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送外卖的 例如美团外卖 送的时候骑手车祸死亡下单的用户需要负责吗?

求职招聘网 2023-09-03 16:02 编辑:admin 94阅读

一、如果送外卖的 例如美团外卖 送的时候骑手车祸死亡下单的用户需要负责吗?

这又不关你的事,你给钱了,让别人给你送过来,你还没有拿到手?跟你有个毛关系啊,那个店还要赔你一点钱,当做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时间损失费,哈哈哈哈哈哈哈

二、试用期的送餐员出了车祸

试用期的送餐员出了车祸,他人没事,对方挺严重的,责任一人一半,现在送餐小伙逃了,按《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从这个角度,对方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

三、外卖员出车祸,点外卖的人需要负责任吗

不需要,双方没有法律关系。

点外卖的人与外卖店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外卖店与外卖员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而点外卖的人与外卖员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外卖员的损失应该由雇主或实际侵权人承担。

四、《在一起》在哪个台播出?

抗疫时代报告剧《在一起》以“抗疫”期间各行各业真实的人物、故事为基础,由《生命的拐点》《摆渡人》《同行》《救护者》《搜索24小时》《火神山》《方舱》《我叫大连》《口罩》《武汉人》这十个单元故事组成,讲述了平凡人的挺身而出参加全民武汉抗疫的故事。该剧于2020年9月29日在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和广东卫视首播,并在腾讯视频、爱奇艺和优酷等网络平台同步播出。

《在一起》通过单元式叙事讲述了中国军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人和事:他们中有义无反顾为人民建起一座白衣长城的医护工作者;有万里赴戎机、八方支援的各地医疗队员;有秉承革命军人优良传统、闻令而动、誓死不退的军医;有平凡又伟大的外卖小哥和专车志愿者;有自救互救、守望相助的普通市民;有积极投身火神山医院的建设者;有在联防联控工作中扎根基层的疾控、社区、公安人员;有误打误撞留在武汉成为志愿者投身抗疫事业的年轻人;有克服种种困难转产口罩、为“复产复工”做出贡献的人们。这些普通人构成了全国上下、各行各业抗击疫情的主力军,为抗击疫情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相信这是很多人对《在一起》的第一感受。那些从新闻上看到的抗疫事迹,再次浮现眼前。因为电视剧《在一起》有一个特别的称呼——时代报告剧。时代报告剧报告时代。娄烨说过,「电影会帮我们记住,我们和我们的时代。」电视剧一样有这个功能。真实自有千钧之力。十个单元,二十集。每个单元的主线故事,都有相对应的人物原型。多重角度,多个视角,多处地点。有《救护者》的医护人员视角,有《摆渡人》的外卖小哥视角,有《我叫大连》的志愿者视角,还有《口罩》的商人视角…全方位呈现抗疫战役中,无数个平凡的人是怎样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的力量。

在这部剧里,没有假大空的口号,没有刻意的煽情,我们看到的全是细节。是脸上被口罩和护目镜勒出的深深印记;是有家不能回,热饭吃不上,只能睡在车里的艰辛;是脱下手套后哗啦流出的汗水;是写在防护服上方便彼此相认的的名字。这些细节越是具体,越能击中我们的内心。

当然,细节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塑造一个个鲜活的人。这也正是《在一起》成功的地方——在剧中,我们看到了「人」。有得了渐冻症仍然守在一线的张汉清院长,他上楼时的右脚,巍巍颤颤;有穿梭在城市搜罗医疗物资,定时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的外卖小哥辜勇;有像「妈妈」一样唠叨,要求每个护士做好每个防护环节的护士长陈如;有守在医院走廊,精心照料一盆盆绿植的八十多岁老母亲;也有在病床前给老伴拉小提琴的老爷爷。

值得注意的一个点是,虽然《在一起》请了那么多明星出演。但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带着口罩。如果不对照演员表,其实难以分辨哪位明星饰演了哪个角色。因为真正的主角并不是明星本人,主角是每一个人。打赢抗疫这场战役,靠的是每一个人的努力。在每个单元的结尾,所有人摘下了口罩,都是不带妆的素颜,面对镜头微笑。

除了有细节和人物。这部剧更难得的一点在于:对剧中人物并不全然赞美。所谓「忠于事实」,那便是容不得半点虚假,同样也要避免过度美化。这也是颇有争议的地方——在剧中,出现了一些「怂人」。他们面对疫情的时候,认怂了,害怕了。暴露出内心恐惧的一面。可恰恰是他们的认怂反而是整部剧中点睛的角色。他们更接近于我们常人。面对未知的病毒,恐惧在所难免。《在一起》拍出了咱们家的故事——没有从天而降的超级英雄,只有千千万万挺身而出的凡人。该剧于2020年9月29日在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和广东卫视首播,并在腾讯视频、爱奇艺和优酷等网络平台同步播出。

五、在我店里送外卖的员工送货时出了交通事故,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大兴安岭新林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