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然是属于侵权;
2.是A公司侵犯使用你的设计方案;
3.我本人认为源文件不能作为证据,因为任何人都可以现做一个文件出来,而且你刚才说了,设计图形还有一点修改,除非你能先证明你和A公司确实有合作经历,并且他们委托你进行设计;
4.我觉得最好别起诉,首先许多证据(比如A公司对你的设计委托,以及你所有源文件的真实性等),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样证据不足的案子,即便是接手了,A公司只要和你拖下去,一个公司付几个律师费不算什么,而你搭上人力、财力就不上算了。这样的事情只能吃一堑长一智了。 我觉得应该是张某或者A公司拿着你的设计稿子,照原样做了,按后做了简单的修改,他们手里也会有所谓的“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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