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有病哥哥有承担义务吗?

231 2023-12-15 10:17

一、兄弟有病哥哥有承担义务吗?

兄弟有病,哥哥是没有承坦这个义务的。但是他有兄弟的手足之情。应该是有情意。而没有义务。但在我们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帮助一下弟弟,毕竟是手足之情。如果拿不出太多的金钱,我们还可以出力嘛,可以帮助他。护理他。总之 弟弟有病,作为哥哥还是应该尽力的帮助他。

二、合伙人公司,合伙人需要发提成吗?

合伙人公司身为公司的合伙人他肯定是不需要提成的,但是股份分工肯定是必须的,合理的分配利润是一个合伙公司能长久发展的必须条件,很多公司因为经济分配不均匀倒闭,一定要引以为戒。

三、合伙人公司怎么注册?

合伙人注册的是合伙企业,而非公司,合伙企业也是到市场管理局注册,需要合伙协议,注册资金等。

四、怎么查询公司合伙人?

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公司股东关系

五、公司股份合伙人比例?

第一种方法是按资分配,按照出资的多少来划分股权。

第二种方法是谈判法,就合伙人的情况进行谈判,给予“合理的股权”。

第三种方法是排序法。创始人设定一个股权释放的总比例和预计引入合伙人的总人数,用总比例÷总人数=每人平均的股权比例。然后,创始人对各合伙人的贡献做一个排序,按照贡献最大到贡献最小的方式排序,再基于平均股权的比例作为参考,按照“贡献大的多得股份,贡献小的少得股份”的原则进行划分。

第四种方法是采用贡献分配-量表评估法。

六、公司合伙人,贷款购车?

谁主张谁举证。

你要有这笔贷款的流水,证明贷款并未全部用于合伙公司的经营,这样去法院告才能赢。你的合伙人涉嫌合同诈骗,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七、公民先享有权利再承担义务?

权利义务相统一,不分先后。因为:

1、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在政治生活中践行这项原则对公民提出的要求:公民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力的实现。

八、公司高级合伙人的作用?

所谓高级合伙人,有可能是这个公司的创办人,所里的利润归他分享。也有可能是所谓的二级合伙人,帮助公司承担一部分费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因人数的多少而发生行政划分的不同。一些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有高级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分。而高级合伙人属于律师事务所中行政级别较高的合伙人,除主任外,可以视为是副主任。

九、公司合伙人能兼会计吗?

合伙人是股东,但是进入公司后也是员工,如果懂会计知识的话完全可以做会计工作的,当然最好有会计上岗证。

实际上作为合伙人,他负责财务,其他合伙人负责管理、市场之类的正好相互制约,可以有效的增加信任度。

十、公司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

一.合伙人的涵义

1.合伙人定义:

签署合伙协议,创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的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是合伙人。

2.合伙人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股东的定义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人。

三.合伙人与股东的相似点:

有限合伙人与股东都是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与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合伙人与股东的不同点:

1.身份不同

(1)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2)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

2.出资不同

(1)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3.责任形式不同

(1)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4.竞业的限制不同

(1)对于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绝对禁止,合伙人协议也不得排除。

(2)对于股东,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股东是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股东的竞业限制是相对禁止。

5.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同

(1)合伙人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委托一名或几名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股东,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经营管理权。参加股东会(大会),选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立监事会或监事,来实现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的透明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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