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应如何处理游客的购物要求(大家怎么应对导游的推销购物?)

求职招聘网 2023-03-25 17:38 编辑:admin 272阅读

一、大家怎么应对导游的推销购物?

1、你交的参团费决定了你的行程里有没有、有多少个购物点;

2、现在已经禁止强行购物了,不买没关系;

3、希望你为旅行社和给你服务的导游想一下,合适就买一点;

4、看你如何定义“需要”,很多东西买来是亲友间联络感情送人的。

二、出门旅游,如果导游逼着你购物,你会怎么办?

怎么办?

得看导游为什么逼着我购物:

1.如果我出门报的就是低价团,合同里,行程里明明白白写着进几个购物店,每个店逗留多少时间。

如果是这样,我就会老老实实的进去逛逛,配合导游工作,如果有合适的能接受价位的商品,买两件也无妨。毕竟理亏,这一大圈飞机票啊,酒店啊,车子啊啥的,我那点团费根本不够。人合同里也跟你写的明明白白的,进呗,还能想啥。

真要没钱买,导游还硬是逼着,别打什么110,12315之类的,慢。

打当地旅游局电话投诉,效率高速度快,说不定还能把团费退你了。

当然,如果是去的云南,当我没说。你打啥都不一定有用。


2.如果我花了大几千几万,报的纯玩团,合同里,行程里明明白白写着不进购物店,不推购物,你还给我往那些莫名其妙的店里带,还逼着我购物。

那不行,那坚决得给他干到底,先往你报团的旅行社进行投诉,这时候如果是导游个人的行为,那旅行社就可以制止他了。

那如果是旅行社的行为,那就往旅游局投诉,先在你所在地旅游局投诉,然后在往你出发地旅游局投诉。

旅游局投诉电话自己百度,很好找。

如果还没用,放大招:往国家旅游局打电话或者在国家旅游局官网上投诉。

一次性给他干到位。谢谢!

三、怎么对付现在强制购物的导游?

2013年10月1日生效的《旅游法》明确规定:禁止强制购物。所以,从那天起,你不会碰到合法强制你购物的导游。如果有强制购物,那就是非法,你留下证据,到旅委一告一个准儿。

但如果不进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店,团费就会高涨,必然会损失一部分客源,毕竟咱们国家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游客的需求尚处在“到此一游即可”的较低层次,所以,旅行社在购物上会钻空子:让游客签署一份自愿进旅行社指定购物店的文件(合同也好,出团通知也罢,反正一定让你签),这样,让游客进店购物就是游客自愿而不是“强制购物”啦!

没有旅行社业知识的游客哪懂这种套路?当不满意时,就会认为被强制购物了。但如果游客向有关部门投诉,旅行社就会拿出当初游客签署的“自愿购物文件”抗辩,这样,游客的投诉就不成立啦。

所以,强制购物在现在是没有了的,如果你不想遇到那些让你到旅行社指定购物店盘桓的导游,不要签署“自愿购物文件”喽!

四、参加跟团旅游 如果导游安排去购物 该如何应对?

有高标团 纯玩团的呀!

哦 对了 作为一名旅游从业人员来说 不是导游选择带你们购物 而是部分游客选择了带有购物店的行程 谢谢

五、旅行社回应导游嫌游客购物少,你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是如何处理的?

你应该是销售,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撕裂开行业讲透,你就知道导游为什么会嫌弃了

销售卖出去产品,挣一笔钱提成,门店老板挣大头,因为人员成本,房租成本都不少,还有隐形的销售成本

门店把客户交给经销商,也就是产品制作方,产品制作方挣一笔钱,就是合理利润,也就是当时做完的成本核算+合理利润=卖价

产品制作方用成本价找各个批发商,比价,谁给的低用谁的,旅行社批发商通过挣渠道的钱,和导游一起挣钱

导游从批发商这里接团,就会知道这个团有坑,旅行社要求导游将坑补起来,在333分成,挣钱,旅行社拿3份,导游拿3份,司机拿3份,如果挣不上钱,旅行社就不会给这个导游多派团,司机就会抱怨,导游就会白辛苦

其实所谓的导游抱怨,可能性有,但可能旅行社才是主要抱怨方

现在游客很成熟,什么都见过,不爱买东西,正常,也许是行业需要调整了

六、导游博同情要求游客购物?

”不想买就给小费“属于索要小费,掌握相关证据,最严重可致其吊销导游证!当然这是后话。

如果你正在团上,正面临导游道德绑架和索要小费,你可以在他面前哭穷呀,说你也没钱,你就算不购物或不给小费,导游也不会伸手来抢是吧,最后导游也会放弃你,不想闹的太难看。

但是,既然选择了便宜了一日游,该进的购物店还是要配合导游进店的,毕竟在付款之前签订的合同里会标注有购物店的安排(如果行程里没有标注购物店,导游带你们去购物,这个可以完全拒绝购买,也可以拒绝进入到购物场所),但是买不买就随意,没人能强迫你刷卡。

七、跟团游被导游强制购物,有哪些躲避的方法?

人在外地,安全第一。同时,不要被购物影响了旅游的心情,导致损失更大。

不要躲避,你就正常的买,但要表达出你不愿购买的意愿,保留好导游强制购物的证据,比如录音、视频、发票、店家宣传品、同团游客的证明材料等等,回到家乡后,找当地组团社要求退款,如果不行,你就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这样你即不会在外地发生纠纷导致安全隐患,同时也能保护你的合法利益。

八、旅游时导游强制购物怎么办?

