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阅卷流程?
1.光盘刻录方式:阅卷申请→ 受理登记→ 身份审核→ 检察服务大厅等待工作人员刻录光盘→免费提供刻录光盘
2.复印方式:阅卷申请→ 受理登记→ 身份审核→ 阅卷室等待工作人员取卷→查阅、复印卷宗→ 阅卷完毕返还卷宗
3.电子化阅卷方式:阅卷申请→ 受理登记→ 身份审核→ 阅卷室等待工作人员导出电子卷宗→查阅卷宗二、律师阅卷的条件 1.接受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或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且手续齐全的。 2.具有执业律师资格,不存在执业禁止行为或其他按照规定不应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3.所阅是本院已正式受理并流转至公诉部门的公诉案件。 4.前来阅卷的是受委托或受指派的律师本人。三、提交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
二、律师阅卷是什么意思?
律师阅卷权是指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刑事案件到了审判阶段时,如果是已经向法院提交过委托手续的,则直接可以联系承办法官进行阅卷。
如果尚未提交委托手续的,由律师应该在向法院提交当事人或家属的授权委托书后,凭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到法院进行阅卷。
阅卷可以了解指控的罪名,公安机关已经收集到的证据。从而判断可以从哪些角度为嫌疑人辩护,还可以收集哪些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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