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与建设工程监理有何区别?

求职招聘网 2023-09-03 08:57 编辑:admin 254阅读

一、工程建设监理与建设工程监理有何区别?

综述: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工程监理包含了建设工程监理,因为,建设工程是所有工程中的一种。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一般的监理合同以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内容为主,很少要求质量保修阶段进行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前认真审阅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就工程设计图纸中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工程师沟通,充分理解建设单位意图和设计思想,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功能及系统组成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2)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协助建设方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承包商。

  3) 认真做好施工队伍(特别是总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工作,包括人员、技术、施工设备,确保施工队伍素质与工程要求基本相适应。

  4) 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劳动人安排,工具材料准备、预制中、半成品的生产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与工程建设总进度。

  5) 协助建设方程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作好图纸设计交底,使总承包商及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和要求。

  6)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做好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清楚各自工作的具体要求。

  7) 确认施工图纸的有效性。对设计变更、工艺变动、材料变更、设备选型等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对各专项系统的主要设备、器材,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调整,掌握系统设备的详细资料、消除隐患。

  二、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对专项系统及各分系统的重要部位,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双控制检查。巡视和旁站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

  2)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和检查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可视质量问题的大小和轻重,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方、业主,并监督解决。

  3) 各系统的调试、试运转工作,要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试验报告。

  4) 对承包单位报来的各项工程报验单,隐蔽单,监理工程师都要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整个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班检),三按制度(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施工)进行监督。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2)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组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当建设方在使用中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或本监理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影响使用的质量缺陷时,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其结果在保修范围内,则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有:

1收到监理招标广告或招标邀请函后,进行监理投标。

2中标后,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3明确总监,成立监理组织。

4编制监理规划。

5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6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7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8向项目法人(业主)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2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3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4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四、建设工程监理面试?

面试最多的就是问你做过什么项目,担任的职位,有什么证书,有什么经验 太多专业的也不会问,关键这个行业没什么人进来,所以不用太紧张,紧张的是监理公司找不到人

五、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是对监理概论一书内容的概括和归纳,及提纲要点,对考试及复习有重要指导作用。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 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六、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监理管理制度及守则

■ 监理的责任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监管验收;

2、为业主提供从设计、预算、合同的审核到工程的全程监管;

3、监督委托方施工工程的工艺、技术、进度等;

4、审核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价格;

5、为委托方提供装饰装修方面的技术咨询;

6、协调委托方与施工方的合作关系;

7、协助委托方核定工程决算;

8、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字。

■ 监理职业守则(“八严八不准”)

“八严格”∶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法令和政策开展监理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严格遵守广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的行规行约;

3、严格执行规范管理,统一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公司统一收费标准;

5、严格要求自己,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技术,以科学的态度,用量化的数据处理问题;

6、严格按规定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过程中须及时准确的告知业主现场情况; 

7、严格信守公正、公平、诚信、科学的原则,维护消费者权益;

8、严格遵守“虚心、严谨”的原则,听取业主方和被监理单位的意见,自觉接受公司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八不准”∶

1、不准向业主指定装修公司;

2、不准在装修中指定材料;

3、不准向业主索要财物; 

4、不准与装修公司或工程队同流合污,欺瞒业主;

5、不准与材料商相互勾结,向业主推荐假冒伪劣材料;

6、不准从事装修业务;

7、不准在监理工地抽烟;

8、不准在监理工作时间喝酒,陪同业主进行监理服务时用餐不得超过15元/餐。

■ 规范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必须统一穿戴监理服装;

2、监理人员在工地工作时间必须配戴监理工作证;

3、我司监理装修工地必须在显眼位置公司统一格式的监理服务监督牌(内容:“此装修工程已授权广州市啄木鸟装饰顾问有限公司全程监理,欢迎监督!服务监督电话:020-34156005”);

4、现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本监理管理手册,并配合公司不定期检查及客户的监督抽检。

以上管理制度希望业主及各施工单位监督,若发现我司监理人员有违反行为,经查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取消监理

七、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是什么?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DBB)中,监理机构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环节的重要参建主体;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强制性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当前,监理工作普遍存在价格竞争无序、作用发挥不足、科技应用欠缺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开展,长远来看也无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存在感”较低且“规范化”缺欠的监理现状,苏州市先后发布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引导完善监理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1

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后,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被全面放开。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过程中,监理行业却逐渐出现了收费标准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竞争现象,优质优价原则难以体现,工程质量更是难以保证,这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的监理收费”相对应,实施方案强调监理服务价格应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为基准,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费都要和市场价持平,甚至高于市场价,以充分保证监理服务质量。另外,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实行监理招投标时可继续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该基准价上下20%浮动。不难发现,新政在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旨在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2

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在核对人员配备、合同金额符合要求后形成《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表》,而后将信息表推送给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业主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确将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分值也将纳入监理招标的评分体系,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可以看到,新政旨在于事前把关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金额,加强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并将事中考评、事后奖惩相结合,促使监理企业加大监理力度——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解决工程监理普遍存在的履约不够难题。

3

推进“实名制”管理

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当下,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也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手段之一。这意味着,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监理机构也应做好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新政强调监理企业应对照监理合同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方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应作为监理月报的报送内容。在此基础上,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行政他律、监理自律的必要内容,乃至监理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事实上,强化监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解决现场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困难等问题,也是强化监理履约监管、提高整体监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相应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4

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等地试点初见成效的监理记录仪被苏州正式采用:新政要求监理企业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记录仪,以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这是工程监理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互联网+监理”模式提高监理实效的新尝试。监理人员需遵循《监理工作记录仪现场记录要点和使用范围》,在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时,使用监理记录仪动态记录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所采集的影像资料将作为监理整改的有力依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这一创新应用解决了传统监理工作难以监管、质量评定缺乏依据的弊端,不仅有助于提高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还能督促监理人员提升履职实效、推动监理机构提高履约实效。随着监理记录云服务器的建立,以及未来工程履约监管系统的全面应用,监理工作也将逐步走向数字化、透明化、互联化。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

八、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九、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关于这个问题,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工程院等部门联合发布,具体规定如下:

一、监理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应当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竣工、保修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建设单位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质量、安全、环境、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监理规模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模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建设期限、工程类别等因素确定。具体规模标准如下:

1.建设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设立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

2.建设工程总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设立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

3.建设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设立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

4.建设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可以委托专业监理机构或者有监理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理。

5.建设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监理或者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以上规模标准仅供参考,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十、建设工程监理比建设工程管理少吗?

监理肯定比工程管理少,因为工程管理是建设工程的直接参入者,创造产值的。监理只是质量监督者,俗称“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