到现在的使用时间,一般规定房屋的防水有5年的保修期,如在期限内可以找你家房屋的开发商进行维修;如超过年限,须有物业来维修。 建设部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发商对购房者承诺的保修期应当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该房屋已竣工多年且过了施工方承诺的保修期限,开发商也应该按照其与购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明的保修期,从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之日起算保修期。在这保修期内,房屋出了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免费维。扩展资料: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住宅小区电力设备维修该物业负责吗?
只要是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都是属于物业的维修保养范围。但是如果你所指的电力设施设备是属于电力局负责的那一部分就肯定不该由物业来承担维修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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