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电气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区别?

88 2024-10-13 10:25

一、注册电气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区别?

注册电气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是两种不同的职业资格认证。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业领域:注册电气工程师主要从事电气系统设计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电气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调试和维护等;一级建造师则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设计文件审查、现场管理和验收等。

2. 资格条件:注册电气工程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或省级的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同时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而一级建造师则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或省级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同时也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 职业发展:从职业发展角度来看,注册电气工程师可以在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进行专业技术的提升和突破,还可以通过继续深造获得更高层次的资格认证,例如电气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而一级建造师则可以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专业技术的提升和突破,也可以通过继续深造获得更高层次的资格认证,例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等。

总之,注册电气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是两个不同领域的职业资格认证,需要具备不同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并且职业路径和发展方向也存在区别。选择合适的职业资格认证应该从自身兴趣和优势出发,了解各职业的职业前景和市场需求,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决策。

二、同时持一级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何注册?

  可以同时注册在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条件中包括一级建造师,所以在监理单位中这两个证都可以用上。  监理工程师注册  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第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应当在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五)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或者告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执业  第十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从事工程监理执业活动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第十八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修改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监理文件,应当由该注册监理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监理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二条 因工程监理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追偿。  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第二十四条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48学时。  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二十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 、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二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监理工程师注册:  (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4日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同时废止。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与注册建造师有什么区别?

工程师是职称资格证。建造师是执业资格证

四、注册一级建造师和注册电气工程师能不能同时注册?

  【1】不可以,他俩都是城乡与住房建设部发的证只能挂在一个单位,凡是这个部发的证都只能注册到一个单位,曾经可以注册到不同单位但2009年就不行了。

  【2】电气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又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师,是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3】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考哪个好?

这两个考试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首先,一级注册建造师是做项目经理的,属于管理性的,而结构师是技术性质的。建造师相比结构师容易的多。建造师你学习半年基本可以过。但是同样基础的人学习结构师一年都很难通过。一级建造师考四门,法律,管理,经济和实务,除了实务剩下三门都是选择题。而结构师要先考基础,基础过了才考专业。基础是考察大学里除了大学语文英语和体育外的所有其他课程。总之,看你是学什么的,如果是外行,还是建造师容易。当然结构师的含金量要高的多。

六、注册一级建造师和一级建造师区别?

注册建造师和一级建造师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注册建造师包含了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是注册建造师中的一个级别分支。注册建造师包括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和一级建造师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含义不同。注册建造师是在有建筑资质的企业进行注册,注册成功之后才有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是要经过考试,考试合格才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②颁发证书的机构不同。注册建造师通常是建设部或者是已经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颁发。一级建造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③代表的意义不同。注册建造师代表已经从事了建造师的工作。

七、注册咨询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哪个更有用?

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注册咨询师偏向于造价,主管部门是发改委。一级建造师是项目经理,主管单位是住建部。

八、土木工程文凭可以注册一级建造师吗?

1、成人本科学历是国民教育系列中的一种,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可以参加各种执业资格考试。

2、土木工程是一个大系,里面分为好多专业,都能报结构工程师和建造师。而且报考建造师只要求所学专业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即可,要求稍微松一些。

3、如果你志在考一级结构工程师,想早点参加考试,则建议你直接选土木工程大系里面的结构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因为根据结构工程师的报考要求,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才是“本专业”,其它如: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土木工程系里面的,属于相近专业,要求的工作年限要长一些。

当然,如果你已经工作好多年的,可以不在乎这个年限。

4、分不在高,零分也行。

九、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冲突吗?

没有任何冲突.一级消防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是完全不同方向的资格证书,二个证书可以同时使用和注册.不过,按目前住建部的规定,二个以上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同一家公司内,因为注册时需要提交社保证明的.虽然二个不同方向的资格证书可以同时注册,但社保证明就限制了使用单位和范围,因此二个证书只能注册在同一家公司.

十、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可以同时注册吗?谢?

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可以同时注册,注册时只能注册在同一家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安全性。一级建造师主要负责建造项目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通过率18%-28%,对比一消和一建考试难度还是相对较小。

为降低就业门槛,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有所降低,报考年限要求以及报名专业要求均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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