我觉得有的人回答就挺搞笑的啊,如果再不能盈利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吸引顾客来你这儿消费旅游,不是把贪便宜说的理直气壮,而是你既然这么给人选择那大家就有选择的权利,你可以把团费高一点啊,大家来就来,不来就不来啊,自己把价位订的很低,又觉得没有利润,然后骗游客去景点买一些不值钱但是有非常贵的东西,不买还各种攻击,搞得大家都没什么心情对什么东西都觉得不愉快,不要什么都扯上中国的制度,爱便宜不是只有中国人,全世界都有这种人,所以我觉得强制购物就是有问题,不只是导游的问题,各大旅行社也应该好好认识到旅游团费的问题,要做到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这样不仅让自己嗯旅行社有钱可赚,导游也有钱可赚,完了游客也觉得开心,本来有些事没什么,可是强迫游客做什么事,就违背了旅游的初心

九、导游在没有强迫游客购物,去的购物店也是依法注册的购物店的前提下,那么这时导游收取适当的购物回扣合法吗?

谢邀。


依照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席令第三号)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换句话说,除非满足除外规定,即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外,指定购物地点都是违法行为。


而获取商业回扣行为不仅违反旅游法,同时依照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_中国人大网

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收取回扣数额较大时,涉嫌商业贿赂犯罪。


同时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符合法律的完整操作应该是,导游在介绍客户购物前需要取得客户的同意,并对购物地点协商一致。在作为中间人收取佣金时应该采取明示的方式。个人认为,导游作为专业旅游服务人员,获取收益的来源应当是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介绍旅游者去旅游点有特色的购物店购物的也属于旅游服务的一种,但这种服务应当是建立在公平自愿而且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导游利用自身的特殊优势地位,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或者强迫旅游者购物,商家利用回扣等违法方式获得不正当的竞争地位,也侵犯了旅游者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十、导游从各种道德高地要求购物该怎么办?

你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怎么和我今天碰到的一模一样啊?

十一、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违法吗?为什么?

肯定违法阿,新版 旅游法,明文规定。遇到了,记得取证,然后拨打12301旅游投诉热线。

导游回应未达购物标准不给游客房卡「游客们应该心知肚明,需履行购物义务」,如何看待此事?

一定程度上,该旅行团导游讲的是购物团“潜规则”,也就是基于“398元”、“7天6晚”、“三座城市”、“十余个购物点”而言的。合理吗?单纯地算账,好像也是合理的。但问题是,这种合理只是建立在未明确标明有“最低消费标准”和游客们应该“心知肚明的”基础上,否则就是不成立的。
只是就“跟团游”来讲,既然已经上升到消费层面,那么所谓未明确标明有“最低消费标准”和游客们应该“心知肚明”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我们很清楚,“明码标价”是商业行为的底线,没有这个大前提作为基础,那么交易双方陷入冲突自然是难免的。
实际上,官方口径层面不允许搞“低价团”已经很多年了,但是现状还是“年年报年年查,年年查年年报”。虽然直接的观感是“监管不力”,但是究其根本我们会发现,消费者“抱着贪便宜的心态”才是主要症结。
之所以这样讲,并不是说导游强制购物没毛病,“监管不力”不存在,而是想说只有游客不再抱贪便宜的心态,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陷入强制购物陷阱。从某种意义上讲,导游强调游客们应该是“心知肚明”,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如果游客不购物,“398元”怎么可能支撑得起“三座城市”、“7天6晚”呢?
由此再去审视“但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购物义务的”这句话,大概就能理解导游为何会明目张胆的耍横。因为所谓“强制购物”并不是绝对的“强卖”,而是隐含着“团费不够购物来补”的补充条款。
但普遍而言,这种条款都是“不言自明”的,尤其是团费严重支撑不起服务的情况下。基本上可以确定就是“购物团”,而且是有“最低消费标准”的“购物团”。对于这种“购物团”来讲,为何总青睐老年人,就在于老年人更偏重一站一地的观光游,并且也有钱有闲。
当然更突出的一点是,很大一部分老人“贪便宜”心理较重。再加上“疫情之后”,旅游业强势复苏,类似的问题就呈现出来了。要知道,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国内旅游出游3.08亿人次,同比增长23.1%。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758.43亿元,同比增长30%。
单纯地看数据,可能没什么感觉。但是我们基于疫情期间出游的低迷,很容易能脑补出“疫情之后”出游欲望的报复性反弹和旅游从业者的草莽式经营。所以对于这个阶段的强制购物来讲,一方面是旅游业顽疾复发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强势复苏过程中难免存在阶段性的秩序混乱。
所以接下来肯定是考验监管力度的重要阶段。并且除却官方要发力,作为旅游的体验者也要发力。换句话说,双管齐下,就算“购物团”难以彻底肃清,但是对于“不达购物标准不给游客房卡”这种事情应该会大幅度减少、甚至不再发生。
平心而论,面对因“强制购物”导致的冲突,不仅游客闹心,作为旅游业的从业者、以及事发地的旅游形象,都是一种挫伤。所以说回“不达购物标准不给游客房卡”一事,不管游客再怎么有贪便宜的心态,最先该被质问的还是导游的“强制购物”逻辑。
至于“398元”无法支撑得起“三座城市”、“7天6晚”的问题,也只能怪旅游业内部太把“低价旅团”、“购物团”这种商业行为想当然了,并且还是建立在逾越法律规则的基础上。所以被声讨、被处理,也自然是咎由自取的。
不过总体来讲,这些终归还是极个别现象。只要参团的游客不再抱贪便宜的心态,监管力度又持续跟进,那么导游们也就很难再肆意耍横了。说到底,敢耍横还是因为有空子,只要零容忍,自然也就没人再敢乱来了。
所以回到“不达购物标准不给游客房卡”的事情上,基于当前旅游复苏背景看,更像是复苏期无法回避的现实。也就是说,人们对于这件事情的声讨不只是冲突本身而言,还存在对旅游业重回常态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