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串通与恶意串通区别?
串通与恶意串通是串通的性质不一样。串通有可能为J做好事,但恶意串通就不一样,不仅是为做坏事串通,而且做非常可恶的坏事。
二、恶意串通和故意串通区别?
1、性质不同。
2、恶意串通有可能对问题处理带来较大干扰,甚至影响问题处理结果,主观上有强烈的逃避责任的故意。故意串通,一般地只是想逃避责任。必须指出的是,串通,不管是恶意还是非恶意都是不对的。主动、客观、真实地反映事件的本身,才是正确的做法
三、串通的意思?
串通,汉语词语,拼音为chuàn tōnɡ,解释为暗中勾结起来,互相配合。
解释
1、勾结。2.联络;串联。3.穿透;打通。
出处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 陈定 心中好不感激巢大郎 ,怎知他却暗里串通地方,已自出首 武进 县了。”
《红楼梦》第四六回:“你们串通一气来算计我!”峻青《海啸》第四章三三:“他决不会和我的仇人串通一起来骗我。”
《太平天囯歌谣传说集·打礼社》:“这里河道多,路难走,我给你们带路。我们村里还有许多人被 薛 家抓去当兵,我还可以去串通他们里应外合。”
王林《勤俭办社》:“党的支部委员 王国藩 、 杜魁 就在群众中串通建社。”
四、串通招投标罪?
国家明文规定,不能对招投标进行围标,串标,一旦有围标,串标的现象就是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间也就是有一条串通投标罪,视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防止一些不良的建筑行业的企业相互勾结,进行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公共的利益。
五、串通中标处理办法?
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投标人,其中标无效,并对行为人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串通叻沙介绍?
串通叻沙又称喇沙,是一道起源于马来西亚的面食料理,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代表性料理,主要材料有虾羔、虾米、干葱等。
七、串通投标罪案例?
家投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竟出自同一个账户,其间有何‘猫腻’?”这是当前松潘县公安局侦办完结的一起涉嫌串通投标罪案件,该案的线索来自于四川省审计厅。近日,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职务)审计人员向四川在线记者介绍了本案案发的经过。
记者获悉,为有序推进“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审计厅于2018年起对《“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涉及的200多个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工作,涉案项目即是这其中的一个污水处理站修建项目,中标金额1500万元。
审计人员介绍,审计厅对该项目进行摸排时,发现项目施工。
八、串通涨价怎么处理?
串通涨价是一种价格违法行为,是经营者之间互相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会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
对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消费者如果发现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或者认为自己的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可以通过来信、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反映。对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另外各地针对串通涨价都针对性的制定了一些政策。
典型案例
餐饮类
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查处的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案
浙江省嘉兴市物价局制止的餐饮企业价格串通行为
重庆市物价局叫停的火锅集体加收锅底费
服务业
吉林省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查处的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案
河北省衡水市物价局制止的网吧价格同盟行为陕西省西安市查处的超市虚构原价欺诈行为
张满英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下发了一系列通知,要求各地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三种价格违法行为。
九、串通招投标怎么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十、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
一、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协商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商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所采取的联合行动。以上行为均属投标人相互串标行为。二、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视为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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