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消防培训?
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消防培训标题?
以下是一些消防培训标题,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参考:
1. 经验分享:如何预防火灾和扑灭初期火势?
2. 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规范化的实现
3. 最新国家消防法规和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培训
4. 火灾逃生和急救处理措施的全面培训
5. 消防安全意识教育,从小事开始,做好消防防范的每一步
6. 针对型培训,分析单位消防隐患并提供方案改进
7. 机构内消防演练,如何做好消防突发事件的应对?
8. 消防知识普及,从基础,中级到高级培训
9. 消防设施操作及质量检测,如何正确使用消防设备?
10. 勇敢的消防员培训,从高空救援到极限突击,如何保证消防员0失误。
三、消防的三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工厂、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娱乐场所和一些有必要进行消防准备的公共场所,都有以下三项基本相同的制度: 一:通道畅通。
畅通无阻的通道能够提供一旦有消防事故可以及时快速的撤离相关人员和重要物资的条件,减少损失。更能让政府的消防部门顺利的进入现场进行消防救援。二:防器材的适用。一定要保持消防器材在任何时候都能在消防事故发生时的即用生效效果。三:相关人员的训练。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训练,熟悉消防器材的说明及功效,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以上三点就是消防的三项基本制度。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职的消防主任或安全经理来行使消防、安全方面的职能。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五、培训机构消防要求?
一、技术方面
1、建筑防火:场所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居民住宅、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场所内严禁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其中儿童用房(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安全疏散:场所安全疏散宽度、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灯箱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消防器材:场所灭火器设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每个楼层应在易于取用的部位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灭火器设置点设置2-5具4公斤以上ABC类干粉或水基类灭火器。
4、消防设施:应当按国家规范规定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按国家规范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宜安装使用物联网独立火灾报警器。
5、用电安全:场所内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并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 鼓励使用电气火灾监测报警系统。
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二、管理方面
1、明确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使用租赁房屋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建章立制:制定完善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处进行张贴公示。
3、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培训开始前和结束后要进行一次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施工,严禁使用明火做饭,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应加强消防宣传,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