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

260 2023-12-12 02:57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诚信意识,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

  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资质变更、投标活动以及履行监理合同等过程中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在岗位登记、业绩填报、履行合同等过程中的行为,属于从业承诺履行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中的工程项目,是指列入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其中公路工程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的二级(含)以上项目。

  第五条 不属于第四条规定的工程项目范围,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的举报事件中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二)在重大质量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三)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四)从业过程中有本办法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的监理企业。

  第六条 信用评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信用评价工作实行评价人签认负责制度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告制度。

  第八条 信用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范围内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具体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综合信用评价。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地区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

  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初评工作。

  监理企业负责本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以及相关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第九条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信用评价采信的基础资料: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文件(含督查、检查、通报文件)和执法文书;

  (二)质量监督机构发出的监督意见通知书、停工通知书、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

  (三)工程其他监管部门稽查、督查(察)、检查等活动中形成的检查文件;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的相关文件和专家鉴定意见;

  (五)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相关文件;

  (六)项目业主有关现场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履约、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处理意见;

  (七)总监办、项目监理部、驻地办有关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意见;

  (八)项目业主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供的项目监理人员履约情况(包括合同规定监理人员、实际到位人员及人员变更情况等内容)。

  第十条 项目业主、项目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确认,对有疑问或证据不充足的资料应查证后作为评价依据。

  项目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应对纳入信用评价范围的工程项目每年不少于1次进行现场检查评价。

  第十一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周期为3年,从第1年1月1日起,至第3年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 监理企业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监理情况向项目业主提出信用评价申报,并将项目监理机构和扣分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用自评信息录入部信用信息数据库。项目业主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初评结果、扣分依据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同时将初评结果抄送相关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如有异议可于收到初评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申诉。项目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现场检查评价情况、申诉调查结论等对项目业主的初评结果进行核实,将核实后的初评结果报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根据项目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核实后的初评结果,并结合收集的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分后,将评价结论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三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审定后的评价结果委托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录入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同时将书面文件报部。

  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在汇总各省评分的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第十四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行信用综合评分制。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基准分为100分,以每个单独签订合同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合同段为一评价单元进行扣分,具体扣分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对有多个监理合同段的企业,按照监理合同额进行加权,计算其综合评分。

  联合体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按照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或确定信用等级。合同额不进行拆分。

  第十五条 项目业主对监理企业的初评评分按附件3中的公式(四)计算。

  监理企业在从业省份及全国范围内的信用综合评分按附件3中的公式(一)、(二)分别计算。

  第十六条 对于评价当年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监理企业当年的从业承诺履行状况进行评价外,还应对监理企业在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从业承诺履行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信用总体评价的评分按附件3中的公式(三)计算。

  第十七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

  AA级:95分<评分≤100分,信用好;

  A级:85分<评分≤95分,信用较好;

  B级:70分<评分≤85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评分≤70分,信用较差;

  D级:评分<60分,信用很差。

  第十八条 监理企业首次参与监理信用评价的,当年全国信用评价等级最高为A级。

  任1年内,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仅在1个省从业的,当年全国信用评价等级最高为A级。

  第十九条 对信用行为“直接定为D级”的监理企业实行动态评价,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之日起,企业在该省和全国范围内当年的信用等级定为D级,且定为D级的时间为1年。

  第二十条 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任1年在该工程项目上发生“直接定为D级”行为之一的,其在该项目上的总体信用评价等级最高为B级。

  第二十一条 监理企业有本办法附件1中第35项行为的,在任1年内每发生一次,其在全国当年的信用等级降低一级,直至降到D级。

第三章 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

  第二十二条 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具体扣分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

  第二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对监理工程师失信行为扣分进行累加。

  第二十四条 对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12分、但小于24分的监理工程师,在其数据库资料中标注“评价周期内从业承诺履行状况较差”。

  对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4分的监理工程师,在其数据库资料中标注“评价周期内从业承诺履行状况很差”。

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最终确定的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告之日起4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

  “评价周期内从业承诺履行状况较差”和“评价周期内从业承诺履行状况很差”监理工程师的扣分情况,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

  第二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企业、累计扣分大于等于24分的监理工程师列入“信用不良的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管理。

  第二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信用评价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录入交通运输部数据库的信用数据资料应经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认。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信用评价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资料的管理。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纸质资料及信用评(扣)分、信用等级等的电子数据资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5年。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资料应不少于6年。

  第三十条 监理企业或监理工程师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按时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诉;如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再次申诉。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不定期组织对全国信用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上从业的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评价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二、工程监理专业自我评价,自我介绍怎么写?

给你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缩减 自我评价 xx年xx月起,我在xx岗位工作。特自我评价如下: 一,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哦) 二,思想认识,工作纪律的遵守情况等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少写哦) 我将在以后工作中,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严格要求,不断提高。

三、业主对总监理工程师如何评价?

评价总监在工程中对于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各个方面的管理是否达标,处理各种问题效果以及沟通力度。

四、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1、对勘察情况的评价:对XX勘察单位(全称)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质量等进行评价。

2、对设计情况的评价:XX设计单位(全称)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否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和建设单位对工程功能使用要求进行科学设计,能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

3、对监理情况的评价:XX监理单位(全称)承担了该工程的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中能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监理人员能否全过程认真负责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否按设计要求和强制性规范标准执行。

4、对施工情况的评价:XX施工单位(全称)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安排施工,能否履约合同、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控资料是否基本齐全有效,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五、工程监理分类?

工程监理企业的分类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按照以下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按照资质管理等级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监理企业,其中专业资质又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只有房屋建 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4种专业工程 类别设有丙级);

按照工程类别又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 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 油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 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和机械电子工程14个专业类别;

按照隶属 关系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企业和附属机构工程监理 企业;

按照经济性质分为全民所有制工程监理企业、集体所有制 监理企业和私有制工程监理企业;

按照组建方式可以分为公司制 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 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1.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一般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新设 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能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2.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的制度是我国政府实行市 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 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验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 标。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 员数量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 事工程监理活动。

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程序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要向企 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的工程监理 资质,需经相关部委初审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的, 由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审批。

4.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根据我国现阶段管理体制,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 理确定原则是分级管理、统分结合,按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 进行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 统一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管理工作。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的,由相应 部门配合同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类别的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六、工程监理全称?

全称是建设工程监理

监理行业诞生之初,是要监理人员做为工程管理与咨询的专业人士,去为甲方服务的,通过甲方的合同授权,对工程的目标进行管控。

这个监理制度本身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国这近20多年,如此巨大的工程建设规模,如果没有监理的作用,工程质量的事故和问题恐怕会到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步。

七、工程监理职责?

1、组织项目编制、审核、实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2、主动协调和处理与业主及其它相关方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全面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运行过程的监督、控制管理,审批材料采购计划;

4、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监督,保证施工优质高效;

5、做好合同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

八、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的评价意见怎么写?

1、对勘察情况的评价:对XX勘察单位(全称)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质量等进行评价。

2、对设计情况的评价:XX设计单位(全称)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否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和建设单位对工程功能使用要求进行科学设计,能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

3、对监理情况的评价:XX监理单位(全称)承担了该工程的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中能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监理人员能否全过程认真负责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否按设计要求和强制性规范标准执行。

4、对施工情况的评价:XX施工单位(全称)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安排施工,能否履约合同、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控资料是否基本齐全有效,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九、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全国信用评价怎么查?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全国信用评价上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网站可以查询到。

谢谢。

十、建设工程监理包含市政工程监理吗?

建设工程监理包括市政工程监理,因为市政工程属于建设工程的其中一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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