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班队长的素质问题,确实有骂人的,可以反应给采区书记以及矿党委书记,对这累素质极差的班队进行处理。不过我们这边的煤矿没有总骂人的,因为煤矿招不到工人,年轻人都不愿意下煤矿。
有这么一句话说的是两种工作危险可怕:埋了没死(就是煤矿工人),死了没埋(下海渔民)。有的人就是不在乎,违章操作,不遵守行为规范,会给其他人带来生命危险和企业经济巨大损失,说了不听骂是轻的,应禁止下矿或辞退。
在煤矿工作这样的现象现在好多了,六七十年代井下带班队长更凶,下过10年井体检验过被骂被脚踢的兹味,那是刚参加工作没几天下到了工作面不懂观察周围环境随便站坐,头上顶板裂缝好几寸宽,眼看快掉下特危险,被队长狠狠地踢了一脚并骂到,“年轻轻不想活了站裂缝下”还有几次装煤车慢了点被骂了几次,工友和我说带班队长责任大,出了事故麻烦多,嗓门必须高,急了用脏话骂你,要不你记不住安全这俩个字,可队长骂完踢完不记仇,下了班亲亲热热像兄弟,地下工作者没文化的人多,爆几句粗口无所谓,不必挂心上能在几十米几百米下一起工作也是缘份,男子汉肚量大点好。
记得某一乡镇煤矿新招了一个农民工,第一天下井,吃了班中x后,他老兄竟然掏出烟来,准备吞云吐雾了,旁边的一个工友赶忙制止他,井下不能抽烟。他老兄竟然不听劝阻,还说你得了红眼病,你在井下没有烟抽,眼红我有烟抽,欠死你!他老兄掏出了打火机,一打火,喷!瓦斯爆炸了。结果,煤矿工人该懂的。抽烟者当然命丧黄泉,劝阻者因为劝阻不力,没有即时抢掉他手里的烟和打火机,也跟着去了黄泉,连累的还有另外两位工友,也抛妻弃子还走了。
这次事故共造成四人死亡,还有受伤的。不知这个煤矿事先进行了安全教育没有?也不知这个煤矿对工人下井前进行了安全检查没有?
要是早知道这样的结果,那个劝阻的工友真应该打他一顿,也许可以避免这次事故。血的教训啊!
煤矿没有人权,弱肉强食,我刚去,通风队长让我洗碗,我在一次午饭后,默不作声的把自己矿灯勒向了他的脖子,他是总工程师的小舅子,合同工裙带关系来的,我是集团正式工,总工程师找我谈话,我就一句话他是队长我是工人,俩人打架我已经降无可降,他呢?他是合同工我是正式工,他和我打架能开除他,你可开除不了我,最后不了了之。
骂人是不对的,如果下属在井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了,可以善意的提醒,还可以按制度考核。众所周知,煤矿工人是拿着生命挣钱的职业,都说煤矿工人是“人没死就埋了”,这种工作危险性极大,工人在井下工作,不能有丝毫的大意,队长有责任对下属的生命安全进行监护,对下属的严厉是正确的,如果出于对下属的关爱骂下属,这个是值得表扬的,员工也要自觉遵守井下的安全操作规程,绝对不能以个人的喜好随意乱来。下井挣钱的煤矿工人,绝对都是家庭的顶梁柱,挣钱都是为了养家糊口,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应该对工友的人身安全负责,一定牢记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一个习以为常的坏习惯,就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安全大事故。队长的职责就是带领工友完成工作任务,还要把工友平平安安的带回来,作为队长,要有“宁听工友骂声,不听家属哭声”的管理理念。队长处理问题要公平,拿出真心爱护自己的下属,不能公报私仇,不能看不起任何一位下属,善于和下属沟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煤矿井下工作,确实是非常复杂又危险的工作,没有和谐的团队,就容易产生矛盾,容易滋生不安全的因素,如果队长故意公报私仇挑衅下属,要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都是在 社会 上混,工作不能有贵贱之分,不能有高高在上的霸权主义,每个人都想被尊重,“人敬我一尺,我敬人十丈”,队长不能故意欺负人,更不应该故意欺负老实人。特别是在井下工作的煤矿工人,工作环境不好,家庭生活压力又太大,队长如果是故意欺负下属,下属极有可能会“破罐子破摔”,人一旦失去理智,就容易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采取报复队长也是有可能的,生活都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骂人侵犯人权,打人犯法。班队长骂人应该找上一级管理班队长的组织反映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污辱侵害,如果不起作用、可先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当地政府管理民事的部门反映请求处理。(做为企业最底层的一级管理人员,骂人也是最无能的办法了)
千万不可,以理付人,冲动是魔鬼,重了要犯法,对他对已都好,三思而后行。
一看各位条友就是对煤矿一线不了解的。采掘工作面那环境,班长抓安全主要是吼和骂,天天在一起又不好意思处罚。不骂你出了事怎么办?完不成任务怎么办?我下井二十多年,发现不严重的问题,一般靠吼和骂解决,只要处罚一天的工资就没有了。记住,只要你有错,骂你是最轻的。
一个煤炭行业在哪里?租口伤人是都是低级,侮辱人格,煤矿井下职工应该是,团结就是力量,与五大自然灾害做斗争……失去人性管理,也叫灭绝人性论理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