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环境的措施有?

297 2024-02-10 13:25

一、保护水环境的措施有?

答:保护水环境的措施有: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和配置水资源,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同时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评估,及时了解水资源状况,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

推行水资源保护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责任,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行为的监督和处罚。保护水环境就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范,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打击和制止。

注重水质保护。水质是决定水环境健康与否的重要指标,因此,要加强水源保护和水处理工艺,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禁止违法排污行为。采用科学有效的水处理技术,提高水质标准,保障人类饮用水安全。

二、船舶工程技术专升本?

一般情况下船舶专业,如果是专升本这个类型的,我坚决推荐你选一类大学,不要局限于大连,我建议两个,一个是上海交通大学,一个是武汉理工大学。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是专升本考这两个学校,而且还挺顺利的。如果实在不能离开大连,我建议远程教学那种也可以的。本人也是专科, 船舶工程技术的。现在从事船舶方面工作。

三、个人如何保护水环境水污染?

1、节约用水,比如及时关闭水龙头、选用节水设备(比如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不要把水龙头开得太大等;

2、一水多用,比如用洗菜水浇花、用洗脸水冲马桶、不用流水洗碗等;

3、选用肥皂等较环保洗洁剂,少用洗衣粉,选用无磷洗衣粉等;

4、生活中的节约,比如纸张的节约,日常生活用品的节约等,可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

5、保护周围的环境,减少雨水冲刷的污染;

6、保护植被、植树造林,涵养水源;

四、水环境保护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是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蔼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第七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 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计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确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确资料。检查机关应为被检查机关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确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确目标和蔼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语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购买力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有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据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五)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时废止。

五、为了保护水环境我们应该选择什么?

保护水环境我们应该选择使用无磷洗衣粉。

因为加了磷的洗衣粉,洗了衣服之后的水如果流进池塘,湖泊,河流等地方,会造成里面的水草之类的水生藻类的快速生长。

无磷洗衣粉是通过4A沸石等不含磷的物质作助洗剂,减少了含磷污水的排放,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维持。因此,我国已在一些水系较多的地区开始禁磷,同时提倡使用无磷、低磷的洗衣粉。

六、江苏省水环境保护条例?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是为了更好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而制定的法规,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7年6月3日,根据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

中文名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专升本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升本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升本

简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成立于1951年,位于中国辽宁省阜新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高校。学校始终坚持工程为主,秉承“真求是,真朴实”的办学风格,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作为辽宁省的一所重点高校,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在工程技术领域有着良好的声誉。学校多个专业在国家和省级评估中均取得优秀成绩,为中国的工程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也致力于推动专升本教育,为有志于进一步深造的大专毕业生提供升学机会。

专升本简介

专升本是指大专毕业生通过考取本科学历,进一步提升学历水平,扩大个人学术、职业发展机会的途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着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开设了丰富的专升本课程和项目,为有志于进一步深造的大专毕业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通过专升本课程,大专毕业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进行深入学习,扩大自己的专业知识面,提升综合素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专升本项目涵盖工、理、管、文、法等多个学科领域,让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目标,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

报考要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升本项目的报考要求相对灵活。首先,申请人需为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其次,申请人需通过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入学考试,测试学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最后,申请人需提交个人材料,并通过面试环节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鼓励有志于深造的大专毕业生报考专升本项目,为优秀的学生提供机会,进入更高层次的学术与职业道路。

就业前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升本项目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拥有广泛的就业前景和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毕业生掌握了本科层次的知识和技能,相较于大专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与各界企事业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积极应对就业挑战,提升就业竞争力。

专升本毕业生可以选择进入行业领域从事相关工作,也可以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学位,为自己的学术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结语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升本项目为大专毕业生提供了进一步深造的机会,为他们的学术和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专业的教师队伍,使得学生们在校期间可以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取得良好的学术成绩。

如果你是一名大专毕业生,有志于进一步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学历水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专升本项目值得你考虑。相信通过学校的培养,你将能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加出色的成就!

八、测绘工程技术可以专升本吗?

要专升本的前提是:你要拿到你所在学校(大专或者自考及以上的学历证书)的毕业证书,然后去报考!测绘工程技术可以专升本,你可以报考跟你现在所学的专业不同的专业,根据你的喜好,专升本要好好准备复习!祝你考好

九、2015年保护地球水环境微标题?

1、植树造林,功在千秋。

2、爱祖国,护绿化,保清洁,爱家园。

3、保护环境,就是爱惜生命。

4、兴我中华,爱我昆山。爱护家园,人人有责。

5、那里有绿色,哪里就有生命。

6、地球只有一个,失去它,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家园?

7、爱护环境,保护地球,让我们托起双手共同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8、天空是小鸟家,河流是鱼儿的家,地球是我们的家。

十、关于保护水环境演讲的结束语?

  值得高兴的是,环境保护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了,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明确了保护母亲河的目标和重点,江水环境保护的总攻号角已经吹响了。但是水环境治理依然任重道远,保护母亲河不仅是政府的大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跨世纪的青年一代,保护母亲河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不要小觑自己的力量。记住不要再让水龙头“哗哗”的流淌,因为水资源非常宝贵;不要再使用含有磷的洗衣粉,因为那是在污染水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用智慧的双手,一起维护我们母亲河的健康,还母亲河清澈明丽的风姿,让母亲河永远欢笑!让我们家乡的明天更家美好!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