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农家乐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到所在地工商局填写申请表;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连同其他文件再上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文件上交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行受理、审查、核准。
3、在审阶段,农家乐会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核实。
农家乐又称休闲农家。主要以农户为单元,以农家院、农家饭、农产品等为吸引物,提供农家生活体验服务的经营形态。是休闲农业4个基本形态之一。
农家乐是新兴的旅游休闲形式,一种回归自然从而获得身心放松、愉悦精神的休闲旅游方式。一般来说,农家乐的业主利用当地的农产品进行加工,满足客人的需要,成本较低,因此消费就不高。而且农家乐周围一般都是美丽的自然或田园风光,空气清新,环境放松,可以舒缓现代人的精神压力,因此受到很多城市人群的喜爱。
“农家乐”旅游的雏形来自于国内外的乡村旅游,并将国内特有的乡村景观、民风民俗等融为一体,因而具有鲜明的乡土烙印。同时,它也是人们旅游需求多样化、闲暇时间不断增多、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和“文明病”、“城市病”加剧的必然产物,是旅游产品从观光层次向较高的度假休闲层次转化的典型例子。
农家乐发展起来后,带来的不仅仅是消费收入,还有产品信息、项目信息和市场信息,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农家乐成为农民了解市场的“窗口”,成为城市与乡村互动的桥梁。各地游客为农村带来了新思想、新观念,使农民及时了解到市场信息,生产经营与市场需求相接轨。开办农家乐的农民经常到旅客中间调查市场需求,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有的建起了无公害蔬菜基地,有的则做起农产品深加工的生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八条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农家乐可以经营洗脚店吗
农家乐不可以经营洗脚店,首先农家乐是属于餐饮企业并不能经营洗脚店,洗脚店需要单独的营业执照,两者是有区别的,农家乐是可以吃饭等,并不能经营洗脚店!
农家乐”经营者通常利用农村庭院、果园、花园、堰塘、农场、牧场等田园景观或者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以此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农牧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农事体验等服务的经营实体。“农家乐”经营可以集垂钓、采摘、餐饮、食品加工等服务于一体。具体来说,农家乐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1、特色食物,主要提供吃、喝等服务;2、门票,有些农家乐设有门票;3、合作方面;4、广告;5、具有当地特色的纪念品;6、具有地方特色的特色产品。
拓展资料: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1、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3、第三条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5、第五条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