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协议竞业协议是什么?

求职招聘网 2023-08-08 07:42 编辑:admin 256阅读

一、培训协议竞业协议是什么?

您好!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关于培训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具体内容如下: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分析】本条规定了专项培训和服务期问题,属于新的立法内容,基本内容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相关规定。须注意:服务期只有在用专项培训经费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的时候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超过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替用人单位说句话,这其实相当于免费培训了,无息贷款,个人以为培训费用应当包括同类同期贷款的利息损失。还有一个就是培训本身限定的必须有实际的货币支出的,这个很明确的,如果属于带徒弟,或者跟你一起为了工作需要使他掌握一些技能,这个是不可以的,这个原来也不可以,新的法律同样不可以。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分析】本条规定了保密和竞业限制问题,对于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的规定在我国《公司法》中已经有明文规定(《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条有如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法》主要是针对高管人员的竞业禁止条款,而对于一般劳动者还是由劳动法规来限制),《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1997年7月2日《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本单位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技术保密协议。

该保密协议可以与劳动聘用合同订立为一个合同,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劳动部1996年《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同时竞业禁止的相关内容在《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补偿的起始时间和形式做出规定,补偿形式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按月予以补偿,但未明确一次性补偿或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是否可行。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补偿的标准未规定,一些地方性的条例作了规定,如江苏有不低于工资三分一的标准,但是重庆市的劳动合同条例未对此做出规定。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分析】本条规定了保密和竞业限制问题,确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人员适用范围和竞业限制期限。1996年10月31日《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今明确将期限规定为不超过两年。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分析】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违约金约定问题,本条极其重要,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违约金约定严格的限定为两种情形,即为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和保密竞业限制的两种情形。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其他违约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实际损失,仍主张实际赔偿,有效克服了用人单位掌握合同范本制定的“霸王条款”现状。对于约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未禁止。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培训协议常见骗局?

第一“包就业”,签了培训协议,然后以各种理由搪塞,但后续只要交了钱就可以通过培训进行入职,实际报名前签署的培训协议和实际相差甚远。

第二“与各种部门合作”,谎称与各大名校合作或著名机构联合办学等,其实你们就是利益双方,你打电话确认,播出去都是空号。

第三“颁发各种证书”,什么高级工程师、DBA等可以肯定的说,有些培训协议下认证的证书其实是假的,这些证证书含金量几乎为0。

三、培训机构的培训协议是否合法?

保证通过考试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该协议属于服务合同的类型,只是对服务提供者的合同义务科以一种事实条件,这里的条件就是在服务提供者的努力帮助下,学员通过考试。如果学员未能通过考试,则服务提供者的合同义务未履行完毕,学员有拒绝支付服务费的权利。

四、公司培训都要签培训协议吗?

从公司发展角度来看,培训前签订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是要付出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培训期间员工相当于是未工作状态的,同时培训的成果对员工本人来说是直接有益的,公司付出成本来安排员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员工更快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工作并为公司创造价值,因为如果你未满一年就离职,你为公司创造的价值是远远低于他为你安排培训所付出的成本的。公司毕竟不是福利事业,没有一家企业会愿意为了员工个人的成长买单。

从你自身角度来看,如果你确定你在一年内会离职参加公考,并且即便公考不成功,这样的公司对你来说也非常不符合你的职业规划,已经迫切地要离开了,你可以拒绝培训。

五、公司培训协议是否合法?

公司培训协议是合法。公司培训的员工签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六、培训协议服务期规定?

关于这个问题,培训协议的服务期规定通常根据具体协议内容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期限:协议规定的培训服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2. 培训内容:协议规定的培训项目内容和服务范围。

3. 服务方式:协议规定的培训方式,包括线上、线下、混合等方式。

4. 服务费用:协议规定的培训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 违约条款: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方式。

6. 终止协议:协议规定的终止协议的条件及程序。

总之,服务期规定是培训协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双方应当在签订协议前仔细阅读和理解,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七、培训之前和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

  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各自独立,不累加。但是违约金可以重复要求劳动者承担,互不影响。  培训期间的工资,不算到违约金内。违约金最大数额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承担的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八、业务培训可以签订培训协议吗?

这个如果是私人技术培训还是可以签订协议事项

九、公司出钱培训事后签协议合法吗协议?

公司岀钱培训事后签协议合法吗协议?

公司是先出钱叫你去培训,培训合格之后在签协议,这个肯定是合法的。现在的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这样先通学习和培训,待培训合格之后在签协议,这样既合理也合法。总之现在的任何企业单位,凡是招聘的员工都得培训。

十、面试培训班协议与非协议区别?

面试培训班协议和非协议相同点是老师一样,都是在一个班授课,只是交费方式不一样。

非协议不涉及到退费,不管有没有通过,学费都是固定的。协议会有退费的情况,协议分的比较多,有不过退一部分的,有不过全退的,还有通过退费的。都是针对笔试或者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