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嫂可以提前走吗?
可以提前走。
但是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因为现在请月嫂也是需要签订用人合同的,如果现在不想用月嫂了,提前辞退就是违约
二、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以协议(合同)约定的为准,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
参考现行《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三、关于违约金赔偿的问题!!
首先,你应承担的是对天津公司的违约金责任。
其次,天津公司与上海公司的协议未经你同意,其损害你利益的条款,对你无效。
再次,如果你对天津公司违约,应向天津公司承担在你上学期间及有关培训等其支付的一切有关费用。
如果你有心违约,建议你还是聘请律师交涉,以便以最小的成本,解决你与该公司的争议。
建议你还是聘请律师,详细分析策划吧。30万元的事,你想轻易抹掉,且想在这里寻到最佳答案。遥想天空掉馅饼!看来,你还是社会经验不足!!!
四、(赔偿费用+违约金)/5/12的计算办法
1、(赔偿费用+违约金)/5/12,不知什么人起草的合同,可能:5指的是5年,12指的是一年有12个月,那么该公式是1个月的数额,服务3年后离职,需赔偿2年,该公式×2×12。
2、如果该条款是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该违约金的约定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由于违约金只能在培训费用的限度内约定,所谓的赔偿费用是11万,违约金是6万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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