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求职招聘网 2023-09-03 13:15 编辑:admin 97阅读

一、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员工都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和工作纪律,做到规范作业。

3、正确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安全生产条件。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

5、作业前,按本岗位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确认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单位领导或现场生产管理人员。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条?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会有许多条,如个人在进行生产作业时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来进行设备的操作;在生产过程中,对机器设备的使用必须要在非生产时间时进行必要的检查,使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再如要经常学习有关的安全常识,要牢记安全第一的观念等。

三、个人违反安全生产要承担什么责任?

个人违反安全生产要承担的责任是比较多的。

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根据其对工厂造成的损失程度,要负行政方面的责任。

对造成的损失,恐怕是要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现在各企业对安全方面是非常重视的,企业职工自身也要对安全工作重视起来,否则出了安全事故,就会有各方面的损失。

四、管道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管道安装安全施工管理措施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十二、奖励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

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00元/项(人次)。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五、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什么?

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并制止他人违章。认真学好安全操作规程,做到遵章守纪。2、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服从安全生产调度。3、在作业中,发现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待隐患消除后,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发现火警、险情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

六、个人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责任制内容学习领会不够,不能熟练掌握自己的安全责任,具体内容不了解,掌握不全面。二是缺乏落实安全责任的举措,解决现场问题溜于形式,不能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安全责任传导压力递减,没有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落实氛围。

七、个人租房安全责任协议有用吗?

有用的

个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八、安全生产责任?

一、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发生事故要正确、果断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安全生产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二、安全生产中常见的隐患有哪些

  (一)、安全资料

  1、有代签字现象的;

  2、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的。

  (二)、脚手架

  3、脚手板未满铺的;

  4、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的;

  5、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的;

  6、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的。

  (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的;

  9、安全网内杂物过多的;

  10、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11、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四)、施工用电

  12、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13、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

  (五)、起重机械设备

  14、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的;

  15、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的;

  16、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的;

  17、塔吊、电梯、井架、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注册登记牌未按规定固定在设备上的。

  (六)、施工机具

  18、搅拌机、合灰机等易扬尘机具防护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

  19、机具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的;

  20、搅拌机、合灰机等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的。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九、个人安全责任制清单是什么?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新进单位或岗位,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同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