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邮储银行金库管理规定?
银行金库人员进出库的管理规范为,1、同开库:金库钥匙密码由双人保管,开库时必须双人同开;
2、同进库,开库后,必须双人同时进库;
3、同在库,进库后,所有业务办理期间,必须保证两名管库员同时在库;
4、同出库,出库时,必须两人同时离开;
5、同锁库,两名管理库房人员离库时,锁库工作必须两人同时完成,并打乱密码。
二、金库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1. 仓库员对物料的收发存管理细节执行的督促与管理
2. 不良品、客退品及报废品处理
3. 月度盘点监督实施与差异分析
4. 物流各环节信息反馈
5. 生产欠料信息的统计与提报
6. ECN的接收与跟踪执行
7. 仓库报表及单据管理
8. ERP系统单据审核
9. 人员培训与绩效考核1
10. 仓库区域规划与7S活动开展。
三、小金库处理规定?
凡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原则上要按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20号)和即将下发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移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特别是涉及公款私存、资金用途不明、私分、贪污、挪用、行贿受贿、公款旅游、挥霍浪费,以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必须移送。
需要追究组织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部门处理。
(二)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涉嫌犯罪的,可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再移送司法机关,也可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包括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以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它包括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节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共12种;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即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共33种。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应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移送财政部门。
审计检查组检查发现会计人员参与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情节严重需要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移送财政部门处理。
(四)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问题,如预算、税收、金融、土地等,线索清晰但未能调查清楚或需要有关部门处理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四、金库管理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技术,热爱本职工作,提高警觉,常备不懈,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2.严格遵守法纪,按时进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夜间值班守库,要检查库房四周环境的安全情况,门窗是否关闭上锁,报警器具要进人戒备状态。发现问习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处理。严防盗窃、纵火等毁坏活动。
4.要坚持双人守库,互相配合,共同负责,禁止外人进人守库室。
5.值班时间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要保持守库室及周闱的安静。
6.经常检查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并注意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发现问习题随时向领导反映。
7.守库钥匙要双人分管,严禁放置办公桌内。要建立严格的守库、交换登记管理办法。如有异常情况,必须详细记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充分利用库内保险密码、金库门密码,严禁只图简单方便。
五、工行金库安全员工作总结?
工行金库安全员工作非常安全因为工行金库是银行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里面存放着客户的重要财产,因此安保措施非常严密,且所有工作人员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背景审查和职业资格认证,保证安全员都是经过专业训练并且有相关安全工作经验的人员。除此之外,金库内拓展了精细化和数字化科技,对红外线、压力、震动等安防因素进行尽可能精密的监测和控制,确保金库的安全。除了这些基础措施,金库的行员也会在平时进行专业的定期培训,让他们能够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总之,金库安全员工作的规定与措施非常完善,工作人员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与考核筛选,因此工行金库安全员工作非常安全。
六、五金库管理怎么分类?
首先要按大类分开,比如水暖件,弯头管古外丝三通阀门等小类按型号摆上货架,轴承也是如此,工具类别更多,按扳钳改锥分类摆放,其它建材土产电料等产品都应该有专门的库房。
七、银行金库人员进出管理规范?
银行金库人员进出库的管理规范为,1、同开库:金库钥匙密码由双人保管,开库时必须双人同开;
2、同进库,开库后,必须双人同时进库;
3、同在库,进库后,所有业务办理期间,必须保证两名管库员同时在库;
4、同出库,出库时,必须两人同时离开;
5、同锁库,两名管理库房人员离库时,锁库工作必须两人同时完成,并打乱密码。
八、安全员待遇规定?
工资一般在三千到五千不等
九、安全员配备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第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 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有其他类似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 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并且有本规定之外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合并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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